他、要、休、假!他、要、去、旅、行!
身為一個暢銷連載漫畫家,他每天都被工作綁得死死死
連女朋友拋棄了他都要過兩個禮拜才知情
這樣的生活他過膩了!他要出國!他要去放松身心!
好不容易,他為自己爭取到一個禮拜的假期
只身來到母親的家鄉台灣花蓮,想享受一下美麗的風景
卻在抵達的當天就被車撞上,還失去了記憶!
還好撞著他的小姐沒有肇事逃逸(只是面無表情)
反而很負責任的把他帶回家,讓他好生休養──
呵,這位小姐的身材長相,完全是他的菜哩
而且她做起家事又快又贊,比家政婦還要厲害
最重要的是,她是一個標準的、重度的漫畫迷!
喔喔喔,這根本就是在天上的父母替他安排的啊!
他好想告訴她,嫁給他,以後就有看不完的漫畫──
對了,其實他在第一天晚上就恢復記憶了啦
只是他一直忙著當一只光會黏人的破殼小雞
好像、可能、似乎“忘記”告訴她這件“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