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人怎麼如此小心眼?!
她只不過是“不小心”,加“習慣性”,
傍了他一個小小的過肩摔,
他有必要這麼整她嗎?
不但強迫她當他的什麼私人保鏢,
還威脅她如果拒絕,就要告她傷害罪?!
害她只好忍辱負重外加不甘不願,接下了
這個月薪三十萬還包吃包住的工作——
……等等!!不是說好,
只要“單純”地保護他的安全,
怎麼這會不但要二十四小時跟這家伙形影不離,
還要跟他同睡一個房間……GOD!
這男人……竟然還給她裸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