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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第7章(1)

清晨的陽光,總是帶著璀燦的暖意。即使是寒冬,只要太陽肯露臉,它仍然能夠透過玻璃的折射,將光線送到房間的每一個角洛,照殼居住者的心房。

手端著托盤,上頭擺著咖啡,江冬茉走起路來格外小心。一來怕托盤上的咖啡會翻倒,二來怕會吵到耿耀,他正在畫室里畫畫,不喜歡被人打擾。

叩叩叩!

但是她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他喜歡她在他工作的時候進畫室陪他,因為他知道她既不吵,也不鬧,只會安靜坐在一旁,凝視他作畫時的身影。

「進來。」

就像過去一個月的每一天,如果他待在畫室,必定要等到喝過她親手泡的咖啡才要動筆,這是他這個月剛養成的習慣,要她說這是個壞習慣,因為她不擅長泡咖啡,總是要模半天才能泡好咖啡,間接耽誤他的工作。

「咖啡來了。」她推開門走進畫室,順勢用腳把門關上,動作一氣呵成流暢自然,可見她練得有多勤。

「正等著你的咖啡,快端過來。」他大少爺一手拿筆,另一手拿調色盤,身上還穿著黑色騎士皮衣,怎麼看都不像畫家,倒像裝腔作勢的模特兒。

她走到他身邊,將托盤放在他旁邊的桌上,兩手撐住膝蓋彎下腰看他都畫了些什麼東西。

雹耀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把咖啡放回托盤,拿起油畫筆沾了些油彩,涂抹在畫布之上,模樣十分帥氣。

江冬茉已經待在耿耀的身邊一個月了,這一個月內也看他畫過不少東西,但主要還是這幅畫。而說實在打從他下筆的第一天,她就看不懂他畫什麼,今天剛好滿三十天,她還是霧煞煞。

「你這畫的是什麼主題?」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試著把它看懂。但老天原諒她,她真的沒有藝術細胞。

「這幅畫叫太極。」耿耀得意的回道,似乎對自己的新創作十分滿意。

太急?

江冬茉偏過頭打量畫布上那一團紅和一團黑,中間夾雜著褐色和黃色,這四種顏色全都傾向一邊,好像急著落跑。

「我看懂了!」原來如此。「它們真的很急,你應該直接翻成英文,會更一目了然。」

「英文?」他一臉莫名的看著她,壓根兒不曉得她在說些什麼。

「Hurry  up啊!」她說。「你這幅的名字不是叫做太急?」

「……」

「不是嗎?」她看他的臉瞬間結成冰,擔心自己又會錯意。

「……當然不是!」他擰住她的耳朵發出屈辱的怒吼。「這幅畫是太極!太極!你懂不懂什麼是太極?」

她顯然不懂。

「呼呼!」可憐的耿耀這是對牛彈琴,完全收不到效果,白搭。

「對不起嘛!」江冬茉揉揉被他擰紅的耳朵,一臉委屈,她也希望她看得懂啊!但他老是畫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比張旭的草書還要難以理解,又怎麼能怪她不懂?

「算了。」他沒命跟她計較,呼呼!

為了彌補自己的無知,江冬茉趕快幫他按摩肩膀,只求他大人有大量,放過她這個小女子。

「哼,算你還識相。」居然將他的得意之作亂翻成英文不過,他這幅畫真的給人很急的感覺嗎?得再研究一下。

好不容易青天大老爺總算平靜下來,江冬茉的辛苦總算沒有白費,只能說她真懂得安撫生氣的男人,這點又要拜她父親之賜,以前她父親動不動就發脾氣,近年來已收斂許多。

「不過,為什麼你都不畫人物啊?」她注意到這一點。「畫室里沒看見半幅人物畫,還是你都放在別的房間?」

雹公館比她想象還要大,主屋後面還有一間專門用來收藏藝術品的倉庫,每隔一段時間就得拿出輪替更換一次,夸張的程度直追美術館。

「不,我不畫人物。」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好像另有隱情。

「你不喜歡畫人物。」她猜。

「Bingo!」她真了解他。「你不覺得畫人物很無聊嗎?死氣沉沉,也無法發揮想象力,還不如抽象畫來得有趣。」

……是啊,有形的人物確實比無形的想象無趣,她怎麼能夠和「太急」相比?完全不是同一個檔次。

「你忙,我先出去。」一股悶氣沒來由地充斥在她的胸口,害她險些岔氣。

「你今天不陪我畫畫嗎?」他抬頭看她,遭到一記白眼。

「我還要工作,沒時間。」她沒好氣的回道,給他排頭吃。

「你還有什麼工作要做?」她的工作就是陪他,隨時在他身邊……

「包水餃給你吃!」她回頭瞪他。「這不就是你帶我來你家的目的?」

「唔,是這樣沒有錯……」

「這就對啦!」江冬茉氣沖沖的轉身,長馬尾在空中甩了一圈,看起來就像憒怒的馬匹,隨時準備踢人一腳。

砰!

她甩門的力道,也和馬的腳勁差不多,一樣生猛有力。

雹耀嘴巴噘成O字型,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惹來這種待遇。

他以為她是只溫馴的小貓,卻忘了貓是有爪子的,她顯然也有。

雹耀滿腦子問號,搞不懂江冬茉為什麼生氣,江冬茉自己也很納悶,他不畫人物跟她有什麼關系,她這麼氣呼呼的做什麼?完全沒有道理。

話雖如此,然而江冬茉心里明白,她之所以生氣,是因為她想成為他的模特兒。她想要自己在他心中是特別的,想要獨一無二,但他卻當面潑她冷水,說什麼無形勝有形,听多了真的會吐血。

唉,算了。

江冬茉告訴自己不要貪心,他願意把她留在身邊,已經是獨一無二。

餅去,她對時事一向不關心,也鮮少上網搜尋新聞,對于流行文化更是一無所知,負責任的說,她雖然生得一張現代年輕人的臉孔,骨子里卻是上個時代的小老太婆,完全跟不上流行。

她是到了這里以後,無聊上網搜尋有關耿耀的新聞,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個人。他生長在藝術世家,祖父是油畫界大師級的人物,父親專精于現代工藝,在國際間享有盛名,長年旅居國外,近年來活躍于歐洲的社交界,偶爾會傳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緋聞,總能吸人眼球。

至于耿耀,成績就更輝煌了。他很早就嶄露頭角,青少年時期便獲獎無數,但是讓他真正聲名大噪的卻是十七歲時得到的大獎。當時國內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畫家,幾乎都送出作品參加競逐,沒料到揭曉的結果,竟是由一個年僅十七歲的少年獲得最大獎,震驚當時的畫壇。

從此以後,他便平步青雲,每一幅畫都獲得國內外大獎的肯定,成了當代最重要的畫家之一。

也有另一種說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側目,除了他過人的才華、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時代的作風,總給外界屌屌的感覺,很符合現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從不讓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測他是同志,但只要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歡女人,對男人興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覺對又要合他的胃口,實在是非常難找,所以甚少傳出緋聞。

這麼難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將她留在身邊,還對她非常好,她該滿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誡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太多的只會讓自己痛苦。

藝術方面她是個白痴,但若論包水餃,她還真找不到幾個對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邊是為了二十四小時都能吃到新鮮美味的水餃,那麼她就滿足他吧!這也是她唯一能幫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廚房包水餃。她從面團開始揉起,接著將面團 成薄厚適中的面皮。 完皮後,她接著把肉切碎,然後剁高麗菜,將高麗菜的水瀝干,之後再和碎肉攪和在一起加以調味,調完味後再用手用力反復攪拌直到入味,非常費勁。

「呼!」弄完餡之後,她長長吐了一口氣,用袖子擦掉額頭的汗。

別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餃,所花的功夫絕不比一塊高級烤牛排少,而且更費體力。

完成餡料和水餃皮以後,接下來就簡單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絕活——五秒鐘包一粒水餃即可。

她包得夠快,也包得夠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餃,分包放入冷凍庫,別以為三百粒很多,耿耀沒幾天就吃完了。

他對水餃的喜愛,非常人可以理解,連她這個水餃店老板的女兒都要甘拜下風。

搖搖頭,關上冷凍庫。江冬茉特別留下四十粒水餃,當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從她來耿公館以後,如果沒有特別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實說,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餃,剩下的菜都馬馬虎虎。

幸虧耿耀不計較她手藝差,她煮什麼他就吃什麼,好養得很。有時她甚至懷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餃,他也不會抱怨。

牆上的鐘顯示快接近午餐時間,江冬茉索性燒水下水餃,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鐘後,水餃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來吃飯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轉身就踫到一堵人牆。

「小心!」

「嚇死我了!」

江冬茉踫上的人牆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煩。

「你走路總是喜歡心不在焉,當心跌倒。」他惡人先告狀,明明是他有錯在先,還賴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麼喜歡過萬聖節的話,我也不會被你嚇著。」她利落的回嘴,膽量和口才都進步不少。

士別三日,刮目相看。

雹耀不得不佩服她進步神速,一個月前她還動不動就昏倒,才不過短短一個月,她已經可以申請加入辯論社,該說他教得當呢?抑或這是她原有的潛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錯。」他投降。「我們可以吃飯了吧!我已經聞到水餃的香味,嗯……香嘖噴。」

「你只有在肚子餓時才會認錯。」現實。「你先坐下來,我去拿筷子——」

「拿一雙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雙怎麼吃?

「听我的話,只拿一雙筷子,不準多拿。」他才剛道過歉,馬上又暴露本性,應證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雖然搞不懂他的用意,還是按照他的話只拿來一雙筷子交給耿耀。

「娘子辛苦了,讓相公喂你。」耿曜接過筷子,順勢伸手將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讓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睜大眼楮,看著他用筷子挾起一粒水餃送到她嘴邊。

「喂你啊,嘴巴打開。」他完全把她當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簡直哭笑不得。

「你別鬧了。」她偏頭躲避,他死追不放。

「別害羞,快張嘴,啊——」

「你不要鬧。」

「啊——」

「我才不要。」

「听話,啊——」

「不要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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