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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第7章(1)

清晨的阳光,总是带着璀灿的暖意。即使是寒冬,只要太阳肯露脸,它仍然能够透过玻璃的折射,将光线送到房间的每一个角洛,照壳居住者的心房。

手端着托盘,上头摆着咖啡,江冬茉走起路来格外小心。一来怕托盘上的咖啡会翻倒,二来怕会吵到耿耀,他正在画室里画画,不喜欢被人打扰。

叩叩叩!

但是她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他喜欢她在他工作的时候进画室陪他,因为他知道她既不吵,也不闹,只会安静坐在一旁,凝视他作画时的身影。

“进来。”

就像过去一个月的每一天,如果他待在画室,必定要等到喝过她亲手泡的咖啡才要动笔,这是他这个月刚养成的习惯,要她说这是个坏习惯,因为她不擅长泡咖啡,总是要模半天才能泡好咖啡,间接耽误他的工作。

“咖啡来了。”她推开门走进画室,顺势用脚把门关上,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自然,可见她练得有多勤。

“正等着你的咖啡,快端过来。”他大少爷一手拿笔,另一手拿调色盘,身上还穿着黑色骑士皮衣,怎么看都不像画家,倒像装腔作势的模特儿。

她走到他身边,将托盘放在他旁边的桌上,两手撑住膝盖弯下腰看他都画了些什么东西。

雹耀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把咖啡放回托盘,拿起油画笔沾了些油彩,涂抹在画布之上,模样十分帅气。

江冬茉已经待在耿耀的身边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内也看他画过不少东西,但主要还是这幅画。而说实在打从他下笔的第一天,她就看不懂他画什么,今天刚好满三十天,她还是雾煞煞。

“你这画的是什么主题?”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试着把它看懂。但老天原谅她,她真的没有艺术细胞。

“这幅画叫太极。”耿耀得意的回道,似乎对自己的新创作十分满意。

太急?

江冬茉偏过头打量画布上那一团红和一团黑,中间夹杂着褐色和黄色,这四种颜色全都倾向一边,好像急着落跑。

“我看懂了!”原来如此。“它们真的很急,你应该直接翻成英文,会更一目了然。”

“英文?”他一脸莫名的看着她,压根儿不晓得她在说些什么。

“Hurry  up啊!”她说。“你这幅的名字不是叫做太急?”

“……”

“不是吗?”她看他的脸瞬间结成冰,担心自己又会错意。

“……当然不是!”他拧住她的耳朵发出屈辱的怒吼。“这幅画是太极!太极!你懂不懂什么是太极?”

她显然不懂。

“呼呼!”可怜的耿耀这是对牛弹琴,完全收不到效果,白搭。

“对不起嘛!”江冬茉揉揉被他拧红的耳朵,一脸委屈,她也希望她看得懂啊!但他老是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张旭的草书还要难以理解,又怎么能怪她不懂?

“算了。”他没命跟她计较,呼呼!

为了弥补自己的无知,江冬茉赶快帮他按摩肩膀,只求他大人有大量,放过她这个小女子。

“哼,算你还识相。”居然将他的得意之作乱翻成英文不过,他这幅画真的给人很急的感觉吗?得再研究一下。

好不容易青天大老爷总算平静下来,江冬茉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只能说她真懂得安抚生气的男人,这点又要拜她父亲之赐,以前她父亲动不动就发脾气,近年来已收敛许多。

“不过,为什么你都不画人物啊?”她注意到这一点。“画室里没看见半幅人物画,还是你都放在别的房间?”

雹公馆比她想象还要大,主屋后面还有一间专门用来收藏艺术品的仓库,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拿出轮替更换一次,夸张的程度直追美术馆。

“不,我不画人物。”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好像另有隐情。

“你不喜欢画人物。”她猜。

“Bingo!”她真了解他。“你不觉得画人物很无聊吗?死气沉沉,也无法发挥想象力,还不如抽象画来得有趣。”

……是啊,有形的人物确实比无形的想象无趣,她怎么能够和“太急”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档次。

“你忙,我先出去。”一股闷气没来由地充斥在她的胸口,害她险些岔气。

“你今天不陪我画画吗?”他抬头看她,遭到一记白眼。

“我还要工作,没时间。”她没好气的回道,给他排头吃。

“你还有什么工作要做?”她的工作就是陪他,随时在他身边……

“包水饺给你吃!”她回头瞪他。“这不就是你带我来你家的目的?”

“唔,是这样没有错……”

“这就对啦!”江冬茉气冲冲的转身,长马尾在空中甩了一圈,看起来就像愦怒的马匹,随时准备踢人一脚。

砰!

她甩门的力道,也和马的脚劲差不多,一样生猛有力。

雹耀嘴巴噘成O字型,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惹来这种待遇。

他以为她是只温驯的小猫,却忘了猫是有爪子的,她显然也有。

雹耀满脑子问号,搞不懂江冬茉为什么生气,江冬茉自己也很纳闷,他不画人物跟她有什么关系,她这么气呼呼的做什么?完全没有道理。

话虽如此,然而江冬茉心里明白,她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她想成为他的模特儿。她想要自己在他心中是特别的,想要独一无二,但他却当面泼她冷水,说什么无形胜有形,听多了真的会吐血。

唉,算了。

江冬茉告诉自己不要贪心,他愿意把她留在身边,已经是独一无二。

饼去,她对时事一向不关心,也鲜少上网搜寻新闻,对于流行文化更是一无所知,负责任的说,她虽然生得一张现代年轻人的脸孔,骨子里却是上个时代的小老太婆,完全跟不上流行。

她是到了这里以后,无聊上网搜寻有关耿耀的新闻,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个人。他生长在艺术世家,祖父是油画界大师级的人物,父亲专精于现代工艺,在国际间享有盛名,长年旅居国外,近年来活跃于欧洲的社交界,偶尔会传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绯闻,总能吸人眼球。

至于耿耀,成绩就更辉煌了。他很早就崭露头角,青少年时期便获奖无数,但是让他真正声名大噪的却是十七岁时得到的大奖。当时国内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画家,几乎都送出作品参加竞逐,没料到揭晓的结果,竟是由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获得最大奖,震惊当时的画坛。

从此以后,他便平步青云,每一幅画都获得国内外大奖的肯定,成了当代最重要的画家之一。

也有另一种说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侧目,除了他过人的才华、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时代的作风,总给外界屌屌的感觉,很符合现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让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同志,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欢女人,对男人兴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觉对又要合他的胃口,实在是非常难找,所以甚少传出绯闻。

这么难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将她留在身边,还对她非常好,她该满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诫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多的只会让自己痛苦。

艺术方面她是个白痴,但若论包水饺,她还真找不到几个对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边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那么她就满足他吧!这也是她唯一能帮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厨房包水饺。她从面团开始揉起,接着将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皮。擀完皮后,她接着把肉切碎,然后剁高丽菜,将高丽菜的水沥干,之后再和碎肉搅和在一起加以调味,调完味后再用手用力反复搅拌直到入味,非常费劲。

“呼!”弄完馅之后,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额头的汗。

别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饺,所花的功夫绝不比一块高级烤牛排少,而且更费体力。

完成馅料和水饺皮以后,接下来就简单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绝活——五秒钟包一粒水饺即可。

她包得够快,也包得够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饺,分包放入冷冻库,别以为三百粒很多,耿耀没几天就吃完了。

他对水饺的喜爱,非常人可以理解,连她这个水饺店老板的女儿都要甘拜下风。

摇摇头,关上冷冻库。江冬茉特别留下四十粒水饺,当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从她来耿公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实说,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饺,剩下的菜都马马虎虎。

幸亏耿耀不计较她手艺差,她煮什么他就吃什么,好养得很。有时她甚至怀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饺,他也不会抱怨。

墙上的钟显示快接近午餐时间,江冬茉索性烧水下水饺,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钟后,水饺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来吃饭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转身就碰到一堵人墙。

“小心!”

“吓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墙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烦。

“你走路总是喜欢心不在焉,当心跌倒。”他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还赖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过万圣节的话,我也不会被你吓着。”她利落的回嘴,胆量和口才都进步不少。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雹耀不得不佩服她进步神速,一个月前她还动不动就昏倒,才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已经可以申请加入辩论社,该说他教得当呢?抑或这是她原有的潜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错。”他投降。“我们可以吃饭了吧!我已经闻到水饺的香味,嗯……香啧喷。”

“你只有在肚子饿时才会认错。”现实。“你先坐下来,我去拿筷子——”

“拿一双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双怎么吃?

“听我的话,只拿一双筷子,不准多拿。”他才刚道过歉,马上又暴露本性,应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虽然搞不懂他的用意,还是按照他的话只拿来一双筷子交给耿耀。

“娘子辛苦了,让相公喂你。”耿曜接过筷子,顺势伸手将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让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用筷子挟起一粒水饺送到她嘴边。

“喂你啊,嘴巴打开。”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简直哭笑不得。

“你别闹了。”她偏头躲避,他死追不放。

“别害羞,快张嘴,啊——”

“你不要闹。”

“啊——”

“我才不要。”

“听话,啊——”

“不要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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