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面,是在他弟弟的婚禮上,
而她,就是那個拿新娘捧花砸他的伴娘!?
第二次見面,是在他的公司,
因為他母親要求他為她安排工作!?
這意思,可真是夠明顯的了!
只是──為什麼他竟然一點也不排斥?
第一次見面,是在好友的婚禮上,
她是伴娘,但卻不知道他是她好友的大伯!
第二次見面,因為她被人逼到“沒頭路”,
好友及時送了個工作給她,
而她的新老板竟然就是他!?
所謂的不解之緣,指的可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