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面,是在他弟弟的婚禮上, 而她,就是那個拿新娘捧花砸他的伴娘!? 第二次見面,是在他的公司, 因為他母親要求他為她安排工作!? 這意思,可真是夠明顯的了! 只是──為什麼他竟然一點也不排斥? 第一次見面,是在好友的婚禮上, 她是伴娘,但卻不知道他是她好友的大伯! 第二次見面,因為她被人逼到“沒頭路”, 好友及時送了個工作給她, 而她的新老板竟然就是他!? 所謂的不解之緣,指的可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