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
抗議無效 第一章

「心想事成」的簡陋招牌在風雨中搖蕩。

轟!

一聲驚雷吼過天際,似遠忽近,丁巧荷轉頭看向窗邊,明明剛剛還是個大晴天,天空一片湛藍,誰料到才沒幾分鐘的時間,斗大的雨滴就串成簾幕的自陰黑的天空潑灑下來。

那個坐在胡以文面前的漂亮女子眉宇間的憂郁像極了外頭的那一片黑色天空。

「我有一樣東西想請你們幫我送給江民先生。」咬著唇,細細的聲音自女子漂亮的唇間逸出來。

她坐上辦公桌的一角盯著女子的雙唇看。好美的嘴唇!讓人想沖上前咬一口,嘗嘗含在嘴里品嘗的滋味。

她咳了兩聲,將看美女看傻了的男子喚回魂魄。

「什麼?」被眼前美色誘惑去了的胡以文傻傻地問。「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郭小姐,胡先生感冒了,有點神智不清,」她從辦公桌上跳下來移到胡以文旁邊,對著他的耳朵悄聲說︰「收起你的豬哥臉,琳姐快回來了,難道你今天晚上想睡冷地板嗎?」

「沒關系,我只想知道你們願不願意接下我的案件。」又望了下天空,郭乃慈細聲問道。

丁巧荷皺了皺眉頭,之前一段送往迎來的賣笑生涯沒讓她學會什麼一技之長,卻讓她學會了如何看人臉色。依她看來,這位郭小姐心中定藏著件很大的心事,也許是愛情,也許是工作,誰知道呢!她不說她不問,又有誰知道。

「我們只不過是替人送東西的,開門做生意有錢賺無所謂願不願意。」她實話實說,少了拐彎抹角的修辭。她說的絕對是真話。

胡以文白了她一眼,「干嘛說得這麼直接!?」

「我說得沒錯啊!琳姐都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啊,只要要我們送的東西不違法,譬如毒品、禁藥;不危險,譬如炸彈手槍硫酸毒蛇等等之類可能會引起糾紛的東西,我們沒理由不接,有錢當然要賺,只要你有確實的地址。」

她跟方琳和胡以文三個人開了這家名為「心想事成」的快遞公司,舉凡郵差不能送達的物品就是他們的業務範圍。開業四年來,成績不惡,原因就在于他們除了送達委托的物品,還可以轉敘委托人想講的話;她不但替人送過戒指代人求婚,也送過老公的悔過書給老婆,還替小女生送過巧克力給她暗戀的學長。

冰乃慈听了,一楞!坐在對面的胡以文則翻了翻白眼。好好的與美女面對面的氣氛全被她破壞了。

丁丁就是這點不討人喜歡,有時候沖得像只渾身帶刺的刺蝟,難怪她只有他跟方琳兩個朋友,就看在他是她朋友的分上,就算了吧!他展開笑容對郭乃慈說︰

「丁小姐把我們的服務宗旨說了,相信郭小姐應該明白了。」

「我明白,我委托你們送的東西絕對不是危險物品。」只不過殺傷力不見得會小就是。郭乃慈並沒有把這句話說給他們听,她從皮包里拿出一個絨布盒子,「就是這個。」

「這是?」問的人是胡以文。

「戒指。」郭乃慈打開絨布盒子,一只藍寶石戒指閃著價值不菲的光芒。

丁巧荷看著胡以文點點頭,知道這次的任務他是接下了,接下來他們會談到收費問題,這個環節她一向不愛听,因此她找個借口離開小得不能再小的會客室。

趴在外頭辦公室三張辦公椅的其中一張,她數著窗外下個不停的雨絲,一條又一條的鋪成一片,數啊,數不清了。

撥開覆在額前的凌亂發絲,與美麗的郭乃慈相較,她就顯得粗糙多了;不是說她不美,她也可以是美的,只是她不想要那多余的美,以這樣面貌的丁巧荷活著,她依然很快樂。

「丁丁,有客人啊!」另一個合伙人方琳推開門走了進來,將布滿雨滴的雨傘放入傘桶。

「一位鄧小姐,阿文正在跟她談錢的問題。」

透過玻璃窗,會議室里的一切全部一覽無遺。

「一位千金小姐啊。」方琳放下他們今天的晚餐,從玻璃窗看進去,里頭的胡以文也看到她了,向她眨眨眼打個暗號;接收到愛人的暗號,她臉一紅,左眼眼尾一段看來丑陋的刀疤因為她的笑而變得柔和多了。

「很美。」丁巧荷不是沒看到他們兩個隔著一扇玻璃窗眉來眼去,她是習慣了,當年的黑薔薇方琳一遇上胡乃文,就什麼潑辣變性都沒了。

「你也不差啊。」方琳走近她,將她臉上的黑框眼鏡拿下,扯下橡皮圈,讓隨意扎起的馬尾放下,攏攏亂糟糟的頭發,「再上個口紅、畫個眼影,你就能迷死一票男人了,」見她張嘴要抗議,方琳連忙又說道︰「別忘了你以前可是我黑薔薇底下最紅牌的白雪公主雪兒。」

她淺淺的笑了一下。方琳說的是真話,方琳曾是滿天星大酒家的紅牌媽媽桑,她呢,則是方琳底下的一名公關小姐,花名雪兒。她靠這個花名賺夠了還給親戚借給她的錢,只是這些錢並沒有讓母親逃過死神的召喚,母親死于癌癥,沒有了再留在酒家工作的理由,她毅然決定離開那個龍蛇雜處的世界;那段時間並不長,卻是她這輩子最大的陰影。

「你應該多笑,不過以前那些客人也就是愛死了你這樣冷中帶刺的個性,大概是那些大老板平常使喚人慣了,看看你的臉色,他們也挺樂的。」

「說得好像那些人都有被虐狂一樣。」

「在我看來,沒錯啊!」方琳拉拉耳垂上大大的耳環,「丁丁啊,我說你為什麼要藏起你的美麗呢?這樣你吸引不到好男人的。」

「我已經不在酒家上班了,不必再用我的外表吸引男人了吧?」只有外表的吸引能維持多久的熱情呢?

「我知道啊,但男人還是很賤的,不看自己的條件,選擇對象的第一條件除了臉蛋就是身材了。」方琳瞧了瞧會客室里的胡以文,輕嘆又有點惋惜︰「像阿文這種不在乎我臉上破了相的笨蛋已經不多了。」

這點她倒是很同意。在別人眼里,胡以文的確是個大笨蛋,找了個臉上有刀疤又比他大上八歲的老女人,但他就是只要她,否則他不會在方琳受傷之後不眠不休的守在病床前好幾天,連她都被他感動了,何況是方琳呢。

「算我命苦,找了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當前夫。」方琳輕嘆。

「但你也很好命啊,來了一個阿文疼你。」她印象很深刻,四年前她要離開酒店的前一晚,琳姐的前夫醉醺醺的上滿天星來要錢,琳姐不肯給,他就在客人面前動起手來揍琳姐;當時身為保鑣的胡以文見狀上前護著琳姐,一場混戰,琳姐被前夫持刀傷了臉,差點因此而失明;也因為這次事件,琳姐跟胡以文也離開了陪酒賣笑的生涯。

方琳畫出了幾道紋路的眼角眯出了笑意。老天爺對她還算不錯的,一個男人給她的愛情是帶著佔有的暴力,讓她身心都受了很重的傷;大概是老天爺可憐她,又派了一個胡以文來愛她。

「我現在最擔心你了,你老是拒人于千里之外,這樣你要如何找到愛你的人呢?」方琳模模她的頭發。想來也好笑,她有一段時間還一直以為阿文喜歡的是小他一歲的丁丁呢。

「琳姐,你嫌我礙到了你們了嗎?如果是,你要告訴我……」

听她這樣說,方琳變了臉色。

「丁丁,你怎麼會這樣想!你忘了我們說過了,我們是一家人,永遠都是。」

被方琳罵,丁巧荷只覺得愧疚。這些年來,他們三個人一起開了這麼一家另類快遞公司,表面上她像個冰冷沒感情的冰塊,又像只渾身帶刺的刺蝟,其實她很依賴方琳和胡以文的;她也擔心遲早有一天他們決定共組一個家庭,然後下一代再出生,那時她絕不可能厚著臉皮硬賴著他們,到那時,她還能依賴誰?

天地之大,竟然找不到一個她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她覺得自己好可悲。

「琳姐,對不起。」她掩住自己真正的心意,不想讓琳姐不高興。

「你只要記住,你永遠都是我跟阿文的妹妹。」方琳這時才有了笑容,頭一抬,看到會客室的門打開來,一臉春風的胡以文領著郭乃慈出來。

「郭小姐,本公司既然接下了你的委托,自當盡力達成任務。」胡以文替郭乃慈拉開門送她出去。

還是像窗外的雨絲一樣,郁悶又陰寒。這是她觀察過郭乃慈之後的心得。

「這個千金小姐心事很重。」她都看出來了,閱人無數的媽媽桑方琳豈有看不出來的道理。

「丁丁,按照順序,郭小姐的戒指該你送,送給江民江先生。」胡以文跳著進來。

她點點頭。送什麼、送給誰,她向來不在乎,都是生意嘛。

「談完了,肚子餓死了,可以吃晚飯了吧!」拿起桌上的餐盒便要打開,「今天吃什麼?」

「三杯雞飯。」方琳替巧荷也拿了一分,「丁丁,你的沙拉魚排。」

「謝謝。」她淡淡道了聲謝,安安靜靜坐在一邊,把空間留給他們去卿卿我我,至于她,只要有一個小小的角落就可以了。

曾經,她也以為自己找到了幸福,只是那個人把她的幸福踩在地上,狠狠的踩碎。

———

她迷路了,在夢中。

迷宮一般的道路將她困在其中,一路……往前走應該是二路,她往前走,卻走到了另一條大馬路,馬路上一個人也沒有,只有她一個人在盲目的穿梭尋找。

她嚇出了一身冷汗,從夢中醒來。

「幸好醒了。」丁巧荷掀開薄被下了床,那股緊張的窒息感還在心口徘徊,「太不吉利了,我竟然作這種夢。」

下了床,走到冰箱前取出礦泉水猛灌。

反正只剩一個小時就天亮了,她放棄再補眠的打算;對自己從事這種特殊的另類快遞行業來說,作那種迷路的夢真是太不吉利了。

這個行業不只送物品,還得兼傳達心意,所以除了認路的能力,不怕羞也是必須具備的條件。

什麼夢不好作,竟然讓她在夢中迷路!

不能說是迷信,但她還是從書櫃抽出一本解夢的書。

她找到了迷路這一項,書中的解釋讓她大大的嘆了口氣。

你的難題不斷出現,並且感到焦慮不安。

「今天不會是個糟糕的一天吧?」解夢的結果讓她再也沒了睡意,她走到牆角,從印著「心想事成」四個紅色字樣的背包里取出行事表,「王至翔、江民、蕭麗美,就這三個,應該不會有問題才對。」

喝光了一整罐的水,她干脆就坐在窗前的平台上等黎明到來。

雖然少睡了一個小時,她的精神還是相當好,工作也很帶勁,更沒有出什麼差錯,那個讓她不安的夢被她甩在一邊。順利完成第一項工作,丁巧荷將一本寫滿暗戀心事的日記本交給委托人的學長,她在看到那個男生滿臉驚訝後離開。

接著她花了一個小時來到了一家飯店,在預定的時間到達宴會廳。

「我是「心想事成」快遞公司,有東西要給江民先生,請問他可以出來簽收嗎?」

丁巧荷無意間瞄到宴會廳外掛著的新郎新娘名字的婚紗照,她的冑開始不舒服了起來。那個夢果然是個不祥之兆。

新郎江民,新娘郭乃慈;她待會即將面對的是新郎,叫她要如何開口跟他說新娘想對他說的那三個字?

一個男子快步朝她走過來,「小姐,請問你找江民有什麼事嗎?」

不會以為她是來搶親的吧?幾雙不懷好意的眼神逼近她,讓她不自覺的淡了表情。

「你是江民?」這個男子長得算是很好看,可她就是沒辦法把他歸進容易親近的那一類。

「我不是……」

「那請你叫江民出來。」幸好他不是江民,否則她還以為郭乃慈的眼光怎麼會這麼差。

這個女人太驕傲了,渾身帶剌似的,一點也不討人喜歡。江彬握緊拳頭,狠狠的盯著她。

「想揍人?」她還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大喜之日,動手打人會觸霉頭。」她料定他不敢動手,他想動手的原因應該是她不是個美麗的女人吧?如果以世俗的眼光來看,她只是個毫無特色的女人罷了。

「如果你再不識相的搗亂,不用別人動手,我曾親自動手。」

不同的聲音。她的眼光從眼前這個男子慢慢移到另一頭。

這個男人並沒有比另一個男人帥,五官也沒有讓人驚艷的好看,但他粗獷霸氣的男人味很難讓人忽視,而他緊抿的嘴更點出他是個很容易生氣的人。

「你是江民?」她強迫自己正視他。

「你是哪個幫派派來探路的?告訴你,今天是我結婚的大日子,任何人都別想進來搞破壞。」

幫派?搞破壞?

冰乃慈是不是忘了告訴他們該注意的事項,譬如說,他是某幫派的黑社會大哥?

她一直盯著他,很難被挑動的心起了波濤。

她扶扶眼鏡,盯著他的視線往下滑到他的腿,然後定住。

她竟沒有發現他是坐在輪椅上的,這一看,她忘了要回神。

「看夠了沒?!」他叫了起來,「對,沒錯,我是瘸了,那又怎樣?!」

她受夠了,她今天只是來送東西的,沒必要受他們的輕視,她不再是陪著笑臉才能賺錢的酒店小姐,他們憑什麼這樣看不起她?

「不好意思,忘了跟你們自我介紹,我是「心想事成」派來送郭乃慈小姐委托交給江民先生的東西,請江先生簽收。」她繃著臉,拉過後頭的背包,掏出一個絨布盒子。

「心想事成是什麼東西!?乃慈又怎麼會要你們送東西過來?!她今天要跟我結婚,她應該在等我……」

「那個我就不清楚了,不過郭小姐有交代一句話要轉告江先生,你要我當著大家的面說嗎?」打斷他的話,她有極大的快感。

「就當著大家的面說!」

她平常雖然不濫用愛心,但是能看到他忽青忽白的臉色,她挺樂意照著他的話去做的。

她清清喉嚨,瞄瞄宴會廳里包括飯店人員在內的十來個人,說道︰「郭小姐只有三個字要告訴你,那就是對、不、起。」

整個宴會廳的氣氛降到最低點,一聲聲的抽氣聲,卻沒有人敢開口。

「大少爺……」

她搶在之前對她大吼小叫的男人靠近江民前將絨布盒子放在他腿上,然後跳開一步。

「東西交到你手上了,話也帶到了,請江先生簽個名。」她拿出一張簽收單跟筆。

他一動不動的盯著腿上的絨布盒子,小心翼翼的打開,一只藍寶石戒指映入他眼簾。

她等了老半天,只見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那只藍寶石戒指上。無所謂了,不簽收也沒關系,反正東西她已經送達,這里有這麼多的人證,不怕他賴的。

她將簽收單塞回背包,大大方方走出這間五星級飯店的宴會廳。

———

幽幽的賞了一記白眼給老天爺。

這些天雨下個沒完沒了,停一會兒又開始滴滴答答,她不擔心被雨淋成重感冒,只擔心最後一樣東西還沒送出去。

罷才進飯店時天空還是一片蔚藍,一時大意,她忘了將雨傘帶過來,而她的摩托車停在對街……看了一下時間,她準備等雨勢小一點再沖過去。

罷才那人會怎麼樣?她忽然想起江民的那一臉落寞。

她送東西這麼久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了不少,但是在結婚當天新娘落跑的新郎她還是頭一回看過。

她能懂他的苦悶,如果他是真心愛他的新娘的話;那種苦她也曾經嘗過。在她剛進酒店上班後的半年,她認識兩年的男朋友以他的父母只能接受良家婦女當媳婦為由而向她提出了分手。

滿懷真心真意被踐踏的痛苦,她發誓不想再嘗一次,除非她找到像胡以文那樣的好男人,否則她絕不再輕易付出感情。

「喂……」

雨勢稍微變小了點,她才想沖出去,後頭追來的腳步聲越來越清晰,沒有指明道姓,應該不會是找她的,腳下的步伐沒有因此放慢的跳下階梯。

「喂!心想事成的小姐等一等……」

心想事成的小姐?是在叫她沒錯。她在微微細雨中轉身,只見江民推著輪椅朝她奔過來,他推得那樣急,一時之間煞車不住,連人帶輪椅沖下階梯,也撞倒了她。

「大少爺……」一堆人連忙沖上來。

雨絲覆在她臉上,冰冰涼涼的,腦中卻是一片空白,她看到一個焦急的人影在她眼前晃動。

「告訴我,乃慈在哪里……」

听不見了,看不見了……

———

她看到他了。以前的男朋友擁著他的新娘高高興興的在一家五星級飯店宴客,她也是座上容;她不看新人恩愛的畫面,低頭猛吃端上桌的佳肴,飽到咽喉的難受,她吐了出來。

「喂!你醒醒。」

江民靠在床邊用手掌拍她的臉。

「阿彬,再去弄濕毛巾。」

「大少爺,不必對這個女人這麼好吧?她剛才對你很不禮貌。」

「叫你去就去,她是唯一可能知道乃慈去向的人,留下她,我自然有打算。」

江彬心不甘情不願的拿過毛巾沾濕了水。

「大少爺,毛巾。」

江民拿過毛巾,發覺她躺在床上似乎不怎麼安穩,像在作惡夢,張著嘴巴卻沒有聲音發出。

「喂!你別給我死在這里,听到了沒有!」

惡狠狠的警告聲沒有把她嚇醒,她依然作著她的惡夢。

「真麻煩,天下最麻煩的就是女人。」乃慈除外,乃慈在他心目中是一個溫柔甜美的小鮑主。

「她是不是生什麼病?」江彬皺著眉頭問。

「剛才飯店不是請了醫生來,說她沒事,只不過是被我撞昏過去。」他盯著她的臉,這才發現她睡著的樣子比她醒著的時候好看,「怪女人,沒事把自己弄得那麼丑干嘛!」他撥開她額上的發絲,將濕毛巾覆在她額上。

有人來救她了,她伸手亂抓,抓住一只手,張嘴咬了一口。

「喂!」她叫什麼名字啊?

「大少爺,」見狀,江彬沖過來推開她,揚手打了她一掌。

「阿彬!」

「對不起,大少爺,我一時情急。」

「算了,不怪你。」他低頭看著印著牙印的手,一撇頭,看到她逐漸清醒的臉,「喂!你總算醒了。」

丁巧荷睜開眼楮,發現她的眼鏡不見了,那是她的保護色,她從來不讓人看到她沒戴眼鏡的樣子。

「我的眼鏡。」她覺得在她床邊的男人看著她的眼神有赤果果的穿透感。

他伸手拿過眼鏡,「又沒有近視,戴什麼平光眼鏡。」

「這是我的事。」一戴上眼鏡,她覺得那層保護感又回來了。「我可以走了嗎?」她覺得腰間有股疼痛感,後腦勺也有;她動動脖子,拉開被子想下床,想離開這間客房。

「你還不能走。」他阻止,拿開她額上的濕毛巾。

「為什麼?難道我哪里受傷了?」除了腰間跟後腦勺,她沒有發現哪里有受傷的跡象。

「你沒事,只不過你還沒告訴我,乃慈在哪里。」

這個男人叫江民,在她看來,他是一頭爆發力強大的獅王,他全身上下唯一的柔點就只在他的眼神,在他提到乃慈的時候。

她知道她說實話會引來獅王的狂怒,但她還是必須說實話。

「我不知道。」

———

她被嚇大的。他那種狂風暴雨似的怒火一點也沒有嚇到她;在酒店工作的日子,多多少少也得應付喝醉酒發酒瘋的客人,這種會把脾氣發泄出來的人並不可怕,最恐怖的是那些喜歡來陰的客人。

「你把飯店全掀過來,我也只有那一個答案。」一個坐著輪椅的男人發起脾氣來還能如此驚天動地,倒是很難得看到的畫面。

發了十來分鐘的脾氣竟然只得到她這麼一句不痛不癢的回應,江民將輪椅轉過來直對著她看。

「你那個「心想事成」到底是個什東西!?」

「是一家公司,替人送委托品、傳達心意。」她也不甘示弱的回看他,「心意,懂嗎?就是心里想說又不敢說出口的話。」

「你在暗示我,乃慈不想嫁給我?」否則她說的對不起是什麼意思?

「我不是她,我不曉得。我只不過是替她說出她想告訴你的話,就這樣。」踩到他的痛處,她應該很高興才對,但他眉宇之間的黯然讓她無法狠心再刺他一刀。

乃慈不想嫁給他!

為什麼?他那樣的寵她、愛她,她要什麼,他都會想辦法弄給她,就算她只是江家老管家的女兒,他也沒把她當下人看啊!

安慰的話她說不出來,因為他只能算是個陌生人,一個陌生人需要她付出這麼多的關心嗎?更別說他剛才痛罵她的話有多難听。

她整整衣服,閃過他朝門口走去。

一個男人在此時打開門,面露憂慮的疾步走進來。

「大少爺,不好了,收到喜帖的客人都來了,怎麼辦?!」

「一個沒有新娘的婚禮,還喝什麼喜酒呢!叫他們離開!」江民吼道。

「可是大少爺,今天的客人有很多是以前幫會的死對頭,萬一讓他們知道新娘跑了,豈不是讓他們看笑話?這個臉海天盟丟不起啊!」

這個男人叫江彬吧?她听到剛才江民是這樣叫他的,他是他的助理沒錯吧?可是她怎麼覺得他根本是在等笑話看呢?

「該死!」江民生氣的握緊拳頭。「新娘跑了!」他抬起頭,眼神落在站在門口的她身上,一抹笑容浮上臉,「他們要新娘,我就給他們新娘。」

「我?不行!」主意打到她身上了,她死都不同意。

「管你行不行,帶她去換衣服!」他向一個手下交代︰「叫化妝師把她畫美一點,我江民的新娘怎能是個丑八怪。」

「丑八怪?!」欺人太甚!

「你是不漂亮。」

想起背包里還有一樣東西得送,再看看時間,已經快來不及了。說她是丑八怪?算了,她忍了。

「我不答應!」

「就只是畫個新娘妝,陪我亮亮相就可以了,我不會真的要娶你。」

「我也沒有同意嫁給你。」她冷哼。

「那不正好……」

「一點也不好,我還有一瓶香水要送。你不知道要是沒在預定的時間內送達,我們公司要賠五倍的委托費,你賠嗎?」她微揚起頭,她是很有責任感的。

「我不賠,我……替你送。」

「你?」她才不信。

「阿彬,你去,幫她把香水送過去。」他喚來江彬。

「大少爺,我……」江彬似乎很不甘願。

本來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想留下陪他假扮新郎新娘的,但是能遣她不太順眼的江彬過去,她也就不那麼反對了。

「蕭麗美小姐,今天是她生日,」她從背包里拿出一瓶香水和一張紙,「這是簽收單,要請她簽名,上面有地址;還有,要唱生日快樂歌。」

「唱歌?!」江彬臉都變綠了。

「當然,否則我們怎麼能稱為另類快遞公司呢。」她將香水和簽收單交給江彬,「謝謝。」

她將面有菜色的江彬送出門。

「看來,你是願意當我的新娘了。」

她轉身,對上他得意洋洋的笑臉,她繃緊臉,「只是假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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