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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富豪 第三章

奔宅的客廳挑高五十公尺,約莫是五、六層樓的高度,展現無比恢弘的氣勢,從步入中庭開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進口的大理石。

客廳總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樓,連樓梯扶手上也瓖嵌著上千顆熠熠生輝的寶石,室內鋪著紐西蘭進口的高級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細密的金色圖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線以手工綴織而成的。

「哈哈哈……」

美輪美奐的辜家豪宅客廳里,很不給面子的綿長笑聲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臉上還帶著一股淡淡的慵懶,深藍色睡袍只在腰間打了個結,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麥色結實胸肌,以及一雙修長有力的雙腿。

他當然也難逃父親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聯通環球集團擔任副總裁,看一些他了無興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國是知名的羅曼史作家,筆名艾蒙雷歐,出道五年,第一本書就令他紅到發紫,隨後維持每三個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積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兩國的版稅就抽到手軟。

寫羅曼史完全是他的興趣,他也比較幸運,沒有因為被召回台灣而中止了興趣。

現在他一樣可以寫,只不過出書的速度因為要去集團上班的關系變得比較慢,這點出版社表現得非常體諒他的身不由己,他們只求他不要封筆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財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們好怕他回到台灣後就不寫了。

所以嘍,他現在仍受到廣大讀者粉絲們的愛戴,他也用持續不斷的創作來回報她們。

但他說什麼也不願曝光就是了,被他父親知道還得了,他父親一定會提早跟上帝報到。

只不過,長得一副比羅曼史男主角還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對他流口水,應該是風流韻事很多吧?

如果這麼以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因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嚇到,加上長期編織羅曼史,現在變得對女人不太感興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為他感冒,不但鼻塞,還有嚴重的發燒,所以待在家里沒去上班,也正因為如此,他第一個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確定她有十八歲?」他狂笑之後問道。

那個叫莫荳蓮的少女跟著管家香姨上樓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撲克臉,加上這種劇情他寫過,他大概猜得出來,這樁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確定。」辜至酷懶洋洋的在沙發坐下,交迭起雙腿,點起一根煙。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一時沖動把她給帶回來?

到底是什麼刺激了他?

那見鬼的「張大哥」嗎?

這很奇怪,他跟莫荳蓮之間又沒有感情,他為什麼會對她崇拜那個張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優秀嗎?所以當她一直稱贊姓張的,又對聯通環球的對手台寶集團一臉傾慕,他就受不了了。

總之,他已經把莫荳蓮帶回來了,他也告訴她,他永遠不可能簽那張悔約書,因為他不想一輩子活在內疚里。

既然不想簽悔約書,那麼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證書」。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這個世界上有種關系叫離婚。

沒有人規定他不能跟莫荳蓮離婚。

他認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既可以給莫氏夫婦一個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順的照顧莫荳蓮的生活,因為離婚後,他打算給她一大筆贍養費?!至少兩億起跳,他認為這是她應得的。

「那你們什麼時候結婚?」辜至俊在酒櫃前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發燒,剛剛還服過藥,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會大驚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這件事雖然透著古怪,但值得喝酒慶祝一下不是嗎?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會自己走進禮堂,而且對象還是個……呃,恕他直言,對象還是個小美眉。

在美國時,他不是跟那個叫凌子珊還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嗎?她看起來很知性,他覺得還頗適合至酷這類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認為這件事最高興的一定非他爸媽莫屬了,他們一直催促他們五個人結婚,但他們都當是耳邊風。

眼看著人家台寶集團的公子千金們都紛紛步入了禮堂,他們很怕辜家會在他們手上斷了香火。

現在好了,至酷要結婚了,應該叫林伯放串鞭炮慶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還沒收拾好心情,語氣有點煩躁。

他很少這麼狼狽,覺得自己被那對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婦將了一軍。

也不能這麼說,當年他們根本沒有要求他回報,是他堅持要回報他們的,只不過,他怎麼算也算不到,他們會在十年後送給他這麼一個「大禮」。

這件事給了他一個教訓?!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為是。

當年他還沒滿二十歲,桀驁不馴,可以說有點目中無人,是個盛氣凌人的小伙子,自以為出身背景特別,天下沒有他們辜家用財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寫保證書寫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婦連絡他,他好展現辜家的實力,好好回報他們。

但他沒等到,而時間一年年的過去,他也就漸漸忘了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蓮的出現……

至于結婚……

他還沒想那麼多,光是把她介紹給家人認識就很令他的太陽穴發疼了,看看至俊的反應,還有至帥跟至雅呢,他們會怎麼看這件事?

幸好他母親陪著父親到美國做化療了,不然她會高興得跳起來,以為他真的要定下來。

事實上,在帶莫荳蓮回來的路上,他們已經約法三章。

第一、關于匆促結婚的內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說,連對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經知道的至美,他威脅他不得說出去,否則他就假戲真作,讓他瞧不起的莫荳蓮真的變成他的大嫂!

第二、沒有婚禮。

他打算等一年過去,跟她辦好離婚手續後,到時他要按照原本的計劃跟芷珊進一步發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禮必須省略。

第三、婚後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樣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點的保障,這麼一來就萬無一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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荳蓮沒看過這麼大的一張餐桌,好像在「請客」哦!

她數了數,吃飯的總共有五個人,加她六個,但他們用的卻是足以坐得下三十個人的長餐桌。

這就算了,至少他們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還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個人吃飯,佣人卻有八個!

會不會太夸張啊?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場嗎?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來,他們每個都吃得不多,這樣吃得完嗎?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嗎?很浪費耶。

不過話說回來,這餐廳好豪華,天花板好高好高,還金光閃閃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頭的椰子樹在晚風中搖曳,窗子兩邊垂著浪漫的紗簾,高台上擺著一株很美的蘭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顯得優雅又有品味。

「‘大嫂’,妳怎麼不吃,一直用眼楮在看?這樣不會飽哦。」辜至帥很故意的加強重音來稱呼她,還露出一個壞壞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給他,說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請他務必回家吃飯。

他的心情本來還有點沉重,以為是父親已經稍微好轉的病情又惡化了,沒想到回到家竟听到這個破天荒的好消息。

炳∼老大要結婚!

這不奇怪,老大已經三十歲了,正是男人的適婚年齡,而且他結婚也可以減輕他們其它四個人的壓力,至少不會再被父母逼婚。

比較離奇的是他的結婚對象。

她叫莫荳蓮,來自梨山的果農之女?!

他看不出這位果農之女跟辜家有任何相配之處,而且在他看來,他大哥跟莫小妹妹之間的互動很生疏,顯示他們不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那麼到底是為什麼,他們會走到結婚這一步?而且婚事宣布得毫無預警?

「你不必現在就叫我大嫂啦,因為我還沒有跟辜先生結婚。」荳蓮很不好意思的說。

奔至酷幾乎听見喪鐘敲響,她說這種話,無疑是魚兒在引貓過來。

「辜先生?」辜至帥盯著荳蓮瞧,炯亮的眼瞳閃現一抹興味。

這可有趣了。

都要結婚了,她竟稱未來老公為「先生」?

「是呀,等我跟辜先生結婚,你再叫我大嫂不遲。」荳蓮根本沒看見辜至酷的臉色,還自顧自的說下去,「不過如果不想叫也沒關系,畢竟你看起來比我大,叫我名字就好。」

除了辜至酷和辜至美之外,其它三個人都笑了。

「大嫂,輩分不是用年紀來分的,只要妳跟大哥結婚了,無論妳多小,妳就是我們的大嫂。」辜至雅很親切的對她解說。

他覺得他大哥的這個結婚對象很不錯,雖然年紀小了點,又好像沒見過世面的樣子,但她有一雙純淨的眼眸,他相信大哥跟她結婚以後會過得很幸福,他由衷的祝福他們。

「雅說的沒錯。」辜至帥才不會放過這個難得可以戲弄老大的機會,他好整以暇的看著荳蓮。「而且,大嫂妳一直都叫大哥‘先生’嗎?那他怎麼稱呼妳?叫妳‘小姐’?」

「現在是吃飯時間,你們可不可以不要講話?」辜至酷冷冷的說。

照這麼下去,她遲早露出馬腳!

不行!晚一點他得對她惡補一些「教材」,不然他們對彼此根本不熟,外人一問就穿幫了,早晚被至帥他們三個知道他被逼婚的內幕,到時他怎麼在他們面前立足?

「是你叫我們一定要回來吃飯的,我們對大嫂充滿了好奇也是人之常情,問問有關系嗎?」辜至帥露出一個玩味的笑容看著他大哥。「除非這當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嗎?老大?」

「當然沒有!」辜至酷沒好氣的回道。

「不要抬杠了,大嫂第一天跟我們吃飯,讓她好好享用這些美食吧。」辜至雅爽朗的笑著,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

他的容貌雖不若至俊那麼迷人,但也超卓俊毅,尤其是一雙總是充滿笑意的眼眸,更是叫人覺得溫暖。

比起在集團里當決策總經理,他更想回美國去當他的獸醫。

從小他就喜歡小動物,長大了對動物的感情仍然沒有變,所以他在父親的反對聲中選擇了獸醫系就讀。

曾經一度,他父親以中斷經濟來源來阻止他入學,不過靠著三個哥哥的幫忙,以及他自己打工,他還是完成了獸醫系的學業,並且開業成為了獸醫,而後父親也只好接受這個事實。

他父親曾說過,他不反對他成為醫生,但絕不能是獸醫或婦科醫生,他父親似乎覺得,當獸科醫生很丟臉。

然而他認為,人的命是命,動物的命也是一條命,兩者沒有分別。

這個世界上已經有太多為了賺錢而當醫生的人了,不差他一個,既然他有比別人優異的背景,這輩子注定不必為吃穿煩惱,那麼他就應該不以營利為目的,拯救小動物們的性命才對。

「雅說的沒錯,讓大嫂好好吃飯。」辜至俊微笑的看著她。「大嫂,妳多吃點,不合胃口可以告訴香姨,讓廚子做些妳喜歡的菜。」

他是對女人不感興趣,但莫荳蓮即將成為他的家人,這就不一樣了,在愛屋及烏的前提下,他對她表現友善也是應該的。

再說,今天她初來乍到,他真怕他們五個大男人組成的家會嚇壞她,半夜里躲在被子里哭,因為她年紀看起來真的很小啊。

「好……」荳蓮臉紅不已。

這個男人好英俊,她根本不敢多看他一眼,那帶著神秘氣質的英俊臉龐,立體的五官、深邃的眼神,還有挺直的鼻梁及性感的衣著……哦!他好像明星哦!

還是,他根本就真的是明星?

「大嫂臉紅了耶,是因為俊嗎?」辜至帥很有興趣地問。

「不要再胡扯了!」辜至酷覺得自己真是听不下去了。

她也真該死,竟然因為至俊對她講話就臉紅?

她是花痴不成?先有見鬼的張大哥,現在又對俊「有感覺」,她是存心讓他在弟弟們的面前丟臉嗎?

「你在吃醋啊,老大?」辜至帥噙著一抹笑意。「這樣比較像未婚夫妻哦。」

奔至美眼里出現一抹不以為然。「什麼未婚夫妻,大哥根本是被逼的……啊……」

他的嘴被摀住了。

所有人全瞪大眼楮看著被人摀住嘴巴的辜至美,還有摀住人家嘴巴、不給人家講話的辜至酷。

「這是什麼情形?」辜至俊不了地看著他們,深邃迷人的眼里是一個又一個的問號。

他知道至酷和他的小未婚妻之間絕對有問題,沒想到至美也有份參一咖……

「沒什麼!」辜至酷對小弟松了手,隨即拖起還沒吃飽的荳蓮。「親愛的,我們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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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他們」的房間,惡狠狠的甩上房門之後,辜至酷很嚴厲的盯視著一頭霧水的荳蓮。

「妳喜歡俊嗎?」他銳眼瞬也不瞬,問得直接。

「啊?」她眨眨眼楮。

她不明白他的話,只知道他好像很生氣,可是她又沒做什麼,他干麼氣成這樣?

「妳為什麼會對俊臉紅?」他真的不想承認他很在意,可是事實擺在他心里,他是在意沒錯!

「原來你在氣這個喔……」荳蓮總算搞清楚了。「因為他太英俊了,所以我不知不覺就臉紅了。」

他一定很愛護他的弟弟,連她對他臉紅也不行,這樣也會惹到他。

「妳最好‘有知覺’一點!」他警告著。「從現在開始,妳要跟他們同住一個屋檐下,生活在一起,天天都會踫面,如果妳動不動對著妳的小叔臉紅,妳想別人會怎麼看我們?他們一定會馬上發現我們不相愛!」

荳蓮扁扁唇,但是沒有爭辯。

「知道了。」

他說的是很有理啦,但,她不想告訴他,臉紅是自然反應,她又控制不了,想也知道這種話他听不進去,還會認為她在唱反調,所以她還是不要開口比較好。

她這麼容易妥協真是有點奇怪,辜至酷反而不習慣。

「還有,妳不可以再叫我辜先生。」因為她的安靜,他的音量也小了許多。

荳蓮揚起長睫。「那要叫你什麼?」

他剛剛當著大家的面喊她親愛的耶,莫非想叫她如法炮制,也喊他親愛的?

奔至酷想了想。「妳叫我名字。」

「我叫不出口。」她坦白地說。

「不行,妳必須叫我的名字,不然妳就叫我親愛的,隨便妳選一個。」他還是很「仁慈」的,給了她「選擇權」。

「名字好了。」親愛的好假,太肉麻了,她永遠都不會這樣叫別人。

「好,那麼妳就喊我的名字。」他看著她那一臉明顯的「雞皮疙瘩掉滿地」,覺得有必要給她實戰經驗。「現在叫看看。」

荳蓮瞪大眼。「在這里?」

奔至酷撇撇唇。「難道要去客廳練?」

她反抗著。「為什麼要練習?」說到底,她就是叫不出口啦,他干麼非要強人所難啊?

他雙臂交叉于胸前,瞬了瞬眼眸,冷睨著她。「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妳都叫不出口了,我還會相信妳在別人面前叫得出來嗎?」

「船到橋頭自然直啦,我說會叫就會叫,我一向說話算話,從來不會違背自己說過的話,這點你放心。」

是在挖苦他嗎?听起來就很像……辜至酷蹙著眉心,一時竟想不出理由強迫她練習。

驀地,一陣手機鈴響傳了出來。

他揚了揚眉。

不是他的。

荳蓮很開心的從背包里翻出手機。

「喂……張大哥啊,對,我人已經在辜家了,很抱歉沒有早點打給你,讓你擔心了……因為我太忙了,忙著認識新環境、整理行李,還有吃飯……好、好,那明天見嘍,請你替我向張大叔、張大媽問好!」

她一臉笑意的收起手機,冷不防,辜至酷的聲音傳進她耳里。

「為什麼還要跟那個男人見面?」

「嚇死我了……」荳蓮給他一記白眼。「你偷听我講電話喔?這樣不禮貌哦。」

啊咧?!

傍他白眼?

有沒有搞錯?

奔至酷不太能接受她對他的態度,她竟這麼的不怕他,他蹙起眉頭,「我沒有刻意偷听,是妳的嗓門太大了,而且這里只有妳跟我,要不听見也很難。」

「好啦,你說的對,你是這里的土霸王對不對?」荳蓮一副很遷就他的樣子。「對了,你剛問我什麼?」

她緊繃著下顎。

說他是土霸王?!這個丫頭一點也沒把他放在眼里。「我剛問妳,妳為什麼還要跟那個男人見面?」

「男人?」她眨眨眼。「你說張大哥?」

去他的張大哥,但他點點頭。

荳蓮說道︰「我要把手機還給張大哥啊,這是他好心借我的,他說萬一要用比較方便,張大哥說,現在已經快沒有公用電話這種東西了。」

「原來手機不是妳的。」他若有所思的看著她。

以男人的心態來說,他確信姓張的對她別有企圖,她還傻傻的以為對方純粹熱心。

「明天我送妳去跟他見面。」他下結論。

「不用了啦,不用麻煩你。」她不想成為他的負擔。

「我堅持。」

「真的不用,我坐公車去就好。」

「這里沒有公車。」

「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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