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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富豪 第三章

奔宅的客厅挑高五十公尺,约莫是五、六层楼的高度,展现无比恢弘的气势,从步入中庭开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

客厅总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楼,连楼梯扶手上也镶嵌着上千颗熠熠生辉的宝石,室内铺着纽西兰进口的高级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细密的金色图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线以手工缀织而成的。

“哈哈哈……”

美轮美奂的辜家豪宅客厅里,很不给面子的绵长笑声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脸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慵懒,深蓝色睡袍只在腰间打了个结,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胸肌,以及一双修长有力的双腿。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为他感冒,不但鼻塞,还有严重的发烧,所以待在家里没去上班,也正因为如此,他第一个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确定她有十八岁?”他狂笑之后问道。

那个叫莫荳莲的少女跟着管家香姨上楼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扑克脸,加上这种剧情他写过,他大概猜得出来,这桩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确定。”辜至酷懒洋洋的在沙发坐下,交迭起双腿,点起一根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一时冲动把她给带回来?

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

第三、婚后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样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点的保障,这么一来就万无一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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荳莲没看过这么大的一张餐桌,好像在“请客”哦!

她数了数,吃饭的总共有五个人,加她六个,但他们用的却是足以坐得下三十个人的长餐桌。

这就算了,至少他们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个人吃饭,佣人却有八个!

会不会太夸张啊?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场吗?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他们每个都吃得不多,这样吃得完吗?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吗?很浪费耶。

不过话说回来,这餐厅好豪华,天花板好高好高,还金光闪闪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头的椰子树在晚风中摇曳,窗子两边垂着浪漫的纱帘,高台上摆着一株很美的兰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显得优雅又有品味。

“‘大嫂’,妳怎么不吃,一直用眼睛在看?这样不会饱哦。”辜至帅很故意的加强重音来称呼她,还露出一个坏坏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给他,说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请他务必回家吃饭。

他的心情本来还有点沉重,以为是父亲已经稍微好转的病情又恶化了,没想到回到家竟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好消息。

炳~老大要结婚!

这不奇怪,老大已经三十岁了,正是男人的适婚年龄,而且他结婚也可以减轻他们其它四个人的压力,至少不会再被父母逼婚。

比较离奇的是他的结婚对象。

她叫莫荳莲,来自梨山的果农之女?!

他看不出这位果农之女跟辜家有任何相配之处,而且在他看来,他大哥跟莫小妹妹之间的互动很生疏,显示他们不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会走到结婚这一步?而且婚事宣布得毫无预警?

“你不必现在就叫我大嫂啦,因为我还没有跟辜先生结婚。”荳莲很不好意思的说。

奔至酷几乎听见丧钟敲响,她说这种话,无疑是鱼儿在引猫过来。

“辜先生?”辜至帅盯着荳莲瞧,炯亮的眼瞳闪现一抹兴味。

这可有趣了。

都要结婚了,她竟称未来老公为“先生”?

“是呀,等我跟辜先生结婚,你再叫我大嫂不迟。”荳莲根本没看见辜至酷的脸色,还自顾自的说下去,“不过如果不想叫也没关系,毕竟你看起来比我大,叫我名字就好。”

除了辜至酷和辜至美之外,其它三个人都笑了。

“大嫂,辈分不是用年纪来分的,只要妳跟大哥结婚了,无论妳多小,妳就是我们的大嫂。”辜至雅很亲切的对她解说。

他觉得他大哥的这个结婚对象很不错,虽然年纪小了点,又好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但她有一双纯净的眼眸,他相信大哥跟她结婚以后会过得很幸福,他由衷的祝福他们。

“雅说的没错。”辜至帅才不会放过这个难得可以戏弄老大的机会,他好整以暇的看着荳莲。“而且,大嫂妳一直都叫大哥‘先生’吗?那他怎么称呼妳?叫妳‘小姐’?”

“现在是吃饭时间,你们可不可以不要讲话?”辜至酷冷冷的说。

照这么下去,她迟早露出马脚!

不行!晚一点他得对她恶补一些“教材”,不然他们对彼此根本不熟,外人一问就穿帮了,早晚被至帅他们三个知道他被逼婚的内幕,到时他怎么在他们面前立足?

“是你叫我们一定要回来吃饭的,我们对大嫂充满了好奇也是人之常情,问问有关系吗?”辜至帅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看着他大哥。“除非这当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吗?老大?”

“当然没有!”辜至酷没好气的回道。

“不要抬杠了,大嫂第一天跟我们吃饭,让她好好享用这些美食吧。”辜至雅爽朗的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他的容貌虽不若至俊那么迷人,但也超卓俊毅,尤其是一双总是充满笑意的眼眸,更是叫人觉得温暖。

比起在集团里当决策总经理,他更想回美国去当他的兽医。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长大了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着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太多为了赚钱而当医生的人了,不差他一个,既然他有比别人优异的背景,这辈子注定不必为吃穿烦恼,那么他就应该不以营利为目的,拯救小动物们的性命才对。

“雅说的没错,让大嫂好好吃饭。”辜至俊微笑的看着她。“大嫂,妳多吃点,不合胃口可以告诉香姨,让厨子做些妳喜欢的菜。”

他是对女人不感兴趣,但莫荳莲即将成为他的家人,这就不一样了,在爱屋及乌的前提下,他对她表现友善也是应该的。

再说,今天她初来乍到,他真怕他们五个大男人组成的家会吓坏她,半夜里躲在被子里哭,因为她年纪看起来真的很小啊。

“好……”荳莲脸红不已。

这个男人好英俊,她根本不敢多看他一眼,那带着神秘气质的英俊脸庞,立体的五官、深邃的眼神,还有挺直的鼻梁及性感的衣着……哦!他好像明星哦!

还是,他根本就真的是明星?

“大嫂脸红了耶,是因为俊吗?”辜至帅很有兴趣地问。

“不要再胡扯了!”辜至酷觉得自己真是听不下去了。

她也真该死,竟然因为至俊对她讲话就脸红?

她是花痴不成?先有见鬼的张大哥,现在又对俊“有感觉”,她是存心让他在弟弟们的面前丢脸吗?

“你在吃醋啊,老大?”辜至帅噙着一抹笑意。“这样比较像未婚夫妻哦。”

奔至美眼里出现一抹不以为然。“什么未婚夫妻,大哥根本是被逼的……啊……”

他的嘴被摀住了。

所有人全瞪大眼睛看着被人摀住嘴巴的辜至美,还有摀住人家嘴巴、不给人家讲话的辜至酷。

“这是什么情形?”辜至俊不了地看着他们,深邃迷人的眼里是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他知道至酷和他的小未婚妻之间绝对有问题,没想到至美也有份参一咖……

“没什么!”辜至酷对小弟松了手,随即拖起还没吃饱的荳莲。“亲爱的,我们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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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他们”的房间,恶狠狠的甩上房门之后,辜至酷很严厉的盯视着一头雾水的荳莲。

“妳喜欢俊吗?”他锐眼瞬也不瞬,问得直接。

“啊?”她眨眨眼睛。

她不明白他的话,只知道他好像很生气,可是她又没做什么,他干么气成这样?

“妳为什么会对俊脸红?”他真的不想承认他很在意,可是事实摆在他心里,他是在意没错!

“原来你在气这个喔……”荳莲总算搞清楚了。“因为他太英俊了,所以我不知不觉就脸红了。”

他一定很爱护他的弟弟,连她对他脸红也不行,这样也会惹到他。

“妳最好‘有知觉’一点!”他警告着。“从现在开始,妳要跟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生活在一起,天天都会碰面,如果妳动不动对着妳的小叔脸红,妳想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他们一定会马上发现我们不相爱!”

荳莲扁扁唇,但是没有争辩。

“知道了。”

他说的是很有理啦,但,她不想告诉他,脸红是自然反应,她又控制不了,想也知道这种话他听不进去,还会认为她在唱反调,所以她还是不要开口比较好。

她这么容易妥协真是有点奇怪,辜至酷反而不习惯。

“还有,妳不可以再叫我辜先生。”因为她的安静,他的音量也小了许多。

荳莲扬起长睫。“那要叫你什么?”

他刚刚当着大家的面喊她亲爱的耶,莫非想叫她如法炮制,也喊他亲爱的?

奔至酷想了想。“妳叫我名字。”

“我叫不出口。”她坦白地说。

“不行,妳必须叫我的名字,不然妳就叫我亲爱的,随便妳选一个。”他还是很“仁慈”的,给了她“选择权”。

“名字好了。”亲爱的好假,太肉麻了,她永远都不会这样叫别人。

“好,那么妳就喊我的名字。”他看着她那一脸明显的“鸡皮疙瘩掉满地”,觉得有必要给她实战经验。“现在叫看看。”

荳莲瞪大眼。“在这里?”

奔至酷撇撇唇。“难道要去客厅练?”

她反抗着。“为什么要练习?”说到底,她就是叫不出口啦,他干么非要强人所难啊?

他双臂交叉于胸前,瞬了瞬眼眸,冷睨着她。“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妳都叫不出口了,我还会相信妳在别人面前叫得出来吗?”

“船到桥头自然直啦,我说会叫就会叫,我一向说话算话,从来不会违背自己说过的话,这点你放心。”

是在挖苦他吗?听起来就很像……辜至酷蹙着眉心,一时竟想不出理由强迫她练习。

蓦地,一阵手机铃响传了出来。

他扬了扬眉。

不是他的。

荳莲很开心的从背包里翻出手机。

“喂……张大哥啊,对,我人已经在辜家了,很抱歉没有早点打给你,让你担心了……因为我太忙了,忙着认识新环境、整理行李,还有吃饭……好、好,那明天见喽,请你替我向张大叔、张大妈问好!”

她一脸笑意的收起手机,冷不防,辜至酷的声音传进她耳里。

“为什么还要跟那个男人见面?”

“吓死我了……”荳莲给他一记白眼。“你偷听我讲电话喔?这样不礼貌哦。”

啊咧?!

傍他白眼?

有没有搞错?

奔至酷不太能接受她对他的态度,她竟这么的不怕他,他蹙起眉头,“我没有刻意偷听,是妳的嗓门太大了,而且这里只有妳跟我,要不听见也很难。”

“好啦,你说的对,你是这里的土霸王对不对?”荳莲一副很迁就他的样子。“对了,你刚问我什么?”

她紧绷着下颚。

说他是土霸王?!这个丫头一点也没把他放在眼里。“我刚问妳,妳为什么还要跟那个男人见面?”

“男人?”她眨眨眼。“你说张大哥?”

去他的张大哥,但他点点头。

荳莲说道:“我要把手机还给张大哥啊,这是他好心借我的,他说万一要用比较方便,张大哥说,现在已经快没有公用电话这种东西了。”

“原来手机不是妳的。”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以男人的心态来说,他确信姓张的对她别有企图,她还傻傻的以为对方纯粹热心。

“明天我送妳去跟他见面。”他下结论。

“不用了啦,不用麻烦你。”她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我坚持。”

“真的不用,我坐公车去就好。”

“这里没有公车。”

“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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