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身分何事?我就觉得孟三姑娘的梦想很好,民以食为天,谁不吃东西,谁又不爱美食?”
说话的是殷如秀,两道英气的眉,圆亮的眼睛,是镇国大将军的独生女,出身武学世家,豪爽侠义,看不得众女对孟乐雅的嘲笑轻视,挺身而出。
但她一出口相挺,不少秀女忍俊不住的捂着绣帕笑出声来。
一名秀女更是笑道:“你当然觉得好,在座的谁不知你是京城着名的吃货,呵呵——”
这一说,其他秀女们笑得更欢。
孟乐雅见不得替自己说话的殷如秀被讥笑,看她气得小脸涨红,连忙要开口,没想到殷如秀更快一步,“吃货怎么了?哪像你们这些虚伪的连吃东西都偷偷模模的,饿到手脚发软还装小鸟胃,背着人再囫囵吞枣!”
此话还真戳中其中几个秀女,有些人恼羞成怒,就与殷如秀吵了起来。
“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练拳踢腿,头脑简单的只要吃饱就好吗?”
“本姑娘吃了你的吗?作假装柔的恶心货!”
“一餐能吃两碗饭的你才恶心,怎么没撑死你这个饭桶!”
两方唇枪舌剑,殷如秀一人难敌数口,气得连袖子都要卷起,吓得娇弱的一方嚷着“君子动口不动手”,其间,另一名当事者孟乐雅不是没插话,而是根本没人理她,眼见都快打起来,孟乐雅只好硬着头皮,以肉身挡在殷如秀身前,“听我说句话,听我说句话!”
殷如秀握拳正要开打,听她像念经似的一直念那几个字,听烦了不得不将手放下来。
她这一放手,另一方总算也松口气。
不再剑拔弩张,孟乐雅暗吐口气,这才拉住殷如秀的手,拿自己开玩笑,“其实呢,这里面是我吃得最多,因为做失败的甜点不少,连好几个帮忙吃的嬷嬷都吃怕了,只差开口拜托我别做了,虽然仍很善良的帮忙吃,但大多都是我自己吞掉,撑死我了。”
殷如秀杏眼圆睁,“你自己全吃了?我可以帮忙啊,失败的要吃,成功的要吃,这才是义气嘛。”
三句不离吃,在秀女们眼中,殷如秀就是个好吃的傻子,而孟乐雅的反应也没让大家失望。
“好,有机会一定让你展现义气。”她很认真的回答。
瞧两人还勾勾手,惺惺相惜的模样,不少人眼中闪过轻蔑,孟诗雅、孟书雅更是后悔找孟乐雅过来聊,话题随即转到即将到来的赏花宴,大伙说起要表演的才艺,还是有人取笑孟乐雅,“你不会当场表演厨艺吧?赏花宴上,当场起锅弄灶,烟雾弥漫,也是一绝。”
这开口的是宁昌伯府上的嫡大小姐魏珊珊,眉宇间有种柔媚的韵致,身材婀娜。
“魏珊珊,你怎么说话的!”殷如秀脸色一变,马上站起身来。
“对了,至于殷姑娘,我听说你拳脚功夫不错,打个拳当才艺吧。”魏珊珊一说完,身边几个秀女就捂着帕子笑了。
殷如秀又想撸起袖子揍人,孟乐雅连忙起身拉住她,再看着魏珊珊笑道:“我跟殷姑娘的才艺就不劳魏姊姊惦记了,魏姊姊还是专注在自己的才艺上吧,时间上可紧了,不过是三天后的事。”
孟乐雅一说,其他人也没心思再把时间耗在长舌上,毕竟邀宴的可是当今太后,才艺表演马虎不得,纷纷起身离开。
孟诗雅原本已走了几步,但想起要扮演好姊姊的角色,她转身回来,轻轻拍了拍孟乐雅的手,柔声勉励她要好好准备,这才离开,孟书雅觑她一眼,跟了上去。
一下子,偌大亭台内仅剩下孟乐雅跟殷如秀,两人相视一笑。
殷如秀轻咳一声,朝她眨眨眼,“你说,我表演拳脚不好吗?那可是我在将军府中做得最棒、最有口碑的一件得意事儿呢。”
孟乐雅一呆,难道她真的打算表演打拳?听闻将军府百年来只出了殷如秀这个女娃儿,上有众多哥哥、堂哥,老将军及大将军都疼宠如眼珠子。
她还来不及表达意见,这位姑娘已经兴致勃勃的打起拳来,非常有巾帼英雄的气势,一掌一拳,虎虎生风,再加上中气十足的几声“哈”。
“……”孟乐雅眼神死。
*
御书房里,当今圣上傅言钦正与左右两相商议国事。
右相孟伟德三十多岁,外貌清秀隽朗,他说得少,听得多,他很清楚自己一路让年轻帝王扶植起来就是和左相打擂台的。
左相秦凯生性奸滑,擅斗争具野心,身为秦太后的娘家哥哥,皇帝的舅舅,早年即受先皇遗命,与摄政王一起辅佐新帝和秦太后,身分不一般,但对曾经辅佐的皇帝甥儿表面虽维持恭敬,心里却另有主意。
谈完国事,便提到秀女选拔一事,“前几日,佳音去见太后娘娘,提到皇上见到她就走,她很难过,但想到皇上不想让外界有太多杂音,便又释然了,真是小孩心性。”秦凯笑着摇摇头,“是臣没教好这个女儿,日后,还请皇上多担待些。”
傅言钦仅是温和一笑。
倒是孟伟德黑眸里闪过一道嘲讽,外界能有什么杂音?此次选秀,左相之女已经内定为皇后的传言不就是他们让人传出去的?
这是用舆论来逼皇上选后,毕竟左相除了是外戚身分,还曾有辅佐帝王之功,若是皇上没选秦佳音,左相没有面子不说,皇上还会落个不知感恩的话柄。
这是秦凯的嚣张心态,殊不知年轻帝王哪是他能算计的。
当年那个幼时多病、瘦巴巴,看来比实际年纪还小的大皇子,在经历皇叔摄政王买通他身边太监,教唆出宫又死里逃生后,刻意练武强身,如今身体康泰,身形挺拔,相貌俊美。
十五岁亲政后,更是以凌厉手段出其不意的拔除摄政王,摄政王一家老小全流放岭南,永世不得进京,几年前,摄政王抑郁病逝,如今,傅言钦年已十九,勤政爱民,令百官臣服,已是当朝爱戴的明君。
“这次选秀中,微臣得太后恩典,家中有三女入宫,微臣斗胆,也借左相吉言,望日后,家中亦有一女能得皇上青眼,受皇上待见。”孟德伟这话说得漂亮,虽然也希望自己府里有女能入后宫,但这是左相先开口,他才敢附和。
傅言钦心知左、右相都想拱女儿为皇后,殊不知他却是打算利用这次选秀来削减这两家愈来愈大的势力,“两位爱卿客气了。”
淡淡一句话再无其他,两名相爷对视一眼,心里各有计较,但不露端倪,起身行礼,退了出去。
终于走了!傅言钦看向门口的贴身太监姚光,他是总管太监闵公公的干儿子,仅小自己一岁,七年多前,闵公公安排他在自己身边,虽是主仆,却与他宛如兄弟,为人十分机灵,行事圆滑。
姚光一收到目光,示意书房前的两个小太监好好守着,自个儿才快步进书房。
“皇上,那一位又失败了,要不要奴才替您吃了,您可是万金之躯——”
傅言钦一扬剑眉。
姚光立马换了个笑脸,弯腰说着,“呵呵,奴才脑袋是被驴给踢了,刚说什么话呢。”他恭敬的再从袖子里拿了个油纸包放到桌上,细心拆开,里面赫然是一只外型极佳的一口糕,即使凉透,仍隐隐散发着诱人香味。
“皇上,这玩意儿热呼呼的时候,那几个嬷嬷尝一口表情就变了,您可是龙——呃,奴才多嘴,又多嘴了。”他轻轻的扇打自己胖胖的脸颊一下。
傅言钦看着这块糕,脑海想着那个娇小专注的婀娜身影,嘴角微扬,净了手后,拿起来咬了一口,眉头微皱,内馅已凉因而显得浓稠干涩,更甭提里面还有硬到难以咀嚼的果肉。
姚光死皱着眉头看着主子爷一张完美到天怒人怨的俊脸都要扭曲变形了,“皇上,别吃了吧,等那一位成功了……呃,多嘴,奴才又多嘴了。”一道利光射来,姚光咧开嘴,再轻轻扇了扇自己的嘴巴。
点心确实失败,然而,傅言钦还是喜欢的。
只要一想到过去,他日日处在朝堂政事尔虞我诈的利益博奕中,一个人站在高处的孤寒,遥想着某人留给他心底深处的那一抹眷恋不去的温暖,而今,给了他温暖的人,正与他同在皇宫里,岂会不好?
姚光狐疑的看着主子爷细嚼慢咽的吃着点心,眼中流露着不轻易对外人表现的温柔,这是魔怔了吧?要说那块糕点好吃,是绝对不可能,在他吩咐底下人悄悄送过来时,他可是偷尝过一块的,才咬了一口,唉哟,难吃到一个不行,他马上吐了,整块弃之。
但主子爷怎会像吃了什么上好珍馔的表情?一想到几天前刑老太医把完平安脉后,他还追了几步上前悄声问老太医,“主子爷真没问题?味觉呢……噢,痛!”
后脑杓突遭袭击,落地的是一枝上好的大狼毫,他揉着疼处,都不敢回头看,只在心里骂自己,万能的主子爷可有一手出神入化的上乘功夫,耳力更是非凡。
“你又在心里想什么了?”
傅言钦微凉的低沉嗓音突然入耳,恍神的姚光瞬间回魂,连忙上前一福,干笑两声,“呵呵,奴才想主子爷耳力好,眼神好,连脑袋都好。”就连胃口也好,但这几个字,他可没傻的说出口。
傅言钦慢条斯理的吃完最后一口,姚光立即拧了块湿棉布,让主子爷擦拭手。
傅言钦放下棉布,挑眉看着他,“就没有胃口好?”
“噗,咳咳、咳咳——”姚光被自己的口水狠狠呛到,他涨红着脸,好不容易才止咳,拍着胸口,顺顺气后,可怜兮兮的看着主子爷,装模作样的又咳几声,想博个同情,趁机圆过去。
“行了,去让太医开个药,改做倒夜壶的活儿,免得给朕过病气。”傅言钦一挑眉,下了令。
姚光吓得扑通跪倒,“皇上,奴才只是呛到,没病啊,但奴才劳心劳力、忠心耿耿,什么都会就是不会说话啊,奴才知道主子的胃最是金贵的,不是什么人亲手做的都吃。”
他们主仆都清楚,自从秦佳音入宫以来,仗势着和太后的关系,暗地里一直托人往傅言钦跟前送了不少她亲手熬煮的补汤粥品,碍于母后与左相的脸面,他不得不留下,但最后都进了姚光的胃,补得他红光满面,胖了一圈呢。
傅言钦其实也是说说而已,姚光办事,他还是满意的。
*
夜色深沉,桌上烛火忽明忽灭,孟乐雅躺在红木大床上,被褥蒙了她半个头,她睡得极沉,动也不动。
蓦地,她喃喃呓语,“好多人啊。”
孟乐雅作梦了,梦到八岁的自己,梦到元宵节那天跟着家中几个姊姊上街的情景,画面呈跳跃式,她置身在看灯猜灯谜的拥挤人潮中。
“我不去茶楼了,我到书铺去看看有没有点心的新书,看完就回去。”
她在丫鬟小银的陪同下走进那间位于偏巷里的二手小杂书铺。
七十多岁的老掌柜看着她说,“过年前刚进了一批书,食谱的就放在后三排架上了。”
“谢谢刘爷爷。”她巧笑倩兮的说。
书铺内烧了几盆火,暖呼呼的,她往后方书架走去。
小银伸手将墙上的油灯稍微往墙角的方向移动,眉头一皱,一脸嫌弃的道:“三姑娘,那里有个小乞儿,浑身脏兮兮的。”
小乞儿披头散发,一身破烂补丁的粗布衣裳。
“这是我亲手做的,很好吃,你吃看看。”她用绣帕包了点心,笑着递给他。
小乞儿看着她,狂妄开口,“等你长大,我娶你,让你给我做一辈子的点心。”
梦境有些模糊断片后,她才听到自己说,“有了,我带你回家,我弟弟孟磊欠一名小厮,把你洗干净了,换身衣服带回去。”
后来又中断了一段,只见大伯父及父亲脸色凝重的带着小乞儿走,她手足无措的看着三人的背影。
孟磊在大哭,“他是姊姊给我的,呜呜,不要带走他、不要、呜呜呜……”
她急着安抚弟弟,不忘大叫求情,“爹,大伯父,不要带他走。”
烛火在明灭间一跳一跳的,在外间守夜的明月,快步来到床边,轻轻摇了摇梦魇嚷叫的小主子,“姑娘,姑娘,快醒醒,醒醒啊。”
孟乐雅缓缓张开眼,还未完全清醒。
“你作梦了,姑娘。”明月轻声的说。
她揉揉眼睛,有些迷惘的看着雕花床顶,怎么会梦到那个小乞儿?七年多过去了,她几乎忘了他的容貌,刚刚在梦里也没见到他洗净打理后的样子,记忆中,似乎是个很好看的孩子。
当天他被带走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去问了爹跟大伯,大人们也没人肯回答她,只是要她忘了他,她知道他们一定是将他赶走了。
那时候外头春寒料峭,他饥寒交迫,也许早就不在人世,今夜会梦见他,肯定是白天的事吧,她眼眸一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心心念念在乎的梦想被他人讥讽,心里还是有些挂怀,才会梦到元宵夜捡到的小乞儿。
当年的小乞儿,她没救成,之后在相府内努力藏拙,想挣出自己小小的一片天,却仍躲不过选秀的命连,所以她的庶女人生注定只能身不由己,过多的念想都是枉然?
不,不对,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她不能气馁,有志者事竟成,她突然坐起身来。
“姑娘不睡了?”明月愣了愣,看着她下床穿了鞋,就往桌子走去。
孟乐雅摇头一笑,“这会儿完全醒了,索性写会儿字,等等就回去睡,倒是扰了明月姊姊,你赶紧去睡吧。”
明月跟着走过去,倒杯茶给她,温声问:“姑娘是担心赏花宴的才艺表演吗?”这几天,秀女们一上完课都回各厢房勤练才艺,但孟乐雅的日子过得与寻常并无不同,她担心她是拿不出才艺,紧张到梦魇了。
孟乐雅笑着在桌前坐下,“众所周知,要比厨艺之外的才艺,我肯定垫底,太后对我也知根知底,我怎么会担心?”她从一旁的抽屉拿出一只黑木盒,打开后拿出极小的竹签,还有一小瓶可食用的特殊颜料。
明月眼睛倏地一亮,“姑娘要烤幸运饼干?”
“嗯,等新点心成功了,我就烤一些,嬷嬷们跟宫人们都很喜欢。”
“我也很喜欢,可以给我四个吗?”明月月兑口而出,一出口就感到不好意思,小脸儿都涨红了。
幸运饼干是孟乐雅自制的一款小点心,小巧好吃,最特别的是饼干内还夹着一张她自制的吉祥签,签上都写上“大吉”两字,签诗内容有她从杂书上看的,也有自己掰的,有好话、也有励志的话,让人看了心情大好。
因要写签诗,标准的慢工出细活儿,一次总无法烤太多,与明月交好的几个宫女,都眼巴巴的等着她能先拦截几个给她们。
“没问题。”孟乐雅笑着点头,明月照顾她生活起居,虽然还有不少“外债”要还,但她不介意先给她,但条件是——“你先睡,不准陪我。”
明月何尝不明白这是她的体贴,笑了笑,“那姑娘可别写太晚。”她福了一福,便出去了。
荧荧烛火下,孟乐雅埋首一连写了好几支签,直至睡意袭来,这才搁下笔,哈欠连连的上床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