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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入骨 第七章 几重缘分又重逢(1)

薄雾在晨曦中渐渐散去,露出小镇山清水秀的样子。

一大早河畔便有人挑水、浆洗,水边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听说你们家那边新搬来户人家?”

“嗯,是对主仆。”

“那姑娘真长得那么水灵啊?”有人挑起了话头子,便有人立马跟着八卦起来。

“水灵。”说话的妇人眉飞色舞,“知书达礼,一看就不是小户人家出来的。”

“那怎么只有主仆两个人啊。”

“这年头谁还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啊,投亲不遇,便在他乡落地生根了呗。”

“也是怪可怜的。”

“再落魄,也比咱们这些土里刨食儿的人强。”

“倒也是。”

离河不远桃叶巷中一户人家,白墙青瓦,院中养了些花木,如今开得正艳。

穿着短褐,挽着袖子的霜鬓老者正手执利斧在柴房外面劈柴。

木头被劈开的脆响一声接一声,十分有节奏,劈柴人的动作干净俐落,带着力量美。

主屋门打开,白衫青裙的沈琪瑄走出来,看到院中劈柴的张胜,神色有几分无奈,“张叔,不用这么早叫我起床吧。”

张胜回道:“家里柴禾不多了,我得准备些,要不少爷怎么生火烧水做饭。”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年纪轻轻的,天天睡懒觉,像什么话,尤其还是个姑娘家。

虽然知道沈琪瑄的性别了,可张胜还是喜欢叫她少爷,沈琪瑄也听得很习惯,算是主仆俩的小乐趣。

至于旁人觉得怪,那也跟他们没太大的关系。

沈琪瑄懒得跟对方废话,挽了袖子,系上围裙,往厨房走去。

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主仆两个在江湖上飘了几个月,不久前才在这个小镇安定了下来,买了宅院田产,日后就是名副其实的小地主婆了。

这处宅院挑得也巧,家中有现成的牲口棚,院落算宽敞,有正房有偏厢,住他们主仆两个绰绰有余,日后便是再买几个下人也是够住的。

房子是石头打基,土坯瓦顶,价格也公道,他们简单采买了几样家具便住了进来,然后蚂蚁搬家日后再慢慢添补东西。

灶房升起袅曼炊烟,慢慢有葱花饼的香味飘散满院。

对自家少爷竟然会下厨,一开始张胜其实挺惊诧的,后来想想,好像又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对聪颖不凡的少爷是事儿吗?

那当然不是啊。

院子里有石桌,饭好了,主仆两个就坐在石桌边一起吃。

粟米粥,葱花饼,外加一个拍黄瓜,一碟酱菜,简单、朴实、管饱。

沈琪瑄因为吃得少,向来撂筷子比较早,张胜饭量虽大,但吃得快,倒不是太拉长用餐时间。

“少爷,我打听了,今儿镇外青阳山下有庙会,去逛逛不?”不等他家那懒骨头娇少爷拒绝,张胜跟着又说:“多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行吧。”沈琪瑄不是很情愿地点了头,然后收拾了碗筷去洗涮。

家里缸里的水几乎总是满的,就算一时少了,只要老仆有空,很快就会把水挑满,跟有强迫症似的。

果然,等她收拾好厨房,他们离家之前,家里的水缸就又都满了。

行吧,也算是个好习惯。

出门嘛,男装到底更方便些,所以沈琪瑄又换上儒衫变成了一个眉目清俊的俏书生,张胜套好马车,拉上自家主子慢悠悠地往镇外晃。

青阳山是这里远近驰名的地方,山上有寺庙,有道观,还有庵堂,挺齐全。

观名青阳观,在半山腰,占地规模不算小;寺名青阳寺,在山顶,较青阳观规模要小些;庵名青阳庵,位于青阳观和青阳寺之间,是三者之中规模最小的。

但三家香火都不错,每逢初一、十五山下都会有庙会,附近的百姓会来赶庙会,通常都会很热闹,今天也不例外。

沈琪瑄主仆两个出门的时候就不早了,路上走得又慢,到青阳山下庙会集市时差不多都要到饭点了。

张胜甚至觉得少爷就是掐着饭点来的。

这边因为经常有庙会,山下也是有酒楼、茶楼和客栈的,平时亦不会缺少客源,好多来上香的香客便经常会光顾落脚。

将马车寄存到客栈,主仆两个就去逛了。

庙会上货物琳琅满目,看得沈琪瑄双眼放光,她倒也知道手中银钱有限,必须节制,不随意购物,主要是逛个热闹。

逛得累了,饭点到了,两人便就近在一处面摊坐下,要了两碗面。

纯手工,无机械,现场制作,吃的就是那口原汁原味,浇头不够还可以再加,老板是实在人,浦汁不是那种念死人的咸。

沈琪瑄等面上桌,直接先挑了两筷子到老仆碗里,没吃蒜,只往碗里加了杓辣椒。

七月分虽然入秋,但事实上还是满热的,尤其是中午吃热汤面的就尤为考验人,幸好她有带折扇,一边据风一边吃,没花太长时间就吃掉了自己那份,然后,便悠闲据着风坐在一边等家中老仆。

张胜吃一碗不够,又加了一碗,她由衷感叹胃口真好!

这几个月跟着老仆风餐露宿,不但学了不少走江湖的技巧,还学会了骑马和赶车,估模着就算这老家伙哪天不告而别了,她都可以自己独自跑江湖了。

当然了,这是玩笑话,跑江湖她可真没那兴趣。

但不得不说,身子骨经过这一番磨砺是比以前强了些,同时她也比以前黑了些。不过,等过个冬天,应该就又白回来了。

挺好!

帐是老仆结的,出门在外得讲尊卑——老家伙自己说的。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主仆两个慢吞吞顺着人群往山上走,半路还在歇脚亭坐了会儿。

“少爷,你这体力是真不行啊,这才走几步路。”张胜日常吐槽。

沈琪瑄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眼皮都没搭他一下,理直气壮地说:“少爷我是用脑做事的人,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的有什么好奇怪的。”

“好歹平时多锻炼一下,也不至于爬个山三步一停,五步一歇的。”

“过分了啊。”没有这么夸张形容的,三步一停五步一歇,林妹妹都不会这样吧。

说归说,张胜还是将一个水囊递到了她面前,“少爷,喝口水润润嗓。”

沈琪瑄拿过去喝了两口,塞好塞子又递还给他,张胜再次挂到自己腰上。

顺着山道往上,半路有处茶棚,登山的百姓走得渴了便会花钱买碗水喝,沈琪瑄忍不住朝老仆瞥了一眼。

张胜笑呵呵地说:“少爷是讲究人,哪能随便喝外面的茶水。”

沈琪瑄撇嘴,又拐着弯讽刺她,呵,她怕吗?

两人于是没买茶水,直接到了青阳观,青阳观外人不少,沈琪瑄抬头多看了一会儿匾额上的“青阳观”三字,有些神游。

未来她多半还是会当个在家居士,好歹是个不婚的借口嘛。

跟着人潮进了观,在三清宝殿上过香,她带着张胜在观中四处闲逛。

观中景致倒也清幽别致,古木葱郁,是个夏日避暑的好地方,两人信步走到一处凉亭不远处,有人在内对弈。

一人青衫方巾,两鬓霜白,胡须花白,气质儒雅,像是那种饱读诗书之人,另一个是中年清瘦道人,频下三缙青须,很有仙风道骨的风范。

老文士身后垂手站着位青衣老仆,亦是两鬓斑白,瞧着比文士要老上一些。

沈琪瑄在不远外驻足片刻,不欲扰人清静,便打算就此离开,不料凉亭中的那位老文士却在这时开口——

“你过来。”

被点名的沈琪瑄一头雾水,忍不住用手指自己,满是疑惑,“我吗?”

“对,就是你,过来。”

念在敬重长者的分上,沈琪瑄听言走进了亭子,朝里面对弈的两人作了一揖,“晚生见过老先生,见过道长。”

文士捋须而笑,有几分赞许,“还算有礼数。”

沈琪瑄心中越发狐疑,总觉得对方有极大可能是认错人了。

“不知老先生唤晚生前来所为何事?”人家不说她只好自己主动问了。

文士指了指面前已下过半的棋局,“你来接着下。”

“晚生不善棋道,不敢献拙。”

文士不以为意,“反正已是一盘残局,你随便下即可,不用有什么负担。”

沈琪瑄犹豫了一下,又作了一揖,“那晚生就献丑了。”

棋局果是残局,却非胜负已分,反有几分胶着之意。

沈琪瑄左手捏住右袖口,然后提腕捏子而落,老文士目露赞许,缓缓点头。

几子落盘,胜负已现雏形,中年道人笑着摇头,“是贫道输了。”

“晚生莽撞,道长莫怪。”沈琪瑄长揖一礼。

“无妨无妨,少年人棋力惊人,乃是意外之喜啊。”

在几人寒暄之际,又有对主仆走到亭外,是书生书僮的标准搭配,那书生十七、八岁的模样,锦衣玉簪,相貌堂堂,看衣着家境明显要比沈琪瑄这对主仆好上很多,但双方站在一起,沈琪瑄这对气势上却要反胜一筹。

那书生在亭外三步站定,躬身朝着文士行礼,“学生江川见过沈老大人。”

原本面带笑意的老文士脸上笑意一下收敛,皱眉看向亭外的书生,“你是江川?”

“学生正是江川,前些日子曾经拜访过老大人,只是未能见面。”

沈停云转向一旁的沈琪瑄,“你是——”

沈琪瑄微笑执礼,“晚生只是路过的。”看吧,果然是认错人了。

沈停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心中叹了口气,对站在桌边的沈琪瑄说:“你是个知礼的。”

沈琪瑄并不在乎这场乌龙,笑着作揖道:“晚生就不打扰老先生和道长的雅兴了,就此告辞。”

沈停云和道人都对她捋须点头,沈琪瑄从容退出凉亭,然后走下台阶。

“冒名顶替,君子不为。”江川在两人错身而过时,忍不住忿忿轻言。

这话落到沈停云耳中,他眉头又是一皱。

沈琪瑄都懒得搭理这种脑子有坑的人,充耳不闻,径直走向等在一边的家中老仆,“张叔,我们走吧。”

“少爷,咱们要不要再往山上走走,去寺里上炷香求个签?”张胜兴致勃勃地提议。

“求什么?”

“求姻缘啊。”张胜一脸操碎了心的样子,“少爷一年大似一年,千万不要学老奴打一辈子光棍,这不好。”

沈琪瑄用力握了下扇柄,一脸和善道:“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至今还打光棍了。”

“为什么?”张胜不耻下问。

“因为你长了一张嘴。”嘴贱啊。

“少爷,你这样戳人心窝就不厚道了吧。”

“张叔啊。”沈琪瑄停步,一脸真诚对老仆说,“像少爷我这样厚道的主子不多了,要懂得珍惜啊。惜福,福才长久。”

“少爷,谦虚,要谦虚啊。”

凉亭内的沈停云和道人对视一眼。

道人笑言,“不想却是个性情跳月兑的。”

沈停云则一脸欣慰地说:“有什么不好吗?”

道人点头,“挺好的,少年便该有少年的心性。”

江川一时被晾在了亭子外,亭里的人不理他,他既不敢开口,又不敢走,说不出的尴尬。

沈琪瑄在家中老仆的撺掇下,到底又爬到了山顶进了青阳寺。

爬山这活儿果然不适合她,她在寺里一处台阶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气喘顺了,挑了几处大殿,上了几炷香,没求签。

人长得好看,就难免惹人侧目,尤其是这种眉目清俊的翩翩少年书生,那惹来的秋波是一个接一个,毕竟庙会上怀春少女总是不缺的。

张胜跟在一边幸灾乐祸地笑,沈琪瑄连半眼都不分给他,只管大步流星往山下走。无巧不巧的,在半路沈琪瑄主仆又遇到了先前在青阳观中见过的老文士。

“也是有缘,陪我这个老头子走走吧。”沈停云笑呵呵地说,一脸和蔼。

“长者不弃,晚生自当从命。”

沈停云点头,跟她一边走一边聊,“你不是我们本地人吧。”

“嗯,刚在这里落户没几天。”

“听口音是京城人氏?”

“嗯。”

“我们这边山清水秀,是个居家的好地方。”沈停云颇有些王婆卖瓜的意思。

“是呀,就是看中了这片山水灵秀,才决定在此落脚的。”沈琪瑄言语之间俱是真诚。沈停云笑道:“年纪小,说话倒是滴水不漏。”

“长者面前,焉敢不小心应对。”

“老夫姓沈,家在离此不远的沈家庄,小友有暇不妨到家中一坐。”

沈琪瑄难得沉默了片刻,然后带着些赧然开口,“老先生,实不相瞒……”话音顿时往下压了又压,才道:“我是个姑娘啊。”

讨教学问什么的,就不必了吧,她又不考状元。

沈停云脚下一晃,差点儿拐到,还好身边的沈琪瑄伸手扶了他一把。

他睁大了眼,仔细打量了她一遍,“姑娘?”

“啊。”她点头。

沈停云有些惋惜,“难得这么有老夫眼缘的。”

“老先生,重男轻女不好吧。”

他瞥了她一眼,“那你是能去考个秀才举子回来?”

“不怕死的话也不是不行。”

沈停云无奈,又觉得有趣,果然是个性子跳月兑的。

双方在山下分道扬镰,临别时沈停云说:“有空你还是可以到我家来和我手谈几局的。”

沈琪瑄从善如流,“好的,有空一定拜访。”

对自家少爷这种敷衍的承诺,张胜打内心是鄙视的,毕竟少爷太懒太宅了。

河畔杨柳依依,树下钓者比邻而坐。

一老一少,各自专心致志盯着水面,等待着上钩的鱼。

轻风拂水,波澜微生。

“鱼鱼鱼……张叔,帮我拉竿……”

在一个梳了一条乌黑长瓣的红衣少女连呼带唤手忙脚乱的咋呼声中,树上落下一条身影,眼明手快动作流畅地一把扯住鱼线,随手一甩,一条一尺来长的鱼活蹦乱跳地落到了不远的青石板路上。

张胜走过去将鱼拣起,扔进一旁的水桶中,又转向自家少爷,“少爷,您这细胳膊细腿儿的,钓条稍大点的鱼就不知道是谁钓谁,实在不行咱往脚上绑两沙袋咋样,压秤。”

沈琪瑄不高兴嗔了声,“滚。”

“好咧。”张胜又跃回了树上,继续窝到之前靠坐的树相上。

坐在一旁的蓝衫老者捋须轻笑,“瑄丫头,那老家伙也没说错,你以后是得多吃些,有重量些才好。”

沈琪瑄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是我不想长膘吗?我每天除了吃饭都尽量不运动,不就为了多长点肉嘛,它不长我能有什么法子。”

“你每顿饭吃得跟喂鸽子似的,能长什么肉。”沈停云一脸不敢苟同。

说到这个,沈琪瑄就不免气闷,“我的胃就那么点大,有什么办法。”

沈停云摇头,“真不争气。”

这是争气不争气的问题吗?

沈琪瑄将钓钩再次抛入河中,往老人身边挪了挪马扎,“您老那么闲,在家乡都没几个亲朋故旧吗?怎么有工夫跑来陪我钓鱼啊?”

沈停云盯着河面,悠然道:“小友也是友啊,是不是,瑄丫头?”

“话是这么个话,不过啊——”沈琪瑄一本正经状,“不是我嫌弃您啊,丁忧在家的官老爷,跟我们江湖人可半点儿不搭。”

“暧,别这么说。”沈停云一脸的不以为然,“好端端的大家闺秀非标榜自己是野丫头,图什么?”

“鬼的大家闺秀。”沈琪瑄一脸嘲讽,“一文不值。”

沈停云却是乐呵呵的,“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随便说。”

他这么说,她反而就不想说话了。

没听到小姑娘的反驳声,沈停云扭头看了一眼,就见小姑娘坐在马扎上百无聊赖地甩着自己的瓣尾,眨巴着眼睛看河水。

小姑娘大约是不会自己梳发髻,着女装的时候,经常就是简单地梳一条大麻花瓣,连朵绢花都懒得簪。

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一个小姑娘,也不知到底遭遇了什么事,孤身流落异乡。

“家里怎么不买个小丫头,好歹帮你梳梳头。”

沈琪瑄甩着瓣尾,感伤地道:“身边的人多了,是人是鬼都不知道,何必给自己找那麻烦。”

沈停云一时无话可说,察觉她心情低沉几分。

说着她好像就想到了什么,扭过脸来,“沈老先生,你好意思说我?你家里也没几个伺候的呀。”

沈停云实事求是地说:“比你这三瓜两枣的要强得多了。”

“哈。”

看她重展笑靥,沈停云转回目光,盯着河面道:“我呀,马上丁忧也要期满了……”

沈琪瑄抢答,“那就预祝老大人老骥伏枥,再攀新高。”

“你这提前告别会不会早了点?”他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早晚的事,提前说了,省得到时候我忘了。”

“小小年纪记性就这么不好了?”

“沈老先生,整天用脑很累的,我呢,如今就一个目标,混吃等吃,努力养膘,争取不让风一刮就走。”

“真是好大的追求。”沈停云忍不住调侃。

“那必须的。”沈琪瑄一脸骄傲。

沈停云一下就被她的表情逗得开怀大笑。

他为官清贫,妻女早逝,老母高龄过世后,他回乡丁忧,族人倒是不乏劝说他从族中过继一子以承香火,好老来有所依傍。

然而世态炎凉,人心难测,是否后继有人,他以前倒不怎么在意。可跟这瑄丫头相处久了,他倒真的开始有那么点儿想法了。

反正两人都姓沈,五百年前是一家,真成了一家人,他老来有女,她身有依傍,也是两全之事。

“阿瑄啊。”

“嗯?”

“咱俩要不认个亲?”

沈琪瑄狐疑地打量他,“认亲?”

话将出口,沈停云下意识清了清嗓子,一脸诚恳地看着她,“当我的闺女怎么样,可以入祖谱的。”

沉默了好一会儿,沈琪瑄才皱了皱鼻子,未开口先叹气,然后一副痛心疾首的神情道:“老沈啊,做人不能这样啊。咱俩如今算是忘年交,你居然打着当我爹的不良心思,这是平白想高我一辈啊。”

树上的张胜跟着开口,“少爷,虽说这老家伙多少算是居心不良,但其实想想也无不可啊。”

沈琪瑄瞪他,“闭嘴。”

张胜故意捂嘴,“得咧,是老奴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沈停云笑呵呵地说:“瑄丫头你仔细考虑考虑嘛,别着急下结论。”

她摇头,“做你女儿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你要回京的,所以不成。”

沈停云神色微凝,“京城?”

她叹了口气,“伤心之地,不堪回首。”

沈停云眉头微挥,“牵扯很大?”

“有些故人故事不想再见再想,老大人好意心领了。”

沈停云也不强求,和蔼地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事谈不拢,咱们就不谈了,可不行连朋友都不做了啊。”

她笑了笑,“这个自然不会。”

沈停云摇摇头,“是我将事想得浅了。”

她摇头,“不碍的,您也是好心,想着两全其美,只是世间事,难得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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