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鲜红的巴掌印如血烙上去的痕迹,鲜明而直接地留在堪称清逸俊雅的脸上,不大不小恰是女子的手掌,非常的熟悉,而且令人……怀念呀!
一身秋香色金蟒袍子,头戴束发镶玉嵌翡金冠,清贵非凡中带着一点点市井痞气,捂着面颊走近的男子有着俊美无俦的外表,表情却有一丝丝无可奈何的轻恼和不解。
一眨眼间,当年以离家出走为名四处玩乐的混世小魔王长成伟岸儿郎,气宇轩昂,风采翩翩,肩宽背厚多了男子气度,行事举止较往常稳重些,少了浮啊躁躁和不知节制的淘气,日渐显露人中龙凤风姿。
只是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顽性坚强的乔翊怎会因为长大了而变了性子呢!他依然是个令人头痛的小混球,只不过整治人的对象变了,由以往的市井小民、宫女太监升等为朝中大臣、富商仕绅,只要他兴致一起,鲜有失手,常把人整得鸡飞狗跳,怒不敢言,因为他是皇亲国戚,当今皇上最宠爱的皇侄,一座大靠山摆在那谁敢招惹。
但是天生万物相生相克,乔翊唯一的克星大概只有尚仪局的司乐温拾兰,她是他的罩门。
“又被兰儿打了?”容尽欢嘲讽的说。
乔翊没好气的冷横一眼,提脚就是一踹。“什么叫又被打了,百八十年才那么一回,你这成天游手好闲的家伙老记着这些混事作啥,还能烙成烧饼吃进肚子不成。”
玄色衣袍的男子倏地一闪,避开看似玩笑,实则凌厉的一扫腿。“游手好闲的人指得是你吧!
整天无所事事的调戏女官,逗弄宫中舞姬,啧!啧!都几岁的人还这般幼稚,身为你的“青梅竹马”着实汗颜,我真替威远侯感到羞愧。”
“去你的青梅竹马,你离我远一点别靠太近,我不想沾上你的酸儒味和虚伪,认识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一失足成千古恨呐!”少年无知,误交损友。
长臂横了过来,勾住他颈肩。“兄弟,说吧!这次又是为了什么惹怒了全京城公认脾气最好、温婉娴淑、和善可人的小兰儿?”与乔翊同样出色的容尽欢温润如玉,容貌甚美,五官阴柔偏女相,但举手投足间不给人有娇柔女气的感觉,反而有出世谪仙的清华和空灵。
不过老话一句,物以类聚,什么样的人就结交什么样的朋友,以乔翊不受拘束的张狂性情,出身名门的容尽欢能与他相交多年,可见也是一个心黑的,只是一个是不怕人知晓,堂而皇之的黑心肝,一个藏得深不外露,以君子之姿藏住一肚子坏水,让人不自觉走入他挖好的洞。
说句没良心的话,就是一狼一狈啦!谁碰上他们谁倒霉,不是被整得灰头土脸便是无颜见人,惨不忍睹。
偏偏这两人还真是“青梅竹马”,打小就是一条裤腰带系着的难兄难弟,容尽欢的父亲曾是皇子沈子扬忠心不贰的部属,而后效忠沈子威,也就是摄政王乔灏,至今未曾有贰心,故两家情谊甚是深厚。
说起调皮捣蛋的混事,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小子可没少做过,一起偷钓养在荷花池,外邦进贡的名贵锦鲤,就在御书房外生火烤鱼,惊动皇上后妃以为皇宫失火了;厚脸皮的跑到宰相家蹭饭,顺手偷走一尊高十寸的血麒麟,还嚣张地在柜上留下:小三爷到此一游。
诸如此类的小胡闹不胜枚举,把众大臣气得气血翻腾,满脸通红,咬牙切齿闭门谢客,不欢迎为所欲为的恶客临门,要不是皇上明显的袒护早一棒子打出去了。
只是大家都把帐算在带头捣乱的乔翊头上,谁叫他行径太狂妄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天塌下来他一手撑着,绝对压不到旁人,目中无人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殊不知隐藏在后的容尽欢才是个中高手,表面上他看起来是受到胁迫的帮凶,实际上他才是出策的那个人,不时出些鬼主意,让人防不胜防。
“哪里脾气好,分明是一头有爪子的母老虎,你们都被她骗了,你看看她疯成什么样,居然让小爷顶着她打的巴掌印见人,哼!她最好不要落到我手上,否则……”他装出凶狠的表情,好似要将人拆骨剥皮,挫骨扬灰。
“纸扎的老虎。”中看不中用。
凉凉的一句话飘落,乔翊气呼呼地跳脚。“你说谁是纸扎的老虎,小爷教训人的时候你可是都在场,有哪一回手软了?惹了我准没好果子吃。”
“兰儿,你来了呀!小三说要狠狠揍你一顿,教你学些规矩。”容尽欢眉眼含笑,朝乔翊身后轻颔首。
“什么,小兰来了?!我没说你坏话,不可以再动手……”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他刷地脸色一变,赶紧出言安抚每回见他都不给他好脸色看的玉人儿,哪知一回头竟是……空无一人。
“容尽欢,你连小爷也敢骗,活得不耐烦了。”
一记拳头破空而至,击向明月清风般的俊逸男子,他笑了笑回身一避。“一山还有一山高,可见你并非全无弱点,这世上总有个让你收起狂傲性子的如来佛。”
孙猴子翻不过如来佛祖的五指山,乔翊的死穴是娇婉清妍的温拾兰,两人是一对从小吵到大的欢喜冤家。
“呿!我不是怕她,是让她,好男不与女斗,你要搞清楚了,她简直是我的噩梦,我连梦中都忘不了她打人的巴掌有多痛。”不过不小心“压过”她两次,而且还是懵懂无知的小时候,她却心眼小如针眼,居然记恨到现在。
当年圣驾前献艺,他看无品又无良的太子把她当玩具硬是要带走她,虽然他有些气恼她先前给了他一巴掌的“旧怨”,却仍秉持侠义精神仗义出手,将她从太子手中抢了过来。
可谁料想得到会有后来的无妄之灾,明明他把太子耍得暴跳如雷,笨拙地追在他身后抢人,可是不知哪个缺德鬼忽然伸腿绊了他一下,害他反应不及扑倒在地,连带着压倒被他拽着满场飞的她,一只手很不小心地搁在她平得无一物的胸前,小牙硌到她下巴再上去一点点……
而所谓由小看大,温拾兰这女人长大会是泼妇从当年就可见,当时她二话不说又给他一巴掌,眼眶噙泪的跑出热闹的金銮殿,好似他欺负了她一样,每个人都用责怪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真的很混蛋很过分。
事后他被他的豺狼爹逼着上温府道歉,还贡献出他大半年的月银,买了一只玉雕的小兔子做为赔礼,而她“勉为其难”的接受他的歉意,才平息了这件事。
到底是谁的错呀!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她,结果反惹一身腥遭禁足三个月,还冠上“色中小魔”的恶名。
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呀!好心做好事也这么难,难得善心大发反遭人嫌弃,他何苦来哉?
乔翊心中有诸多不满,他红肿的半边脸是惨痛的证据,温家的丫头虽是全无拳脚功夫的“弱女子”,但对付起“登徒子”可是下了十足狠劲,没一次失手。
“是,小世子的男儿气概,在下甘拜下风,只是连作梦都想着人家,未免太……下流……”
赫!暗器。
容尽欢话中有话的暗示,只是凡事精明,对感情迟钝的乔翊却参透不了,他也不晓得内心在纠结什么,一瞧见好友过于明灿的笑容,足下那鞋发狠的甩过去。
“你才下流,我堂堂小三爷会瞧上那个宁可饿死自己的舞痴?她的死活干我屁事,要不是她笨笨地好欺负,小爷才懒得管她,那女人比我娘还唠叨,还动不动赏我白眼……”
“你这回又说了什么?”看着好友乌青的左眼,容尽欢投以无尽的怜悯,这是他自找的,怨不得人。
语气一窒,他眼神闪过了困窘,之前的理直气壮、漫天怒火忽地沉寂,讪讪地干笑。“看她一颗蟹肉包子咬了两口就不吃了,为了练舞而饿出纤盈身形,我看了很火大,随口说了几句远看是一根竹竿,近看还是竹竿一根,姑娘家长得又直又平会找不到婆家,嫁不出去。”
“活该。”想死不怕没鬼当,这小子非常善于找死。
乔翊把嘴一撇,哼哼两声。“你没瞧见她想把琵琶弹好,十根比春葱还女敕的指头都弹出血丝了,叫她别练她还凶我,说我是不懂音律的粗人,除了牛嚼牡丹外就属我最粗鄙了,让我学驴打滚滚得越远越好。”
“你滚了?”以他对他的了解,乔府少爷的确是脸皮厚如城墙的无赖,事情只有他不肯,没有什么他不敢做。
他得意扬扬地抬高下颚,一副轻狂样。“有什么大不了,不就在地上滚两圈嘛,她要我滚我就绕着她脚边滚,看寸步难行的她怎么跳翩若惊鸿的凤舞九天,她一抬脚我便拉脚,她一踮足我滚到她足下,那舞姿别说凤凰了,倒像无毛的母鸡,咯咯咯地踩无可踩,差点跌个四脚朝天。”
“所以她赏你巴掌?”果然是自作孽不可活。
想起火辣辣的一巴掌,乔翊面上的兴高采烈顿然隐去。“她不可理喻,温季青那老家伙又不缺她一口饭吃,练舞练那么勤做什么,想成一代名伶不成。”那老家伙有可能是你岳父,连名带姓的喊大不敬。容尽欢撇嘴瞥了他一眼。“也许那就是她心中所想,腾龙王朝向来男尊女卑,女子若想出头唯有在才艺上表现杰出,为自己和家族博得好名声,扬名立万。”
“听起来你像是她的知音,她脑子想什么你一清二楚。”他蓦地语气有点酸,心里堵得很,气闷。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们都对音乐小有偏好。”容尽欢一说完,手腕一翻,手心多出根遍体通绿的碧玉青竹笛,对着气孔轻吹一曲“桃花渡”。
笛声悠扬,闻者动容,嘹亮清音时而低婉如诉,时而高亢,似海堂春睡,撩动风情,又似白云掠空,细细编织起透着金光的丝绸,春回大地。
柳条细,杨花落,转眼又是春风起,烟柳江南,青岚漫漫,一叶扁舟绿湖漾,三两游人湖上泊,春光明媚好风景,人影成双燕双飞。
色若春晓,翩若飞仙,一袭玄衣随风扬起,翠笛声缭绕中的容尽欢宛若站在悬崖峭壁上的一抹孤影,面对穹苍将羽化而去,回归天云深处。
“小欢子,你炫耀得太明显了,不过拿根烂笛子吹了两下你就神气了呀!要卖艺到天桥底下,小爷看你生得俊俏施舍你两枚铜板。”精通音律了不起呀!拿起算盘他不见得拨得比他快。
烂笛子?容尽欢眼皮抽了一下,笛声岔出了音,他状若陶醉地一倾身,避开差点击碎玉笛的“凶器”——铜钱。“世子爷谬赞了,在下愧不敢当。”
“少在小爷我面前装模作样了,你这人心黑如墨,肯定又在背后笑话我,哼!
你给小爷注意点,哪天捉住你的小尾巴,看你用哪只眼嘲笑本小爷。”他是不屑,朋友贵在“诚”,不然百万乞丐一出动,刨了他家老坟都成。
别人手领百万雄兵,战场溅血立下辉煌战功,而他乔翊手下无兵却胜千军万马,因为他后头有无处不在的叫化子,四通八达的情报网送来他想要的消息,一个善钻秘的乞丐可抵一百名兵士,制敌机先战无不克。
丐帮帮主龙七算是他兄弟,前帮主墨尽日是他师伯,前前帮主他喊一声:朱角爷爷,乞丐堆里就他一人横着走,一呼百应,前簇后拥,还能不威风吗?
“世子爷,我同情你。”人要倒霉,喝水也会呛到,他这人心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该觉悟了。
容尽欢美玉般的瞳眸闪着一丝流波,湛亮灵动,如清澈湖面反映出的流光。
莫名的,乔翊有种背脊发凉的感觉,像是被蛇盯上。“是狼?是虎?我身后。”
“是狼也是虎。”容尽欢轻笑。
“是狼也是虎?”什么意思?
“高不可攀的太子殿下刚从曲径游廊经过,他看了你的后脑勺就认出你是谁,用十分锐利的眼刀子刨了你的背。”那一眼是憎恨的,满是寒彻骨的冰冷。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他看我不顺眼很久了,打从我把他压在荷花池畔痛殴他一顿后,从此仇深似海,他对我的恨意如天上之水滔滔不绝,到海枯石烂也不会消灭呀!”他这辈子得罪的小人多不可数,太子还排在后面呢!
“你什么时候痛殴太子?”居然没找他“共襄盛举”,实在太不够意思了,大好机会白白溜掉。
手一挥,不提当年勇,当时他出手不过是气不过,因为太子害他白挨了温小兰一巴掌,这个仇不讨回来怎么成。“忘了恭喜你,新任大理寺卿,好歹是个官,要好好干,别丢我的脸。”
容尽欢冷嗟了一声。“看来你还没学会自我反省,巴不得别人拿剑往你身上问候。”
乔翊一笑,笑得很皮,但眼中泛着冷意。“有热闹事怎可少我一份,就等着人来砍,我看是刀子硬还是我皮厚。”
“你真是阎王老爷的女婿,不怕死。”他笑容温雅地摇摇头。明眸一睐。“兰儿,你来了,帮我劝劝这个找死的笨蛋,你兰玉一般的小手轻轻一搧,这小子就趴下了,搧他一嘴泥。”
同样的老招再来一回,真当他会上当吗?聪明过人的乔翊验证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话,他仰天大笑一声,“那个全身刮一刮没三两肉的臭丫头哪敢出现在小爷面前,小爷眉毛一掀她就吓得抖如风中烛,我再一瞪眼,大气不敢出一声,再动动……哈!看见了没,我这根小指头,她哭都来不及,咬着棉被角把爷儿当神人崇拜。”
“嗯!嗯!有胆量。”容尽欢似笑非笑,一扬玉笛。
“那当然,小爷可是乞丐窝里混大的大鹏鸟……”火烧不死,刀砍不穿,箭来当棉袄,披着好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