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几日,跟着他走过一些地方,妮琪渐渐模清他的个性。
于公,他把关严格、绝不通融;于私,他宽容大度、待人极佳。
对外,他浪荡不羁、任意成性;对内,他我行我素、目中无人。
尤其每晚回到旅馆后,他就把她当作空气人。这个套房是挑高两层的设计,他住在楼上,但工作室在楼下。每晚沐浴饼后,他常头发未干,穿着浴袍,甚至只在臀部围条浴巾,就大剌剌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他若不是当她是旅馆摆饰,就是根本没把她当成女人看。
无所谓,反正她本来就不打算捞到太多关注,这样对她要进行的主要任务比较方便,只是……他健硕的有些困扰她。
他的身材魁梧,精实的肌肉不见一丝赘肉,每回见到他半果不遮的模样,她心口总会忍不住怦怦乱跳。害她只能频频提醒自己,她是来办正经事的!可不是来“养眼乐园”保健灵魂之窗。
妮琪坐在客厅沙发上,盘起的腿上放着笔记型电脑,她敲动键盘,藉以掩饰将拍摄到的影像资料传输出去的动作。
突然,原本在工作室使用电脑,模拟珠宝设计的奥洛夫走了出来,她飞快按下一个键,画面跳回武器资料库,一把贝瑞塔92G手枪赫然出现在萤幕上。
“来杯威士忌?”他走向吧台。
妮琪抬起眼,警戒地看着他。之前守夜,他连哼都没对她哼过一句,今天怎么突然对她这么友善?“不用了。”
“你不喝酒?”
她摇头。“我喝,但只喝啤酒。”
他无法苟同她的品味。“你在法国。”
“所以?”法国规定,大家都不能暍啤酒?
“这里有全世界最好的葡萄酒、波本、甘邑、白兰地,甚至是香槟——喝什么都挂在我帐上,你的选择很多。”
“香槟太娘,一点都不适合我。”她拉开笑弧,却没有笑意。“啤酒,谢谢。”
“你应该认真考虑,把下一个任务地点设在德国。”奥洛夫从冰箱拿出一罐冰啤酒抛给她,然后端着威士忌走向单人沙发。“我日前收到一个有趣的小警告。”
“日前?警告?”啵一声,她打开啤酒,咕噜咕噜先灌一口。“你不觉得应该‘立即’告诉你的保镳吗?”
他丝毫不将她的不悦当成一回事。“你听说过野玫瑰吗?”
“野玫瑰找上你?”妮琪故作惊讶。她“当然知道”有这回事,只是不晓得他居然如此沉得住气,直到现在才开口问。
“你知道她?”奥洛夫没回答她的问题,命令道:“说说她的背景。”
“等等,身为你的保镳——也就是最后关头的‘替死鬼’我有权利在第一时间知道你潜在的危机。”
“我不想讨论这些,只想知道野玫瑰的资料。”
妮琪气结,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她是个贼。”既然他问得简单,她就答得精省。
“我要听我所不知道的,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奥洛夫语气威严。
他真的很会利用身为老板的威势。妮琪眼中闪过不悦。
“等等。”她放下啤酒,在键盘上运指如飞。“我先调出她的资料。”
半分钟后,密密麻麻的资料爬满萤幕,还有许多照片。
“念来听听。”他轻啜一口醇酒,靠在单人沙发椅背上,长腿伸直,在脚踝处悠闲交叠。
真懂得指使人!她假装把资料看过一遍,片刻后才开口:
“她是个让各国保险业相当头痛的贼,当然也包括一干警务人员。因为从她出道至今,还没有人能掌握她长什么模样,有什么特征,甚至连真实身分都无法锁定,再加上她窃盗手法多变,又精于易容,反应机敏,一旦得手后,便立刻撤离,所以谁都没能逮住她。”
“原来她说的是真的,所有家财万贯的人都应该对她避如蛇蝎。”
“事实上,也不尽然。”
“什么意思?”
“有不少濒临破产边缘的富豪请她出任务。”
“出什么任务?偷别人的钱?”
“野玫瑰什么都偷,就是不偷‘钱’。”妮琪边喝啤酒,边念出萤幕上的资料。“很多富豪都有搜集艺术品与古董的习惯,这些东西都保过高额窃盗险,因此,许多人在破产之前,都会找管道,请野玫瑰偷走那些搜集品,诈领保险金,再私下销赃,等于赚两手钱。”
忽然间,像是看到什么惊人讯息似的,她咬着啤酒罐,大声叹息,“我应该随时跟着你才对,悬赏她的奖金又加码了。”
他听出了言外之意。“我不允许手下的人兼差。”
“我没有兼差。”
“你刚刚透露,你也有当赏金猎人的兴趣。”
她耸耸肩。“能顺手赚点外快也不错。”
“我付给你的酬劳,足够让你安分守己了。”她开出的保镳天价,他连砍都没砍一毛,她应该要知足。
“好吧。”妮琪又耸耸肩。“你是老板,都听你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奥洛夫又问:“你跟野玫瑰交过手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
“什么意思?”
“野玫瑰是个千面女郎。”她把笔记型电脑转向他,登时,形形色色的人物影像出现在他面前,每一格都是偷拍画面,而且相差甚钜。“这些是疑似野玫瑰的影像。她可以易容成各种人,男人、女人、黑人、白人,我甚至听说,为了进印度富豪家下手偷窃,她还曾易容成胖厨娘,甚至为他们做了一顿道地的印度菜,没有人吃出破绽。”
“所以?”
她再把电脑转回来。“根本没有人认得出野玫瑰。”
妮琪灌了一大口啤酒,用手背抹去嘴边的酒沫,眼中闪过一丝谲光。
“就算她站在你面前,只要她不说破,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就在你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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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见面了。”
奥洛夫正在巴黎的“杜乐丽花园”散步,耳后悄悄卷来一阵香风。
散步是他的嗜好,杜乐丽花园是他的最爱。它具有严谨明确的整体对称性,美感均衡又赏心悦目,蓊郁的林荫令人神清气爽。
为了保有嗜好,他散步一向不要人陪,也从不与人约见在此。
但是,野玫瑰刚刚破了他的戒。
“不跟我打声招呼吗?”她盈盈浅笑,站在他身后,等他回头。
奥洛夫缓缓转身,有别于上回,他用全新的角度,将她从头到脚看个仔细。
野玫瑰人如其名,娇艳的心形脸庞不需经过过多修饰,果妆已足够呈现出完美的轮廓。
那袭穿在她身上的华丽雪纺洋装,本当属于纵欢的夜晚,但穿在她身上,出现在阳光下,却一点也不突兀。她也不在意自己过度盛装,反而顾盼得意,对于四周投来的惊艳目光照单全收。
即使有人皱眉,她也笑得一派自得,仿佛在说:我就是我,如何?
“嗨。”她爽朗地对他打招呼。
他忽然想起,妮琪曾说过他“招摇饼市”,看来这个词汇套用在野玫瑰身上,同漾合用。
他不自觉地笑了,没有多想为何她破了他的戒,他却一点都不在意,仿佛第六感早就知道,他转过身随时都有可能看到她。
他走向她。“野玫瑰。”
“以阁下的交友记录,我必须很荣幸地说,你对区区小名记得一个字都不差。”她笑咪咪地称赞,顺道揶揄他一把。
自从上回锻羽而归后,她就找来干妈罗兰夫人紧急补课。
补什么课?当然是“男女亲密攻防”,超级高段班!
她决心要扳回一城,还要再连下他好几城。
“我相信这不是巧遇。”
“当然不是。”
“那么,为什么没有我上回提过的大床,我也没收到房间钥匙?”
一阵风吹来,她的褐发轻扬,耳坠也摇曳生姿。“因为我的腿今天不想被你取悦。”
他挑了挑眉。“不然你想让我取悦你什么?”
“虚荣心。”
“一个贼要什么虚荣心?”他忍不住笑了,笑意柔化了他脸上刚硬的线条,也乱了野玫瑰的心跳。
要稳住!“当贼不需要,但身为女人就会有强烈的需要。”
他不得不承认,她比以往主动靠近他的女人有意思多了,起码听她说话不无聊。
奥洛夫曲起手肘,她伸手搭住,款款步在林荫大道下。
“所以,你做过调查,确认我是贼了?”
“你的经历就像天方夜谭,够我听一千零一夜。”
“谁为你讲床边故事?”
“某人。”
虽然知道他口中的“某人”就是妮琪,但她仍忍不住佯怒。“你想知道我的优良记录,应该直接来问我。”
“你真有那么厉害?偷窃之余,还能煮出道地的印度菜?”
“工作总得认真,必要的功夫一项都不可少,所以我敢说,我绝对是最棒的。”她洋洋得意,眼中闪亮的神采迷人。
她对自己深具信心的态度跟妮琪肖似,但模样却截然不同。
妮琪证明实力的傲悍模样令他印象深刻,而野玫瑰的信心则展现在举手投足间,优雅而从容,他甚至不能想像她像妮琪一样耍枪喝啤酒,就像他无法想像妮琪揩掉可怕的深色眼影,穿上任何一件晚礼服或裙装。
不过,有一点两人倒是很相似,她们都是天生的衣架子。
“口说无凭,为我表演一下你的绝技吧!我想看看你的真本事。”
野玫瑰偏着头,看了看四周的人,露出相当为难的神情。
“我从不认为顺手牵羊是件好事。”她凑近他,小声地道。
“反正都是一票,要干就干大的?”他有些嘲讽地问。
“对。”她的嘿笑声充满着“被抓包了”的尴尬。“再说,没有意义、只是表演的偷窃不叫‘偷窃’说是‘魔术’比较恰当。”
“有道理。”
“来,皮夹还给你。”她递出手中的物件。
他看了怔了一下,随即朗声大笑。“果然出神入化,刚刚引我聊天,只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他笑着收起皮夹。
她愉悦颔首,下巴抬了拾,示意他走向人多的地方。
这附近好像有人在拍照或办活动,不远处有座气球结成的粉彩拱门,很有欢乐的气氛。
“我听说你什么都偷,除了‘钱’以外。为什么?”
“偷钱不符合我的偷窃美学,太铜臭味了。”她想了想。“不过,你的消息来源不太正确——看,这就是你不直接向我本人讨教的坏处。”
“请问,我该到哪里向你讨教?”
她才不会乖乖回答。“所以,还是派妮琪去找资料比较快?”
听过妮琪对她的背景描述后,对于她知道妮琪的存在,他并不感到意外,说不定她连他有几套西装都早已数得一清二楚。
“对了,你要留下通讯方式吗?以便我随时向你讨教你的‘丰功伟业’?”
“你没听说过,贼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吗?就算是你,也别想把我留住。”她自有月兑身一百○一招。“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还是会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