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长,你好些了?”安允蕙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
他没有答她,径直走到公园小径口的车站上,眯眼研究了一会灯箱上的公交线路,选定下车地点离他住处最近的公车。
那路公车很给面子地即刻便来了,他上车,察觉到女孩也跟了上来。他今晚已经应付了一个女人,没有心思再应付另一个,所以随便她了。
车上没多少乘客,易语戈挑了个单座,跟着他的女子走到他身后隔了个座位的地方坐下。即使不回头,也能感觉到后方不时飘来的不安视线,他只假装不知。
在接近市中心的地方下车,隐在一条小街里闹中取静的公寓大楼便是他的住处,易语戈走近明亮的玻璃大门,突地一啧声回头。
“怎、怎么了,学长?”仍跟在身后的女子吓了一跳。
“忘了买眼药水……”不然眼睛会一整夜都不舒服。他皱起眉,“你也该走了吧?”
安允蕙几乎听不进他后半截话,很踊跃地接口:“眼药水?啊,我知道了,街口的药店是吧?我去买!”
“喂……”只来得及发出个单字,对方已转身跑了,易语戈无语望着那兴冲冲的背影,感觉头更痛了。
她很快就回来了,不过才一条街的距离,因为跑得太快,有些喘气,“忘了问学长用什么牌的,我把店员推荐的两种都买了,应该合适吧?”
“……”易语戈接过她递来的小盒子,目光停在那张脸颊边难以忽视的一层薄汗上。
到此刻,他才终于接收到了这女孩身上“很想为你做些什么”的强烈信息,因为太强烈,想视若无睹都难。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客气一回,“那个,你要不要……上去坐一下。”
话一出口便后悔了,因为女子即刻现出受宠若惊惊吓过度的神情,“真的?我可以吗?”
当他没说过好了……易语戈闭了闭眼,转身走进玻璃门,安允蕙也跟进,还很有礼貌地对门口警卫打了声招呼。
他竟然忘了,这女人在某些方面很缺乏常识。
易语戈盯着电梯的楼层灯想,决定留她喝一杯茶就赶她回去,市中心交通方便得很,不怕叫不到车。
到了他住的楼层,安允蕙在门口很有礼貌地说一声:“打扰了。”
“我一人住,你对谁说打扰?”易语戈指指客厅让她随便坐下,先去浴室洗了下脸,微涩的眼睛才感觉好了些。
出来时发现“扫帚”竟然也跑了出来,安允蕙正蹲着逗它。真难得,扫帚从来不会跑到门口迎接他的,大概是听到了陌生的女音吧。
听到声音,女孩转过头来,兴高采烈地道:“学长,它还记得我耶,好聪明!”
没有留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诧异于扫帚竟然会回应女孩伸出的手,矜持地将一只前足放于其上。
鲜少有让扫帚买账的人,就连叶?,曾一时兴起抱扫帚回去,没几天又送回来了。虽然没有明说,易语戈也知道他的猫极易让养它的人灰心丧气。
猫与主人一样骄傲,不轻易近人。
丙然没一会,扫帚对刚进门的两人失了兴趣,悄无声息地转身跑开,不知又要窝回哪个房间。
安允蕙恋恋地望着它离开的方向片刻,起身接过主人递来的茶,道了声谢才在沙发上坐下。
他也在对面坐下,啜着自己的茶,看她有些好奇地打量他住的地方。
没多久,女孩将空杯放回几上,起身告辞。
“要走了?”他有些意外,自己还没赶人呢。
“因为学长看起来很正常啊。”安允蕙不好意思地模模头,“学长好厉害,一点都没有酒醉的样子。”
她大概是想说没有和女朋友吵架的样子吧。易语戈不置可否,也跟着起身,“我送你去坐车。”
“不用了,”女孩连连摆手,“我刚打了电话,让爸爸过来接我,现在该到了。”
想到什么,她又补允:“我没有说是学长住在这啦。”
“……”
走到门口,安允蕙突又啊了一声,低头从包包里找出一样物事,“刚才买东西时才看到,一直忘了还给你……我有洗干净哦。”
是那条看起来有些陈旧的淡蓝手帕,易语戈看了半晌,才伸手接过。
“没想到学长和我用同样的手帕,你也喜欢这种颜色吗?”
他抬起眼,“……同样的?”
“是啊,这种手帕我用了好几年,同样颜色的家里还有一打。原先是看中它的式样简单,没想到是男式手帕呀?”嗯,总觉得还是秀气了些,不过是学长用的话……
正揣摩间,突然睨到对方的脸色有些怪异,安允蕙诧异出声:“学长?”
男子回过神来,“不,没什么。”他说,将她推出门外,“再见。”
门很没礼貌地在安允蕙的面前关上了,她眨眨眼,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小声自言自语:“学长果然还是‘有什么’呀……”
难怪了,毕竟才与女友不欢而散。
她叹口气。
门内的易语戈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不,他不用手帕,但那条手帕却在他皮夹里放了许多年。
应该……是高三那一年,为方便备考搬出亲戚们视为本家的老宅子,因为有个远亲在就读学校当行政老师,他得以住进教师公寓的一个独立小套间,“扫帚”自然也带过去了。
也许是刚开始不习惯,也许对学校外头的郊区风景好奇,它经常往外跑,但从来不过夜。
某天早上醒来,发现扫帚竟还没有回来,猫碟里也没有被动过的痕迹,等了一个上午,不见踪迹。虽然是一只个性冷淡又散漫自由的宠物,对他却有特殊的意义,心里自然生起担心。
出门在校园里找了一圈,在食堂门口一抬头,赫然看到那个布告。
“原来是你的猫呀,我还说怎么有些眼熟呢。”在教师公寓里住在对门的校医说,“现在没大碍了,不过若被铁丝缠住几天都没人发现就惨了,你可要好好感谢救它的女生。”
将扫帚抱进怀里的易语戈闻言抬起头,“是谁将它送来的?”
“嗯……”校医挠挠头,“糟了,忘记问她的名字班级了,不过就诊日志上该有签名,我叫她在食堂门口写公告,现在该在吃饭吧。”
就诊日志上是有签名,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母:Y.H.。
易语戈抱着扫帚出校医室,不远处就是食堂,他正考虑有没有必要进去看一下,迎面却有个女生讶道:“哦,原来是你的猫呀!”
他闻言停步,看了看对方手上的饭盒。
会是……她吗?
与他同班的一个女生,似乎颇受班上男生的欢迎,这一年来却主动频频向他示好,因为太明显,易语戈才会对她有点印象。
但他一向不怎么与人深交,对那女生的意思,也只当不知道。
叶?……Y.H.……倒是很符合。
他犹豫一下,含糊地说:“嗯,谢了。”
女生眨眨眼,似乎不大明白他的意思,随即反应过来,“哦……还好啦!”
现在想起来,那样的回答,根本就没有什么明确意思,而看到他抱着猫站在校医室门口,看过那张告示的人都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易语戈没法怪叶?误导他,她可以说是为了接近喜欢的对象,这样的心情无可厚非。况且并不是只因误以为她救了打帚,他就与她交往的。
只是,因为有这层关系,之后她再约他周末出去或是借口问习题调座位,他都没有像以前那样拒绝。接触多了,觉得这女孩头脑不错,也有自己的想法,虽然家境同属优渥,但与老宅里不知世事的堂妹们完全不同。
慢慢就默认了两人的关系,其间也想过要不要还那条包扎在扫帚伤口上的手帕,但叶?也见过放在他皮夹里的手帕几次,也没什么反应。想着对方也许已经忘记了,再说只是一条手帕而已,刻意提起反而奇怪。
他是一个对交往对象要求不多的人,个性在自己接受范围内就成了,所以与叶?的交往就这么断断续续维持了八年。
八年内钱夹换了几次,每次都考虑要不要留着那条手帕,最后又懒得再想塞了回去。
最近一次拿出来,是因为找不到东西给某个女孩擦那似乎没有尽头的眼泪。
安允蕙……允蕙……Y.H.。
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易语戈揉揉眉心。就算现在发觉真相了又怎样?若不是两个“扫帚”是他与父亲唯一的联系,以自己怕麻烦的个性,会去养宠物吗?会因扫帚走失而担心?会因此而在意碰巧救了它的人?
被了,他受那个已死的男人影响已太多,不想再继续下去。
就算当年知道那个女生是安允蕙,也不可能有什么后续,因为她的性格恰恰属于他觉得麻烦的类型。
易语戈走进卧室,将那条陈旧手帕随便塞进一个抽屉。
手机发出提示,有短信。
他按下手机,看到叶?的信息:“我本以为你会追来。”
他蹙起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