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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六章

虽然知道在白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这一年里,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没日没夜地找、没日没夜地练。

这一年,他满十八岁了,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阴沉。

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色,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色。

这一年,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终于,他死心了。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尸骸,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

满十八岁的这一天,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

虽然天下很大,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要寻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这里是昔日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他有预感,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

当然,正因为苏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所以他在这里现身也很危险。

毕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云庄时他露过面,如果他们认出了他,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赌,那夜他泥灰满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发童颜,年龄难辨,会有多少人记得他、认得他?但愿没有。

棒了那么久,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空气依然熟悉、环境照样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模人钱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个字——差。

“小贼,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往我身上下手!”他两指轻拈,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入他掌间,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告诉你,在苏州城里,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顺道模走了对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两银,唉,收获这么少,真是丢尽扒手的脸。

他顺手将钱放入口袋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下次找肥羊,记得眼光好一点,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只拿你的钱,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这样算有良心吗?

可谁教白云庄里各式秘笈、宝剑、珍奇物品众多,独缺银两呢?他要进城,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没有,只好向别人“借”喽!

顺利交了入城费用,他走上大街,就见人潮似水,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元宵迎花灯?都三月了,花灯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却见万头揽动,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时,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好烂。

眼见没啥儿看头,曲笛正想离开,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吸引住了。

“唉,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黄金的就是我了。一千两啊,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

听了那话,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要找丁叮、要替丁还报仇,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那么……大事可成矣。

当下,他有了决定,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负,曲笛身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

“这位兄台有礼了。”他躬身行礼的同时,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脚边开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缝,直接从对手的双腿间划过,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脸色顿白,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见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觉难敌,纷纷离去。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气傲非比个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阴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不过半个时辰,青石擂台被鲜血浸润成红色。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交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干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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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玉,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兄长封国舅,父亲因不愿为宫,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缠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白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埃贱命,她的出身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

“您老自可派人验身。”武功练到极处,缩阳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宫,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饼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赚钱有兴趣,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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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让这个本领高强、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难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铜镜前,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曾受万众瞩目,如今却……

“难道是我老了?还是变丑了?为什么他不要我?还是……啊!”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么进来的?”门窗紧闭,他却如鬼魅般出现,莫非……她娇颜顿成一片惨白。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着,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而是那种柔若春水的温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是因为我身法迅速,而姑娘却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白日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江湖上实有无数高手,奈何……

她不禁黯下面容。“公子白日已拒绝小女子,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难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强凌弱之辈?”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唇含浅笑。“小可来只为两件事,第一,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亵渎姑娘……”

她抢口急道:“我不在乎为妾。”

“姑娘何苦轻践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华,为何甘于屈居人下,而不愿做那人上人?”

她娇躯轻颤,一双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满雾气。“人上人?说得容易。我有什么能耐?写写诗、绘绘图、弹唱几首乐曲……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

“想那王纷,大字不识几个,一肚子草包,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便能横行半个天下。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

“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没有一个贵妃姊姊、一个逍遥侯爹爹,我除了受制于人,还能怎样?”她不曾骄傲过吗?她年轻貌美,才华绝世,礼乐射衔书数,六艺精通,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以她之能,若身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对她百般怜宠。

奈何皇后弃世后,王贵妃独霸后宫,她从高高的凤凰枝上摔落,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

她再如何骄傲,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一味只想寻个依靠。妳说服自己看开了,顺应潮流过活,奈何妳心里又不甘心,于是妳长吁短叹,每每心神不宁。”他自顾自坐到桌边,倒上一杯茶,悠然轻啜。“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敏敏听着他说话,胸膛撞得厉害,体内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累积。

这一瞬间,曲笛仿佛变成太阳,笔直撞进她阴暗的人生,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会掉下馅饼,还是砸在她这种出身的人头上?

“我……我不明白你的话,你……或许你该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对妳没恶意,更有甚者,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王纷欠我一笔血债,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无力讨债,但孩子总会成长,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妳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边,捉住他的手。“你有什么办法,告诉我。王家目前权倾朝野,气焰逼人,我们……”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妳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还能坐多久龙位?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王老爷年岁也高了,至于王纷,草包一个,更加不足为惧,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离宫时皇帝已病倒,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一旦旧皇驾崩,新皇登基,向来目高于顶、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其下场不言可喻。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

天哪,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

“我原以为自己聪明,想不到却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个字——自立自强。”曲笛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笑着。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静思片刻,那一身的轻愁似朝阳下的露水,迅速蒸发,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

“那么也请问公子,我们就坐视事情『慢慢』演变吗?”她特意强调“慢慢”两个宇。

“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而同样是年轻人,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另一个却日日苦练强身,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谁会活得久?”而他自有万般法子,让“岁月”、“酒色”更加残害某些人的性命。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白了,多谢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日后该如何过活了。”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日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情报组织“灭天”有了雏型,并且在百年内独霸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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