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叮突然觉得她不认识曲笛了。他们师姊弟做了四年多,吃饭在一起、练武在一起,更小的时候,连睡觉都曾搂在一起睡过。
她曾经认为自己很了解他,那副痞痞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别扭的心;他天生热情,但生长的环境逼迫他必须冷酷,否则没有生路。
他用嘻笑怒骂来面对人生一切快乐与悲伤。
他的心藏得很深,深到有时连他自己都会找不着方向,以致错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其实他比谁都珍惜生命,比谁都重情重义。
她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观察他,自信这番结论与他的本性不会有太大的差异,但最近半年,他抛下武功,疯也似地研习机关阵法,将白云庄弄得好像龙潭虎穴,任何擅入者,哪怕只是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过,都要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现在的白云庄再也不种花种菜了,改而种毒草、养毒虫。
曲笛捉尽了山上的野兽来试毒,每回看到自己研炼出来的毒药奏效,脸上都会露出一抹很阴沉的笑。
他本性里的善良与热情正在一天天消逝,现在不止头发是黑的、眼睛是黑的,恐怕连那颗心都要变成黑色的了。
今夜,她又看到一只小狐狸哀嚎着死在曲笛脚下;曲笛冷酷地看着小狐狸抽搐、痛苦地在地上翻滚,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又笑了,仿佛得到心中至宝那样地笑。
丁叮感到一股恶寒从脚底升起。这还是她那可爱又可怜的师弟吗?她竟然有点儿怕他。
她哆嗦着想要逃回房里,将脑袋埋进被窝,期待一觉醒来,发现眼前一切不过是场梦……
但是……
“谁在那里?”年近十七,曲笛的声音也从稚女敕逐渐转为嗄哑,如沙纸刮地。
丁叮浑身一颤。“是……是我……”
“师姊。”曲笛鬼影般的身形一晃来到她身旁。“这么晚了,妳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
他知道丁叮受不了他拿动物试毒、试机关,但如果不预做试验,他怎么知道这些机关、毒药是不是管用?
他晓得动物无辜,他也不愿意残杀牠们,可与丁家父女的安危比起来,再多的动物又怎样?
苍天从来对他就没有公平过,天下人待他更是凉薄。
打他有记忆起,真正对他好的人,十根手指数得出来。
而今,这些好人也死得只剩丁还和丁叮了,他要用尽心思保护他们。
天下人死光就死光,他只求自己的宝贝能活得快乐。至于其他……他非神非圣,也管不了了。
只是,既然丁叮下看爱他拿动物做试验,他就避着她做喽!
不料今晚又被她瞧到,真是该死,看来又要害她作噩梦了。
“师姊,我不是说过近来江湖不太平,晚上若没事,早早睡了吧!不要随便乱走,妳怎么不听我话?”随着岁月流逝,以及他心里的不安急遽扩大,他与她之间,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迅速调换过来。
以前是她天天对他耳提面命,不要偏食、天冷了要添衣、练武得有恒心……
现在嘛!曲笛是成日对着她叨念,白云庄的东面不能去、西面禁行、南面有机关、北面藏剧毒、上空张天网、地下藏火药……总之,他就是要她尽量待在房间里,三步不出闺房。
丁叮觉得现在的白云庄,比起说书人口中守卫森严的天牢也差不了多少了。唯一的不同就是,这白云庄的机关可以由内部自行决定开启或封闭,而曲笛也已将启封之法都教给她了。
像今晚,曲笛要试毒,就把阵法暂时关了。
也多亏如此,丁还的信鸽才能安然无恙来到她房里,让她得知爹亲目前舵悄况。
丁叮低叹口气,掏出一张小纸条。“爹爹有消息传来,他与各大派已成功歼灭死灰复燃的血杀宫,也得到其镇宫之宝——吸血大法。他有意毁去此魔功,可惜各大派不允,说毕竟是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就此毁损,大不义也。但他们同意将吸血大法永远封存,不让魔功有再现江湖的一天。爹爹任务完成,不日内就可以返家了。”
曲笛只在心里冷笑,什么叫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不容毁损?分明是那些派门的主事者另存私心,所以才不愿毁去吸血大法。
至于封存?哼,存在哪里?由谁保管……慢着!
“师父的讯息里有没有说这吸血大法由谁保管?”
“当然是爹爹啦!他是武林谱上公认的第一高手嘛!又是人人称颂的大侠,由他保管再安全不过。”
“还是叮儿了解爹爹。”一阵长笑划过夜空而来,转瞬间,丁还的身姿已落在二人旁边。
“哇!”看到景况大变的白云庄,若非曲笛和丁叮就在眼前,丁还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满屋子机关……”
曲笛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老头子,你不会真白痴到将吸血大法带进白云庄吧?”
“丁某受武林同道重托,自然是要将这魔功随身携带,以免落入不肖人士手里。”
曲笛感觉满天的星辰同时砸下来了,打得他头晕眼也花。“你有没有搞错?都这么老了,莫非不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
“魔功害人,若不仔细保管,难保哪天又要为祸人间,我自当尽力,这又有何错?”
“你有什么本事尽这份力,又凭什么只要你一个人去尽这份力?难道其他江湖人都是吃屎的,那少林的藏经阁不是号称天下第一守卫森严重地,怎么不放那里?让你一个老头子去为天下人尽心尽力?”
“你这说法太自私,天下人若都只想要别人出力,自己受惠,那天下何以为继?”丁还是老好人,也许到死都不会改变。
曲笛恨恨一咬牙。“总之,我只能告诉你,人性本恶,绝不可信。照你这种性情,白云庄大祸不远。你这该死的糟老头子,小爷……他妈的,师姊,妳立刻带师父将那劳什子吸血大法封入密室。我去把所有的机关都打开,从今天起,我们就一起龟缩在庄里做乌龟吧!”话落,他一个转身,开启机关去了。
曲笛真是好恨,为何这些好人都如此迂腐容易相信人?他们就不能对人性多一点点怀疑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像丁还这样一味地牺牲奉献自己,那不叫好人,那叫笨蛋。
丁还纳闷地看着丁叮。“臭小子是吃了炸药啦,火气这样大。”
丁叮小声地将近半年来曲笛的一言一行都告诉爹亲,巨细靡遗的程度让丁还差点睡着。
原来丁叮如此关心曲笛,连他以前一餐吃几碗饭、近来少吃多少,过去一天睡几个时辰、现在只剩几个时辰,茅房多久去一次……凡是与曲笛有关的,她都放进心坎里了。
难怪人家说女生外向!看样子丁叮是嫁定曲笛了,小小年纪已对曲笛关怀备至,满心满眼都是曲笛,将来长大了,她眼里还能放进其他男人吗?
丁还一边感叹着为人父将送闺女出阁的悲伤,一边缓缓开解丁叮:“这小子嘛,收他进门后,我上了一趟苏州,调查过他的身世来历,真的是挺可怜的。”他把曲笛的经历简略地说了一遍。“也因此,那小子一心怀疑别人,可三字经里不也说了:『人之初,性本善。』为父的相信,这世间好人还是多于恶人的,曲小子是杞人忧天了。”
丁叮松了一口大气,原来曲笛近来的改变不是心性大变之兆,他纯粹就是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人了,才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
“听完爹爹的话,我总算放心了。我真怕师弟会不小心走上歪路,万一入了魔道,那可就是万劫不复了。”说着,她领着丁还进入新辟的密室封存吸血大法,同时也将机关封敌之道尽数解释一区。
然而曲笛万万没料到,灾祸并非外力所引起,而是自己人招惹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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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曲笛被浓浓的烟雾惊醒,眼见窗外火光冲天。
火,无边无际的火,烧得轰轰烈烈、似要连天都一起焚毁的火……
他如遭电劈,童年惨境似走马灯般迅速流转过心头。到处都是人们临死前的惨嚎,但阎罗王最是残忍,命令一下,谁能不魂赴酆都?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
不!那种痛他尝够了,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师父、师姊!”曲笛尖声厉吼,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
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是何方神圣,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
“师父、师姊,你们在哪里?”他心中的宝贝啊!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难道老天定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银牙狠咬,他绝不屈服。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他年纪小,没有力量阻挡,现在他已经不一样,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谁敢阻碍,神来杀神、魔来屠魔!
“师父、师姊……”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都快冒出烟来了。
“曲笛,带你师姊走!”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是丁还;满面漆黑、白发散乱、一身布衣鲜血淋淋,他手里抱着似月兑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来到丁还面前,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为他暂时止血。“老头子,是谁干的?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声,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
丁还笑得凄凉,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带叮儿走,帮师父好好照顾她,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妖物残害人心,绝不容再现人间。”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天下、这人间要怎么样?”曲笛嘶吼,感觉喉头甜腥腥的,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丁还至死无悔。
曲笛却无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有你这样只顾苍生,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狗屁大义,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大义能当饭吃吗?”
“混帐,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枉费我与叮儿多年教导,仍化解不了你心中的戾气。”
“小爷管它什么圣贤书,告诉我,是谁胆敢冒犯我白云庄,小爷要活剐了他!”
“你你你……”丁还浑身颤抖着,情绪的激动引发内伤加剧,一口热血喷出来。
“老头子……”曲笛嘴里骂丁还,心里其实比谁都关心他,否则,何必花那么多功夫与他浪费唇舌。
“丁还,交出吸血大法,饶你不死。”眼看着两人的争论尚未得出结论,数十道黑影如流星电闪扑跃过来。
“王八蛋,你们都给小爷去死!”曲笛抖手投出一粒黑球,划过夜空,竟无火自燃,霎时爆裂开来,喷出无数毒液、细针。
毒液沾肤立即见血,吮肉蚀骨,反应稍慢者,一刻钟内便成血水一堆。
细针绵软,却遇缝即钻,直入人心窝,教人尝遍百苦,方得一死。
来袭者见曲笛手段歹毒,不约而同煞住脚步。
曲笛要的正是这种结果,他天纵英才,这般奇巧暗器他研究了半年,也仅得一丸,吓唬人可以,但要尽歼敌人却是万万不可能。
曲笛得此良机,一手抱着丁叮、一手拖着丁还朝密室方向奔去。
此密室可谓耗尽曲笛心血,以青石砖、配合天然寒玉砌成,内外再浇以铁汁,保证水火难侵、刀砍不伤。
众黑衣人立刻反应过来曲笛是在虚张声势,纷纷急起直追,剑气如长虹划过天际,直奔曲笛三人而去。
丁还眼见剑气无情,立时挣月兑曲笛的掌握,运起剑指抵挡。“你们先走!”
曲笛衡量丁还武艺高强,应可抵挡片刻,他不如先送昏迷的丁叮到密室,再回来助丁还月兑身。
“老头,你保重。”说完,他又朝那些黑衣人怒吼。“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别以为蒙着面小爷就不知你们的底细,知道吸血大法由丁老头保管的有几人?有此功力与丁老头对抗的又有多少?你们现在就走,小爷保证不跟你们追究,否则,你们就指望老天爷劈死小爷吧!一旦让小爷逃出生天,必让你们毁帮灭派,永世不得超生。”
此刻的他披头散发、脸孔狰狞,直若厉鬼,竟让那些在江湖中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心头一颤。这小子年纪轻轻,却阴狠恶毒至此,今夜非将他赶尽杀绝不可,否则后患无穷。
数十名黑衣人分成两波,一半向丁还追讨吸血大法,一半将目标转向曲笛。
但曲笛别的武功或许不行,轻功却是一等一,他为人最重性命不过,这逃跑的功夫自然是用尽心力在学。
一时间,十来名黑衣人都追他不及。
丁还更是大发神威。“休伤我徒儿!”
他双掌环扫,如太极样,似缓实急,往外一推,强劲掌风连白云庄的屋顶都掀起来了,更遑论那些黑衣人。
曲笛顺利将丁叮送往密室,他启动机关,密室门缓缓开启……
“小子纳命来!”双柄柳叶刀带着寒风凄雪的冷意,直扑过来。
本已昏迷的丁叮被寒气冻醒,见着曲笛就要伤在恶徒手下,想也不想就扭身硬挺着接下刀。
“师姊!”怀中突然一空,曲笛大惊。
“走!”丁叮大叫,将曲笛踢进密室。
“不——”曲笛凄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啊!为什么这些人满心就只顾着他,也不多想想他们自己,他不要任何人为他牺牲,他不要永远都做那个被留下来的人啊!
丁叮挥手封住机关,密室门合上的刹那,她回眸见着曲笛惊慌失措的眼神,就像那三岁小儿一般。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云庄见到他,黑抹抹、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小样;谁知洗干净了,却是个粉团儿捏就的可爱女圭女圭。
他穿着她童年的衣裳,却不显女气,小小年纪已有冲天之志。
初学天星步,他日日跌得鼻青脸肿,偏偏性子又倔,不肯低头向人讨教,她也只得佯装不知,费尽心思教他识字、读书。
他聪慧无比,经史子集看个两、三遍即可倒背如流,让她这做师姊的不知有多骄傲。
他打小就爱对她搂搂抱抱,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他这个做师弟的爱撒娇,可随着时日增长,她渐懂男女情事,才知他原是对她一见钟情。
她不了解爱情,只知道跟着这师弟一起玩、一起练功、一起读书……那日子比起自己一个人时,不知快乐上多少倍。
她是真心恋着那些与他相处的日子,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今夜大火方起,她也是想都不想就直往他住的院落奔去,想保护他、想叫他赶快逃命。
偏偏那些黑衣人挡着她,她拚命砍杀,遥望他住的房间悄无声息,真担心他睡得太死,被大火烧着了。
她从来心慈手软,手下没沾过半点血腥,但今夜为了冲出重围去救他,她利剑斩下了两条人命。
但她毫不后悔、更无愧疚,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一定要救他。
她的师弟啊!同食共居了四年余,日日夜夜的相处,亲亲爱爱更胜姊弟手足;她原以为这般滋味是喜欢,可如今……
想到两人这一分开也许就是生离死别,再无重聚之日,她心头突然痛得有如火焚,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喜欢是这般强烈的情感吗?她不知道,恐怕也没机会知道了。
“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叨叨念念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繁杂琐事,但她却是怎么也说不够。
密室门终于完全合起,丁叮痛哭失声,想到今生可能再见不到曲笛,她心头滴血。
不够啊!她还没叮咛完呢!她还想再看他一眼,她还想多听他说几句话,她还想……
但是所有的愿望都是空想,为了保护他,她狠心毁去密室的开启机关。
那密室里收藏玲珑门典籍,加上干粮、清水无数,曲笛在里头过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况且她有信心,以曲笛之才,要修复开启机关不过是两、三日的事,费不了太多功夫的。至于外头这些蠢材,哼,凭他们想要闯过这些机关,先留下半条命吧!
生死关头间,丁叮也悟透了,一味的良善不是好事。狗被逼急了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她不再手软,引诱黑衣人绕到密室后头,掠进凉亭内,启动庄内所有机关,反正这些来抢吸血大法的都不是什么好人,或许多死几个,也是为天下苍生造福呢!
机关一旦开启,白云庄顿成龙潭虎穴,十来名黑衣人先后成为机关下的亡魂。
丁叮一边闪着机关,一边往打斗最激烈的地方跑去。
她要去救丁还,她那一生仁义,却总遭背叛的老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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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终究是小看了曲笛,不过一个日夜,他已修复开启机关,离开密室。
眼看黄昏落日,一如残血悬在天际,恰如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白云庄——
一座桃源仙境被大火焚成废墟一片。
他面无表情,心似刀割,一寸一寸搜寻着这成烟灰一片的庄子。
他在找,找那心中的宝贝。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地方,从日落搜到天黑,再从天黑找到天亮。
他找得仔细,但心头却不停祈祷千千万万别让他找到任何一个宝贝。只要不见尸首,就有那万分之一的生存希望。
无数的陷阱里躺了十数名被烧得焦黑的尸首,他却没兴趣收埋他们。
不是他残忍,而是这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连死后入土为安的资格都没有。
曲笛最后的脚步停在一具被斩去手臂的尸首边,一眼就认出这具尸骨不是旁人,正是丁还。
原来,只要将一个人真真正正地放进心里,哪怕那人被烧成灰,也是认得出来的,这话一点都不假……
历经一日夜的搜寻,两个宝贝,他找到一个,另一个却下落不明,或许有幸逃出生天,或许真的死无全尸,连找都找不着了。
但曲笛宁可相信丁叮还活着,那么好的一个姑娘,老天爷怎么忍心让她年纪轻轻就死去?他从来不信神,但此刻为了丁叮,哪怕是神、是佛、是魔、是妖,只要能护住丁叮平安,他都愿意去信。
“你说,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而今,你真的不悔吗?”
他弯,捧起丁还尸骨,来到丁还生前最喜欢饮酒赏景的小湖边,徒手挖苦泥地。
“你为天下人半生奔波,得到什么?妻子枉死,女儿下落不明。如今你死了,天下又有几个人会记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他挖得十指迸裂,鲜血淋淋。“你说人性本善,只要善加导引,天下是不会有罪恶的。可是你导引了一辈子,又导引出什么?白云庄的机关除了你、我、还有师姊,再无人能破解,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引之入庄,又怎么可能在庄里杀人放火?”
他指肉模糊,烂成一片。“你信任那些人,那些人拿什么来回报你的信任?你说我冥顽不灵,可师父啊!你这一生不也是顽固过了头?”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还的尸骨,放入泥坑内,以双手捧土,慢慢地将泥覆在那焦黑的尸体上。
会赖上丁还,也许真是天意,也或许他打心里就爱这样的蠢好人。炎凉世态,这样的人好少好少……
他想跟着丁还,想练好功夫,想把白云庄变成铜墙铁壁般坚固,好保护这样的笨好人。
奈何苍天无眼,好人总是没好报,反不如那边一恶人活得逍遥快乐、享尽荣华富贵。
“对不起了,师父,曲笛有负你教诲,自此别后,我必当穷搜天下寻找师姊下落,这需要庞大的势力和金钱,所以今后我行事再不会遵守任何正道规矩,哪怕两手血腥,只要得到足够的力量助我寻找师姊,我都会去做。倘若让我知晓师姊已然命殒,我必让那些恶徒血债血偿,然后……”
埋好丁还,他在坟前磕了十几个响头,直磕得头破血流,满面鲜红。“师父,如果你看到师姊,记得捉紧她,上穷碧落下黄泉,徒弟一定会去找你们,到时,嘿嘿……我可不再喊你师父,要改叫你岳父了。今生今世,无论生死,我曲笛是娶定丁叮为妻了。”
他双眼通红,死瞪着顶上蓝天,原就死倔的个性,在这一刻更是发挥到极点。
“若是娶不到丁叮,我曲笛誓不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