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留了名片给他,但屠欢真的不认为那个男人会再和她联络,所以当几天后,她收到一封他传来的简讯时,她愣了一下。
那封简讯里,有一张照片,一张女用风衣的照片,照片下则有一行英文字。
它在特价。
然后是那间店的店名和地址。
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两天后,她搭车去机场时,意外经过那间店,它还在特价,她一时兴起,进去把它买了下来。
又过了几天,她发现那件风衣莫名的好穿,它有不少口袋,而且是双层的,用的是特别的科技布料,防水通气又防风。
因为和阿磊跟监一个王八蛋时太无聊,她拍了自己穿风衣的照片,回了简讯给他。
谢谢你的讯息,我喜欢它。
他没有马上回那封简讯,而是又过了几天,才传了另一张照片过来,那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的蓝色小花,照片的背景不是很清楚,但她知道那是在山上。
然后,等她发现时,她已经在和这个家伙互传简讯,他不是传得很勤劳,只是想到时会传一张照片,打几个字,有时几天传一次,有时二三十天才会来一封。
但她喜欢他拍的照片,喜欢从他的目光看到的世界。
一只在海边小小的寄居蟹,一个在街上牵着狗散步的老人,一片从树上飘落的枫叶。
她也会拍照片给他看,在她无聊又有空的时候。
她爱吃的甜点,她喜欢的小店,她每回去纽约一定会光顾的热狗摊。
某一天,他传来了一张街景,她认出桌,照片中的街景是伦敦。
那个伦敦,在下雪。
那张照片很美,他拍的照片总是很美。
雪花轻轻的飘落在她身上,她扬起嘴角,用手机拍了张街景,回了一封简讯给他。
你吃了吗?
半晌后,她的手机轻响,收到了一封简讯。
还没。
她微笑,按了拨号键,他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接了起来。
“你在哪?”她看着前方的街景,开口问。
“对面。”
她愣了一下,抬起头,看见他刚好转过对面的转角,不自觉露出微笑:“这么巧?”
“是啊。”他微笑,隔着大街看着她:“我看到你传来的照片也吓了一跳。”
看来他对伦敦也比她熟。
对街那个男人,穿着黑色的大衣和皮手套,但他没有戴帽子,也没撑伞,片片的雪花,落在他发上。
“最近还好吗?”她笑问。
“还好。”他等灯号变绿,穿过街道,来到她面前,然后按掉了手机,问:“你呢?”
她也将手机按掉,收进口袋里,无法克制的冲着他微笑,“还不赖。”
他看着她,清楚她不是很好,她的下巴有道擦伤,而她在伍德伯爵府前,老伯爵夫人前两个星期才刚刚意外身亡。
看来,那并不是意外。
“所以,你饿了吗?”他瞧着她,问。
“嗯,很饿。”她点点头,道:“饿死了,你知道好吃的餐厅吗?”
“知道。”他说。
于是,在经过三个月后,她和他吃了第二次饭。
那一晚,他没有多问她什么,她也不曾提及他的工作,她与他继续闲聊着,最近的天气、皮诺的近况、喜欢的食物……
那是另一个愉快的夜晚,他再次让她忘了那些烦忧。
因为那间餐厅离她住的地方不远,饭后他与她一起走了一段路,送她回饭店。
然后又是简讯,还有照片。
断了线的风筝、结冰的窗户、倒映在水洼之中的跨年烟火……
她回传给他夏日艳阳下的湛蓝大海、堆满新鲜水果切片的蛋糕、一颗差点打倒她的椰子……
黑暗的夜幕里,星光点点。
当他交出那幅画时,感觉到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
他没在理会,没有低头查看,他一直忍到上了车,离开了那栋建筑,走进车站里人来人往的人群之中,在开往哥本哈根的火车座位上坐好,才把手机拿出来看。
他有一封简讯。
是她。
刹那间,胸中微微一悸,轻颤。
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耳中鸣动,在胸中奔跳。
那感觉,就像第一次收到她回覆的简讯时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不该传简讯给她的,但他在电视新闻上看见她走的那场秀,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片段,却让他不禁好奇她不知是否还在巴黎,所以当他看见那件在橱窗里的风衣时,他发了那张风衣的照片给她。
他从没想过她会回他的简讯,也许会因为礼貌回个一两次,然后就会不了了之。他是如此认为,所以他告诉自己,只要她超过两封没回,他就不再传了。
但她回了,不只一次。
她说她喜欢那些照片。
有那么瞬间,他怀疑那是客气话,可她也拍照给他看,所以他继续拍下生活中那些少之又少的美丽时刻,和她分享他微不足道的生活点滴。
火车开动了,车窗的景物往后倒退,他没有看着窗外的夜景,只是打开了手机里的那封含有照片的简讯。
那张照片里没有别的,只有一颗长出叶子的椰子。
你相信吗?它竟然发芽了,现在我该拿它怎么办?种起来?
他笑了出来,那瞬间知道这是那颗差点砸到她的椰子。
她把它放在玻璃水盘里,椰子上还被人用马克笔画了一张可爱的脸。
他应该要戒掉传简讯给她的习惯,但他忍不住,她美丽又大方,幽默又风趣,而且她一样在分享她的生活点滴。
她不曾提及过去数个月经手的案子,可他清楚她处理过什么,他是调查员,他自有他的消息管道。
很难想象,在经过那些事之后,这女人竟然还能开玩笑,他不知道她如何能保持这样的乐观,他猜想她必定有着很好的家庭。
他曾经想调查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环境,能养出这样的女人,他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但最终还是停了下来。
他不知道是什么阻止了他,但他不曾再往下查探。
那样不对,他说不出什么不对,可是感觉起来就是不对。
看着那颗可爱的椰子,他不觉再次扬起嘴角,现在他知道为什么不对了,他希望她和他分享她的生活。
他不该对这女人如此着迷,这样不好,可是当他到站下车时,看见书店里卖着一本以她当封面的杂志,还是忍不住走进去,拍下那杂志在书店柜台贩卖的样子,然后付钱结帐买了一本回去。
只是当个朋友而已,他与她也很难再见面,或许这并没有关系。
屠欢到洛杉矶,才进饭店,柜台就交给她一个包裹,上面的署名是杰克船长。
那是他留给她的。
她回到房里打开来,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顶粉红色的安全帽,卡片上写着:
小心你漂亮的小脑袋。
再一次的,她打了电话给他,劈头就是一句:“我的脑袋才不小。”
“看起来很小。”他轻笑:“我记得你的脸还没我的巴掌大。”
“那是你手太大了。”她哼声批评,笑着问:“你在LA?”
“上星期。”他告诉她。
一瞬间,她有些遗憾,她喜欢这家伙,和他聊天很愉快,没有压力。
她盘腿坐在床上,问:“你怎知道我住这间饭店?”
“我在杂志上看到你接了一件广告代言,上面说你这周会到洛杉矶拍照。”他语音带笑的说:“要查到你住哪间并不难。”
也对。
“你还在美国吗?”
他停顿了一下,才道:“我在雪梨。”
“可惜。”她叹口气,微笑道:“我还在想也许我们能碰个面,吃个饭呢。”
“也许下次吧。”他说。
“也许。”她轻轻一笑,真诚的道:“对了,谢谢你送的安全帽。”
“不客气。”
屠欢笑着和他又聊了一下,直到工作人员来叫她了,才不舍的收线。
是的,不舍。
她真的很喜欢和他聊天。
他和善、亲切,没有攻击性,不会以有色的眼光看她,他知道她不是个花瓶,是除了家人与红眼的同事之外,唯一知道她真面目的人。
没多久,她发现她不需再对他多做掩饰,在他面前,她可以放松的做自己,而不是扮演出来的模特儿乔依丝。
几天后,她经过曼谷,在机场的服务柜台里留了一个纪念品给他。
她拍下商店的照片,传了简讯,要他回欧洲时到曼谷转机。
他收到了那个纪念品,当场戴了起来,拍给她看。
那是一顶黑色的毛帽,而当地气温将近三十五度,即便是在冷气直送的机场里,他那模样看起来还是很好笑。
不觉中,她与这个男人越来越熟悉,他与她天南地北的聊,从全世界最干净的厕所,聊到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从他最喜欢的运动,到她最讨厌的服装设计师。
当她生日时,他在另一间饭店柜台,留了一只信封。
信封里面有一个随身碟,还有卡片写着生日快乐。
随身碟里有两首古典乐,她播放了一遍,第一首就是上次他拉过的那首小夜曲,她认得出来,她回家时还曾找了CD来听。
但这不一样,这是他拉的,她知道。
里面没有钢琴的伴奏,只有小提琴的独奏。
不知是否她偏心,总觉得他拉得比那些知名的音乐家好上许多。
第二首是大提琴,她因为太好奇那是什么,还打电话回家,播放给老爸听。
“柴可夫斯基的夜曲。”男人低沉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告诉她答案。
“夜曲?”
“嗯。”男人应了一声,道:“有问题吗?”
“没有,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很好听。”
她笑着道了谢,老爸收了线,她则继续坐在床上,听那琴音。
小提琴、大捏琴,托塞里、柴可夫斯基……
他送她的随身碟里,两首歌,都是夜曲。
这个答案,让她讶然失笑,心头却莫名微暖。
因为工作的关系,她最近没睡好,没什么时间睡觉,她以为没有人知道,她拍照时总是画着大浓妆,可不知为什么,那个身在千里远之外的男人却发现了。
那一夜,她着迷的听了又听,让那温柔的琴音,将她包围。
她好奇他为何能这么贴心。
他不是在追她,她知道,如果男人想追她,她通常能清楚感觉到,他只是把她当朋友,一个可以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可这几乎是她收过最好的生日礼物。
每当她在黑夜中辗转难眠,他拉的琴音,总是能莫名安慰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