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气候,完全不像台湾,虽然地理位置比传说中冬天很冷的黑龙江更偏北,但是拜墨西哥湾暖流之赐,气候温和得可以说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这样的气候,对夏天怕热、冬天怕冷的人来说,简直是一大福音。
但是,世界上哪有那么美好的事!?
对习惯台湾那种日夜差不多时间的人来说,英国冬天的日短夜长、夏天的日长夜短,实在是调整作息的一大考验。
罢到伦敦的高蓉宇实在很不习惯,但是没办法,人来都来了,而且还跟狡猾的未婚夫杰克打了赌,赌她一定可以过好在英国的生活,所以,为了面子,再艰苦也得给它撑下去。
在英国,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太无聊,蓉宇请杰克替她安排进当地大学,进修一些自己有兴趣的课程。就在大学里,她认识了一个很好的朋友,丹琳·葛兰·安肯。
有着四分之一东方血统的丹琳,拥有一头西方人罕见的黑色长发,碧绿的眼眸嵌在揉合东西方之美的五官中,活月兑月兑就是一个古典女圭女圭美女。
但是这个女圭女圭美女,却有着跟蓉宇很像的脾气——不爱认输。而外表上,在西方人的社会里,会出现东方人并不奇怪,但如果是个容貌连西方人都为之惊艳的美女,那真是叫人想不注意都困难。
有人注意,当然也会有人故意找麻烦,这个世界虽然分成很多国,可是人性到哪里都一样,总会有那种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出色的人故意找碴。在高蓉宇人生地不熟的时候,生活上难免吃一点暗亏,这种遭遇跟个子娇小的丹琳一模一样,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们两人会一见如故的原因了。
只是,不同于高蓉宇总是直来直往的硬脾气,生长在英国的丹琳早练就一身鬼灵精的本领,绝对叫那些在文明的绅士外表下、藏着一颗势利心的人们好看。
春天里难得晴朗,气温却凉爽的午后,高蓉宇坐在一间巴洛克式建筑的咖啡厅里,边看书边等人。
“蓉蓉。”难得下午她们都没课,所以早约好了地方一起吃下午茶,只不过,丹琳晚到了十分钟。
一听到这句中文,高蓉宇合上特地拜托哥哥从台湾寄来的中文小说,抬起头,却看见一脸不豫的好友。
“怎么了?”
“碰到瘟神了。”丹琳皱了皱表情,然后坐下来,点了一客丰盛的英式下午茶,打算以美食来转换碰上瘟神的坏心情。
“瘟神?”蓉宇立刻开始猜测。
是哲学系的多明多、法律系的大卫、数学系的鲁克尔……等等想追丹琳的男人,还是……
“不会是……杰弗瑞·鲁斯吧?”
“除了他,还有谁配得上『瘟神』这种称呼?”
杰弗瑞·鲁斯,是丹琳的继兄,非常垂涎丹琳的美色和——她所承继来自母亲的大笔遗产。
“他又做了什么?”蓉宇好奇地问。
“还不是那些老套,想用温情攻势,感动我回家。”拿起一块饼干咬了一口,丹琳表情是满满的不以为然。“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凭温情攻势想打动我?哈!下辈子再出生的时候才有可能。”
换句话说,等她喝了孟婆汤,忘记他这辈子的小人模样后,才有可能相信他的演技。
瞄到桌上的中文小说,丹琳好奇地问:“妳哥哥又帮妳寄书来啦?”
“对啊。”在英国,无论她生活得习不习惯,总还是会想念台湾的一切,尤其是她的家人们,而哥哥每个月都会挑一些她爱看的书寄来给她,让她就算一个人在国外,也不会感觉寂寞。
“在这里,有杰克宠着妳,在台湾,又有一个哥哥疼着妳,真是让我想不羡慕都很难。”丹琳托着下颔,想到自己的哥哥,恶!算了吧。
“妳也可以有人宠妳疼妳啊,只是妳不要而已。”在伦敦,想把丹琳娶回家的人可多了。
“那些人,呿!”不要也罢。
她若要,就要一个绝对的极品,才不要那些三拼四凑的劣等品。
斑蓉宇偷笑了下。
“我把我哥介绍给妳好不好?”
“妳哥?”丹琳怀疑地道。
在蓉蓉的形容下,高鹏宇早成了一个拥有独特魅力、举止绅士从不霸道、外表英俊、个性温柔、行事沉稳……等等拥有诸多优点的神人;只是,她怀疑,这不会是蓉蓉对自己哥哥的偏爱吧?
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男人啊?连她家的杰克,虽然是将蓉蓉疼宠入心、百依百顺,但还是难免男人的霸气。
“不然,罗骥也是个好男人。”
“那个疼姊入心的天才?”丹琳对他的印象,完全在于他对姊姊的保护欲,少年老成。
“再二个月,当我要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们都会来哦,妳自己挑一个吧!”反正,小骥和哥哥目前都没对象,而她和罗桑,一个结婚近两年、一个将要结婚,没道理她们两个女孩子行情好到早早被拐跑,而他们这两个极品男到现在还形单影只吧!
“再说吧!”对于能够爱护自己家人的男人,丹琳是很欣赏啦,但是没见到人之前,什么都不准的。
只是……再瞄到桌上的中文书,不免想到那个近三年来,即使分处地球两端,对妹妹的需求依然提供到无所不至的男人。
蓉蓉还没开口,他就总是早一步从台湾寄一些她爱吃的名产、爱看的书籍来,只为了不让妹妹在异乡感到孤单寂寞。
这样的男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