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她嫁給他?可以!
條件是:存款一千萬,要有自己的公司,
要有自己的房子和車子。
不是她勢利愛錢,而是——
明明從小到大心里愛慕的是他那斯文優秀的哥哥,
對他這個小她三歲、個性霸道的“弟弟”,
根本沒看順眼過。
偏偏不知撞了什麼邪,她和他就是糾纏不清;
尤其自從他十八歲那年兩人間發生了那件事之後,
她心里就無時不刻存在著陰影;
即使後來真的和他哥哥談起了戀愛,卻是不安多于甜蜜。
為什麼?難道是因為覺得愧對他?
罷、罷、罷!看來為了心安,
她只好忍痛放棄愛慕多年的男人,
反正單身也沒什麼不好。
但,他就是不肯放過她是吧?!
三番兩次求婚,分明是故意給她出難題,
那就別怪她開出“過分”的條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