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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離婚無效 第一章 閨房內的秘密(2)

尹方旭放下手杖,在床邊的繡墩坐下,試探問著,「念念?」

「不是。」

尹方旭露出了然的表情,「那就是了。」如果不是,應該要問「念念是誰」,而不是直接否認。

兩人靜默了一下,尹方旭又主動開口,「傷口可好了些?」

「不勞操心,我命大。」

「是,能穿越的確命很大。」

「你想夸我能不能就直接夸我,不要順便夸你自己?」

尹方旭還是好脾氣的樣子,「我還以為……」

夏念申心想,又來了,說話說一半,這次她絕對要忍住——可惡,老天為什麼要這樣對她,她根本不能忍,听話听一半,實在太難過了。

唉,算了,穿都穿了,而且他們在這里又是夫婦,既然林嬤嬤說顧家很古怪,那他們就得齊心協力,至少先活下來再說。

雖然尹方旭男女關系不清不楚,但他工作表現絕佳,憑著他們的能力,在這大宅存活應該不難吧。

「你是怎麼過來的?」夏念申問。

「車禍。」

「跟我一樣。」夏念申頓時覺得找到一點道理,原來關鍵就是車禍,「我醒來就是夏四娘了,也慢慢能知道夏四娘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是幻境中看不清楚人臉,沒看清楚顧行梅的臉。」

「如果看清楚了呢?」

「那就看清楚了唄,也不能怎麼樣,最多嚇一跳,還能怎麼樣。」夏念申沒好氣的答道︰「你是不是跟我一樣,魂穿過來,頂替了顧行梅?」

「是。」

「也能看到他以前的事情嗎?」

「能看到,而且臉孔清楚。」所以他才剛能走就要過來,想親眼確認一下夏四娘是不是就是夏念申。

看到的瞬間,他就知道是了。

夏念申從鼻子哼氣的模樣,他看了十年,再熟悉不過。

尹方旭知道她不想听風花雪月,于是只講現況,「我知道我們離婚了,不過在這里,我們是僅存的伙伴,得好好合作,爭取最大利益,別的不說,至少得互相掩護,別讓外人看出異狀。」

夏念申張嘴,似乎想說什麼,最後重重點了頭,「沒錯。」

「就算我們藉由這身子看了很多東西,但畢竟不是曾經經歷,那就會有風險,所幸不管是顧行梅還是夏四娘都遭逢大難,就算有些異狀,也能說得過去。」

「我也是這樣想的。」

夏念申拿起迎枕抱在懷中,心想,這實在太奇怪了,他們夫妻為了不想再見到對方,所以選擇和平分手,沒想到離婚不到一百天,雙雙穿越到這個東瑞國,還是大宅中的一對夫妻,以後不但得相處,古代人不外出上班,就得日夜相處啊。

夏念申突然想起一件事情——秦素妮要是知道了,作何感想?

秦素妮是尹方旭的干妹妹,兩人離婚,就是因為秦素妮。

秦素妮的哥哥秦磊是尹方旭的大學麻吉,夏念申也認識的。大學時期,他們常常一群人一起出游,享受青春,雖然都只是騎摩托車範圍內的台灣旅游,但跟著喜歡的人,哪怕只是去個公園都很開心。

畢業後他們一直維持好交情,夏念申跟尹方旭結婚時秦磊還是伴郎。

結果一次純爺們聚會的出游中,秦磊溺斃,夏念申震驚又傷心,尹方旭痛失好友更是悲傷到極點,一個大男人,說話說到一半會突然哽咽——時,秦磊那個總是安安靜靜跟在後面的妹妹秦素妮開始有聲音了。

她打電話給尹方旭,訴說自己失去哥哥的傷痛,兩人常常一聊就是到半夜,尹方旭總是溫柔細語的安慰著秦素妮,甚至會唱歌哄她。

夏念申腦內的警報開始響起,但是這種時候反對又像無理取鬧,她能想像得出來尹方旭會說什麼,「阿磊不在,我安慰一下素妮怎麼了?」或是「阿磊是我最好的兄弟,他妹妹就是我妹妹」。

身為妻子,她只能啞巴吃黃連。

後來秦素妮生日,尹方旭去給她慶祝了,憑著女人的直覺,夏念申覺得一定有鬼,說想一起去免得有什麼意外,尹方旭一臉為難,「素妮說,他們兄妹相依為命,以前都只有阿磊給她慶祝,她習慣了兩個人的生日晚餐。」

禮物夏念申也看到了,是純金的玫瑰手環,尹方旭都沒有送過她純金的東西,居然送給秦素妮。

尹方旭直到隔天才回來,說秦素妮想看日出,所以他連夜開車帶她上陽明山。

夏念申就酸了,對秦素妮可真好。

然而,這只是個開始。

秦素妮開始頻繁介入他們的生活,她會帶著蛋糕到他們家來玩,每逢周末,本該是夫妻約會的日子也變成三人行。

夏念申嘔得不行,但秦素妮總是喊他們「旭哥」、「念姊」,是,她是念姊,已經出社會幾年的念姊怎麼可以跟一個十九歲的女大生計較。

秦素妮還會來他們家做報告,用的就是尹方旭的電腦——握草,她,夏念申,尹方旭的合法妻子,都沒使用過他的電腦。

她始終覺得電腦跟手機是很私人的,愛一個人就該是相信,而不是頻繁檢查他的私人物品,所以她從來不曾去動尹方旭的電腦跟手機,當她听見秦素妮說「旭哥,電腦借我一下」,尹方旭回答「在書房,你自己去開機吧」,她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然後當有一次秦素妮跟他們外出看電影,忘了帶手機,便理所當然又使用尹方旭的手機時,她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她想阻止,又阻止不了。

只能跟閨蜜小愛訴苦,小愛斬釘截鐵的說︰「秦素妮一定是看上你老公了。」

「我也這麼覺得。」

「那你還在這邊做什麼?阻止啊。」

「阻止不了,我覺得阿磊梗在我們中間,那是他的好兄弟,我如果要他別去管秦素妮,就好像是跟他說,要他放下他們的兄弟感情一樣。」

荒謬的是,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一年多。

秦素妮對尹方旭各種撒嬌,要求,尹方旭都會答應。

在結婚紀念日那天,原本尹方旭跟夏念申是一起過的,普通的星期三,秦素妮沒理由過來。

兩人吃了夏念申親手烹調的浪漫法式晚餐,一起洗了鴛鴦浴,氣氛好得不行的時候,電話響了,對,是秦素妮。

秦素妮作了惡夢,夢見秦磊,醒來太想見哥哥了,所以就打電話給尹方旭。

尹方旭一听,衣服穿了,就拿起車鑰匙。

夏念申都快氣瘋了,秦磊死了她也很難過,但人要繼續往前走,尹方旭要這樣自責到什麼時候?

那是意外,沒人想的。

可是尹方旭一直自責,因為是他提議去海邊的。

那是夏念申第一次想到離婚,因為尹方旭不願往前,可是她不能一直留在原地看著他跟秦素妮不清不楚。

他們第一次因為秦素妮爭吵,就是因為尹方旭認了她當干妹妹。

夏念申快嘔死了,「干妹妹」跟「男閨蜜」一樣,就是備胎啦,有個名分更方便而已,啊,什麼?有什麼好生氣的?那可是我干妹妹啊——嘔,老天,那可是個喜歡你的女生耶。

尹方旭覺得她不體諒他,他只是想照顧好友的妹妹,卻被她說得這樣不堪。

「難道我在你心中是這樣的人嗎?」

夏念申毫不猶豫,「就是。」

「我跟素妮清清白白的,我可以保證……」

「不是上過床才叫有關系好嗎,你跟我睡在被窩,她一通電話把你叫出去,這叫清清白白?你要不要上‘靠北婚姻’問問這叫什麼,我告訴你,這種女人有個名詞叫做‘精神小三’,你們是沒上床,但她確實是第三者。」

「你簡直不可理喻。」

「我當然不可理喻,我年紀大,胸部還小,怎麼比得過二十歲的童顏巨乳。」

這個爭吵只是個開端,然後就像家常便飯,每天都在爭吵,她說他惡心,他說她思想下流。

中間還出現過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秦素妮把要發給尹方旭的訊息發給她了,一張她穿著新洋裝的照片,寫著「謝謝旭哥送我的洋裝」。

她懷疑秦素妮根本故意的,因為她馬上就跟尹方旭大戰了。

尹方旭解釋,因為秦素妮拿了學期第一,所以想鼓勵她一下。

夏念申就火了,「我業績第一,你怎麼也不鼓勵我一下。」

「你不是討厭穿洋裝……」

「那是洋裝的問題嗎?」

「不然我們現在出去買洋裝?」

「我才不要這樣買來的洋裝。」

尹方旭懵了,「你到底要不要?」

「我要,但我不要這樣要來的。」

夏念申頭很痛,尹方旭完全不懂她生氣的點在哪,是那件洋裝的關系嗎?她有那麼希罕洋裝?她自己有錢。

有一天她終于受不了了,東西收收就去小愛家暫住。

尹方旭來接她,她想了想,沒跟著走,「跟你回去,我們還是會爭吵的,我吵累了,也不想看見你。」

「念念,你相信我,我真的對素妮只是對妹妹……」

「我倒希望你們真的有什麼,這樣我的生氣才站得住腳,不像現在,你們清清白白,所以我變成無理取鬧。你不知道,你們之間的清清白白有多讓人惡心,繼續吧,繼續你們的兄妹情誼,等她忍不住的那天,你會知道我是對的,只不過我沒耐心跟你耗下去。」

他們沒有馬上離婚,主要是長輩有人身體不好,不想刺激長輩。

所以很荒謬的是,雖然處于分居狀態,他也還是會陪她初二回娘家。

就這樣一年多,這才辦妥離婚——長輩只是身體不好,不是腦子不好,瞞也瞞不久,他們的沒互動,長輩都看在眼底。

夏念申分居的那一年多,完成兩個大項目,得到了豐厚的獎金,讓她更心有感觸,賺不到愛,至少要賺到錢啊。

至于那對清清白白的干兄妹,就隨便他們了。

辦妥手續後,她排了年假,到夏威夷找艷遇,沒想到愛情沒找著,卻遇上車禍……

彼宅的夏念申看著尹方旭——心想,他也穿越了,這秦素妮處心積慮搞得他們分居離婚,結果千想萬想想不到,尹方旭也穿了。

想到這邊,夏念申突然有點愉快,是的,善惡終有報,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哈哈哈。

尹方旭道︰「以後注意點,別喊尹方旭,我在這里叫做顧行梅。」

「嗷,知道。」為了表示自己有注意,夏念申連喊了三次,「顧行梅,顧行梅,顧行梅。」

「怎麼,好像很高興的樣子?」

「就是想起一件好笑的事情而已。」

「我可以听嗎?」

「當然……」不可以,「可以,可以,就是來這之前,我在做鴻天那個案子嘛,現在都要收尾了,可是我穿越了,想到那個討厭的總裁找不到人負責收尾,就覺得很痛快,他一定會後悔沒有派幾個人來幫助我,不然他會知道我的隨身碟密碼是什麼。」

穿越來顧宅,也沒什麼好樂了,想到秦素妮那個小綠茶費盡心思卻還是得不到他就覺得心情好——可惡,夏念申,你沒用,要尹方旭干麼,不如要手機跟電腦啊。

好想回到現代啊。

雖然總裁很煩,工作又多,但精神生活很充足,不像穿越,她躺了幾天都想不出來以後要干麼,使得一手電腦文書也沒用,在這邊完全無用武之地,而琴棋書畫她通通不會。

唉,既來之,則安之,別的都先別想,總之,活下去再說。

太荒謬了,她離了婚,沒想到現在卻跟前夫有一個閨房內才能說的秘密,以後有什麼想跟他說的,還得先進入閨房才行,老天鵝啊,別這樣整我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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