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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兩國舅爺 第十一章 原來是國舅(1)

對于伏幼來說,完全不知道朱佾開的來歷身分就貿然的來到京城,不只有幾分冒險,根本就是賭注,她用自己的信任和看人的眼光在賭。

到了京城,她不過隨口問了大龍他家主子府上哪里,誰知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朱佾開的真實身分是她高攀不起的啊。

大龍對她的無知並不奇怪,國舅爺在外從來不拿自己的身分出來顯擺,人家問,就道是富貴人家公子,再問,一笑置之。

他不說,也不許下人張揚,大龍沒想到的是,主子和伏氏一家人同住那麼久,居然還是把出身瞞得滴水不漏,主子的謹慎小心絕非他人能夠想象。

因此他們這些跟隨的人也願意把腦袋拴在褲腰帶上,跟隨著他在風雨里闖蕩。

若非他出發之前,主子把他叫來吩咐過,伏姑娘要是問起他的來歷,照實說無妨,否則他哪來的膽量把主子的身分一五一十的抖出來,又不是嫌自己脖子上的腦袋老舊了。

伏姑娘也不像旁人一樣,一旦知悉主子的顯赫出身後就露出驚喜和諂媚,她反而有些不悅和幾分慎重。

大龍覺得奇怪,他哪里知道,伏幼的思考邏輯是——

要死了!那什麼國舅爺的是外戚啊!迸來外戚沒一個好下場的。

這種身分是最危險的了,要是皇後得寵,什麼都好說,要是不得寵,沒抱緊皇帝的大腿,不說皇後本身,皇後的外家就是火堆里的柴,到時候就死得難看,雞啊鴨的會死到沒半只。

這種人,要抱他的大腿嗎?

唉,來都來了,總不能半途而廢,再說她想在京城立足,朱佾開的大腿能不抱嗎?不抱就和得「錢途」說再見了。

還真是兩難啊!

讓回來,他們好歹是朋友一場,萬一他出了事,她就算不能解救人家于水火之中,也得善盡朋友的義務提點提點吧,要不她硬著頭皮,等他心情好的時候多少提醒一下這位國舅爺,自保自保啊,什麼都沒有自保重要。

其實,他應該也沒那麼蠢才是。

不過這些問題目前都在其次,她現在比較煩惱的是另外一件事。

原先她是想自己這拖家帶口的,听說京城乃米珠薪桂之地,她本打算全部賴給朱佾開,就在他們家住下了,吃喝都歸他管,可這會兒犯難了。

那種矜貴的人家,瞧瞧自己這鄉下村姑的模樣,恐怕朱佾開府里的丫頭都比她體面,若她一個人還不打緊,可她帶著娘親,她可不要母親受委屈。

于是她讓馬車在玄武街上來了個大轉彎,也不管大龍的反應了,隨便找個人問,這才知道臨汴河大街街西的康門瓦子,沿街皆是客店,南方來的官員商賈多住在這里,她再細問幾句,想想自家一行人都是婦孺,便去了東城門,那里也多客店,又比康門瓦子治安好上一個層階。

伏幼讓丫鬟和王嫂子下車去比價,所謂貨比三家不吃虧,王嫂子一問這家客棧住一晚要收五百文錢,不管飯,要是想用飯可里讓廚房做,錢另外算,她不禁咋舌的回去回話。

她的月錢也還只夠住上兩晚呢,哎喲,這京里連狗屎都是香的,客棧,不是人人都住得起的地方。

大花問回來的一晚要四百五十文錢,管早飯一頓,小玉問的最貴,要六百文一晚,也是只管早飯。

三個地方三個價錢,要不就取中庸吧,伏幼決定道︰「五百文就五百文,自己點的菜絕對比他們管的飯菜要好。這地點適中,臨街也臨河,娘,咱們就在這兒住下了唄?」

李氏也覺得不錯,就決定住在迎來客棧。

大龍對伏幼的辦事能力高看了好幾眼,張口結舌之余,這才想到若沒將她帶回府里去,自己的下場……他差點跳腳,這位姑娘怎麼完全不照牌理來?主子要是沒等到人,會不會砍了他的頭,又或者把他的月銀扣光光?

上回把主子典當了,主子一回來就把他往後十年的月銀都扣光……

他的眼皮跳得厲害啊!兩回辦事都砸得莫名其妙,他這是流年不利嗎?回頭去給老樹巷里的黃半仙算算運勢。

泵娘,別這樣玩他,好嗎?

「勞煩大叔給你家公子帶句話,伏幼謝公子的護送之恩,待修整幾日後再上門拜訪可好?」

她的可好是問句,卻完全沒有想得到對方同意的意思。

盡避相處這一路,大龍對伏幼也不算完全模透她的個性,但是他知道從舄水鎮到京中沿途,都是她在拿主意,李氏簡直可說唯女是從,女兒說要住客棧,這會兒已經二話不說的命令車夫卸貨搬運行李箱籠了。

大龍說服不成,只好硬著頭皮回去復命。

他壓根不知朱佾開掐著點,卻左等右等等不到人,心焦了起來,另外派了人出去打听,大龍剛踏進門,他已經得到伏幼住進客棧的消息。

「叫他不必來見我,這麼簡單的差事也能辦壞了,想必他的身子沒養好,多在家里多將養些日子吧。」他怒道。

大龍一听,全身上下連腳底板都流了一缸子的汗,這是擺明了的冷置啊,府里有多少人想取代他而不得,他要是傻傻的「將養」下去,別說龍頭不保,恐怕連龍尾巴都當不成了。

主子也不想想,伏姑娘她若堅持要做什麼,依照主子對她的重視,自己有她辦法嗎?若是強把人給押進府,到時候他恐怕兩方都得罪,討不了好。

唉,既然主子不想見他,他破釜沉舟的調頭去了伏幼和母親住的迎來客棧。

伏幼完全不知自己的想法把朱佾開氣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還因此遷怒了大龍。

她們幾人因為這一路的舟車勞頓,待歸置好行李,痛快的洗了個澡,這才覺得舒坦了些。

在古代,出門遠行真是件累人的事,沒有堅強的體力,還是乖乖宅在家就好。

到了午飯時間,伏幼大手筆的叫了頓京城料理,叫大家放開肚皮吃,要不然回鄉時,怎麼好說得出口自己連頓象樣的京城料理都沒嘗過,那也太丟人了。

鼻頭架子雖然散了,可除了李氏和王嫂子兩人已經有了年紀的只想躺在床上什麼都不要做,幾個年輕人倒是想出門去逛逛。

愛逛街是女人的天性,尤其難得來到花花大城,不去逛街太對不起自己了。

伏幼領著眾人,一出門就踫上像尊大神立著的大龍,見他面帶愁容的坐在大堂里,伏幼自然是要問個究竟。

「伏姑娘,你終于下來了。」這口氣哀怨啊。

「大叔不是回去交差了?莫非令公子還有別的吩咐?」

「吩咐不敢,是小的沒能把姑娘帶回府里,爺發怒了。」根據多日的觀察,伏幼和別的女子不同處就是說話用不著拐彎抹角,據實以告便是最好的方法。

「他就把大叔攆出來了?」

「我連爺的面都沒有見上。」

「所以……大叔的意思是?」

「就請姑娘行行好,和大龍一同回府見爺吧?」男兒膝下有黃金,可他差點就給這位姑娘跪下去了。

「你們家爺的性子一向這麼急?」不是只有女人心才是海底針,男人更是看不懂心清的回紋針。

「那可不……這不是念在和姑娘久未謀面,一時沒控制住,才找小的不是。」沒敢講自家主子半句壞話,他一個勁的把錯往自己身上攬。

這就是無可救藥的忠誠嗎?在現代已經絕跡的東西。

「既然這樣,那就請大叔帶路吧。」她讓胖姑回客棧知會母親,說她要隨大龍去一趟國舅府,便領著兩個丫鬟去了。

大龍這次帶來的是轎子,有著漂亮琉璃華蓋的軟轎,華蓋的四個邊角串著流蘇,那流蘇上的珠子是上好的珍珠,顆顆圓潤,個個都有大拇指指甲片這麼大。

來到國舅府大門外,轎夫沒有停下腳步,直接把轎子抬進了1一門,伏幼只匆匆覽國舅府大門的兩只雄壯威武的大白石獅子。

入了二門,管事婆子帶著她跨過一道又一道的門,遇到經過還是做事的婆子丫鬟,要不垂目肅立,要不避到一邊,沒有人敢把目光往她身上瞄一下,更不敢探頭來問,可見這府中規矩森嚴。

伏幼被請到寬闊的花廳用茶,她看著院子里照耀進來的日光和滿院的花草樹木,不說擺設優雅大氣,光是這麼個花廳就比他們前一個家,也就是如今爹做為當鋪的宅子還要大,壓根不能比,這完全是沙子和珍珠的差別。

可他們家麻雀雖小,五髒俱全,那個家很好,有家人在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環顧一遍,喝了下人呈上的香茗,是東方美人茶,她喜愛的幾種茶葉之一,而茶盞是汝窯珍品,錯落有致的蟬翼紋,精致又典雅。

這東方美人的茶香會吸引小綠葉蟬附著于茶葉幼芽上咬食,成為「著涎」的茶菁,茶葉的好壞決定著涎的程度,說起來蟲害得越嚴重,東方美人茶才會有越好喝的極品。

朱佾開沒讓人通報就進來花廳了,最先入他目的是伏幼的一雙繡花鞋,粉色的底,繡著潔白芬芳的曇花,枝蔓層層迭迭,像是把她的腳包裹了起來那般,苗條的身軀穿著一件雪青軟緞玫瑰瓖尺寬花邊的褙子和湘裙,拉絲垂掛的小耳墜子,光潔細致的五官,小巧的鼻梁,花瓣一樣的唇,看見她,他的心里莫名生出一股饑渴。

他不是那種好的男人,以他的地位,只要他想,不到弱冠之前就能擁有無數的女人。

衣袂的窸窣聲讓伏幼揚起臉來看了一眼,微微一愕,接著她便站了起來,行了個端莊標準的福禮。

「朱公子。」

「都是熟人,何必多禮。」他虛扶了一把。

他身上穿的衣衫乍看平常,但這一身料子可是江寧織造的手筆,而且只進貢皇宮大內的上好錦緞,手工也出自大家,尋常王侯子弟不見得能穿上這樣的衣裳。伏幼多看了一眼,她或許不知道他這身衣物是出自何處,不過「高官子弟」這幾個字還是看得出來的。

下人送來沏好的茶,便無聲無息的下去了。

這個府邸要不是這位爺手段厲害,就是管家能干。

「一段時日不見你,清減許多,也生分許多。」知道大龍把她帶來,他雖然不意外,但還是高興的,只是她卻好像不然。

為何?

「是小女子失禮,甫到京城沒在第一時間就來拜謝朱公子,小女子原先想著把家人安頓好再來府上致謝,不料竟惹公子生氣了,真是對不住。」她彬彬有禮,語調抑揚頓挫,沒高一分,沒低一分,恰恰好入朱佾開的耳而已,絲毫沒有再見故人的激動。

「我們之間不用講究這些。」他原來想的重逢後的喜悅和激越,怎麼半分不見?

她一口一個小女子,這是想跟他拉開距離?

他是聰明人,反復思索,知她八成是生氣了,氣他硬讓大龍把她招來?還是氣他隱瞞自己的來歷地位?

按她的性子,也許後者的部分佔多。

「不,講究的好,免得小女子不小心得罪人,往後都不知道怎麼死的。」他愛演這種落難公子和小姐的戲碼,但她毫無興趣。

早在當初,她就猜想到他應該非富即貴,然而如今心里過不去的那個坎卻是他沒有當面向她解釋非要隱瞞身分的理由,她能體諒他也許會有的苦衷,但卻不該讓一個外人來告訴她這位朱公子的貴不可言。

「你不想來見我?」沒半分雀躍之情嗎?

他自認已經不再是前世那個為了愛情大悲大喜的人了,可在這女子面前,他很難自制。

她明明只是個平凡到不行的村姑……她是村姑又如何?在喜愛的人面前,原則從來沒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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