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芳齡十七,
罷從繁華的台北搬過來,
我爸爸是個小商人,年賺10億而已;
我媽媽是個家庭主婦,兼行政院長秘書;
我哥哥……
我姐姐……
我妹妹……
……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不代表本人立場。
也不過就住在人稱“石頭堡”的別墅里嘛!
吧嘛人人見到我就像見到鬼一樣呢?
還叫我是石頭堡的小魔女。
小魔女就小魔女!
反正乖小孩這個牌子還插不到我頭上來,
嗯!十七歲的小女孩能作些什麼呢?
談談戀愛打打架兼捉鬼除妖?
好玩!
跋快聯絡死黨好友一起來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