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狐狸精都長得像她這般清純的嗎?
學人家扮冷漠搞神祕?
當人家的情婦還當得這麼囂張搖擺的啊?!
敢在他這個紅牌律師面前張牙舞爪放話,
請他自己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他像二奶包養的小臉?!
該死的!一下說好一下又不好,
繞了大半圈只是為了引誘他犯罪?!——
原告被告都是他自己,
她只樂得一旁搧風點火等著看好戲?!
哼!得意?沒那麼簡單!
反正他都已經被判“有罪”,
至于她這個“證物”也明擺著在眼前,
在上訴前,他也應該有所謂的“行使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