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對她虛榮的懲罰! 這懲罰是丈夫給的,也是自己給的。 虛榮使她沒有阻止追求者的熱情, 直到面對丈夫的憤怒, 她才知道自己, 永遠無法愛上丈夫以外的人。 離婚後,她發現自己有了身孕, 這個不在預期中的孩子使她的愛有了新的歸依。 也重新聯系起她和丈夫。 已有女友的他不再是她能企及的, 但又得時刻面對,她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