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兩天、三天……十天!喔!她已經整整十天沒
見到他了;她緊抓起棉被嗅一嗅—他的味進也變淡了!
討厭!她討厭這里的一切,因為這里沒有他!為什麼皇
阿瑪不準她去崇陽宮找宣奕?為什麼她不能再像從前一樣,從早到晚、隨時隨地“黏”在他的身邊?沒听到他的心跳聲,她就是睡不著嘛!她只好夜夜“跋山涉水”地溜進他的寢室,爬上他的床;人家這麼辛苦,他竟老是臭著一張臉,說什麼“男女有別”,不準她這樣,不準她那樣的!好不容易他們到江南“辦事”,沒了皇阿瑪的“法眼”監視,他們應該可以再像從前一樣——只要見到他,就會看到她?錯!他還是對她不理不睬!可人家四阿哥不過對她好一點,他就凶巴巴的要她“吃吃吃”!那他為什麼
就可以“吃”怡春院姑娘的嘴巴?!不公平!他不是說男女授受不親嗎?難道那只是借口,事實是—他不再喜
歡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