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楓呆站在台北街頭,兩眼無神的望著路旁的電視牆。
電視節目中不僅介紹「痴問」這本書其中的一段情節,來賓還口沫橫飛地談論著元斌和林心如將獨挑大梁,演出由痴問這本書改編的電視連續劇。
在還沒開拍之前,台北街頭早就豎立了關于痴問大大小小的廣告看板,在網路上也引發討論,造成一陣旋風,未演先轟動。
「這個……故事,不是我寫到一半就丟掉的嗎?怎麼會出現在這里?」她喃喃自語。
她恨不得自己有超能力,能夠將豎立在台北市街頭的廣告看板拆掉,別讓她再看到它!
「天呀!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李心楓無力地蹲了下來,雙手抱頭,此刻的她心情糟到極點,好想哭啊!
從小開始,她就對小說產生濃厚的興趣,直到當了作家後,她更堅定自己的信念,立志寫出一本讓人難以忘懷的小說,讓全世界都知道愛情是任何感情都無法取代的。
李心楓,二十五歲,出身于小康家庭,有對教書的父母,及一個商業大亨的哥哥李子杰。
她水汪汪的眼眸,隱約泛著動人的光彩,配上俏挺的鼻子、白皙的皮膚、誘人的紅唇,組合出一張絕美的容顏。
她的一舉一動往往牽動許多男人的心。
只可惜這只是她臉蛋以上的部分,臉蛋以下,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圓滾滾的身材,一堆可怕的贅肉,全身上下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肥得要死。
這其實只是她制造出來的假象!
李心楓不想因為外在突出的身材,讓人覺得她只是個花瓶罷了!
所以她每次外出時,總會穿上一件厚重的肥胖衣,將她傲人的身材遮住,讓人誤以為她是一個大胖子,這樣一來,眾人就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她的才華上。
像這樣的生活,她早就過習慣了。
「呼!」她深吸一口氣,隨之緩緩地吐出,展開燦爛的微笑,她是不會被打敗的,這樣反而會使她情緒更高亢。
「算了,就算再氣也無濟于事,去喝杯咖啡好了。下午再努力的寫小說!」此刻她勉強地告訴自己,即使她體力早已接近崩潰邊緣、她的腦子快要接近無法思考的地步,她仍然會試圖心平氣和地告訴自己。
雖然第一次親眼見到自己尚未發表的作品被剽竊,但她也只好認了,畢竟,以她的能力哪能跟煌氏家族的煌步璘相比呢?
不管財力或權勢,她都比不上他!
「當作自己免費送他好了。」她雖然氣在心頭,但還不至于氣到吐血的地步,至少她還擁有自己的一片天,這就夠了,不是嗎?
她隨手拿起一條橡皮筋將長及腰的秀發綁起,誰知從她背後突然竄出一個男人,將她用力一撞,讓她整個人趴倒在紅色磁磚上,惹來眾人一陣的大笑。
「哈哈哈!」將她撞倒在地的男人,並未如紳士般將她扶起,反而在一旁彎下腰來哈哈大笑。
那個男人完全不給她面子!
其實這部痴問作品是他在路上撿來的,本來以為是上帝為他開的一道門,誰知書中的內容相當雜亂,于是他花了很久的時間——三個月,來徹底地修改它。
對他而言,寫一本書只需要二十天,從來沒有超過二十天以上的情況發生,唯有這一部作品令他大傷腦筋。
作品出版後,他馬上出來探查民情,也就是看看讀者們對這部痴問,有什麼反應?會造成什麼樣的轟動?果然,一如往常地造成許多回向,引起熱烈討論,更吸引眾多的讀者欣賞。
就在他準備離去之際,眼角瞥見一個胖女人做了一些怪怪的舉動,不是一下子氣呼呼地大罵看板上的男女,就是哀聲嘆氣地喊算了。
這些奇怪的舉動,讓他感到好奇!
他基于好玩的因素,故意撞倒她,隨即再不客氣地哈哈大笑,想讓她丟臉丟到家。
沒想到,仔細一看,她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小說奇才——李心楓嗎?
炳!太好了。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李心楓,我一定要與你合寫一本曠世鉅作。雖然你的身材不能看,但能和像我這樣的男人共同寫書,你也該偷笑了吧!
他一副信心十足的樣子。
「這個該死的殺千刀。」李心楓撐起身子,試圖想辦法扳回一城,她要好好讓他見識一下她的厲害。
「喂!你這個人未免太沒有同情心了吧!把我撞倒不說,還在一旁哈哈大笑,簡直是過分至極!」她氣得用顫抖的手指著他的鼻子,忍著最後一點點的理智,努力吐著氣,不想使這個地方變成戰場。
「嘿!我就是想要笑啊!你又沒出什麼事,給大家笑一笑又不會少一塊肉!」
男人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在陽光下顯得閃耀無比,更令人覺得可惡至極。
「你太過分了!」她氣得說不出話來,從來沒見過這麼強詞奪理、又死不認錯的男人。
「那你又能拿我怎麼樣?」誰說撞倒人就一定得認錯?法律又沒有規定,他才不吃她這一套!
沒錯,她的確是拿他沒辦法,但她就是氣不過,為何她得讓人這麼恥笑。她一定要報仇,一定要給他一個教訓。突然間,一道詭譎的笑意傳進了她的眼底,讓她興起一股想要好好回報他的念頭。
「你真以為我會生氣嗎?老實告訴你吧!像你這種知識不足的小表,根本不值得令我生氣。你懂嗎?」語畢,還不忘點點他高挺的鼻子,徹底地表現出明理、大方的一面。
在場看好戲的眾人皆相當佩服眼前這個女人。
「啵!」他戲謔的吻了她一下,「謝謝你的諒解,嫁不出去的女人。」他故意揶揄她,反正他一向是我行我素,從來都沒有他不敢得罪的人。
「你!」她簡直不敢置信,他竟然是這樣的人,隨隨便便在路上亂親人,真是太隨便了。
「拜拜!胖妞。」男人在臨走前,還送給她一個大大的飛吻,隨後便灑月兌地離去。
眾人不禁目瞪口呆了好一陣子。
「豬頭、你這個殺千刀的豬頭。」她氣得動手月兌掉腳下昂貴的高跟鞋,不客氣地往他離去的方向丟去。
鞋子剛好就擊中他的頭部!
頓時,眾人哄堂大笑,他成了眾所注目的「笑點」。
男人則是什麼話也不說,自動消失在她的眼前,彷佛剛才的事情根本沒發生過似的。
李心楓見狀心情感到十分愉快,甩著長長的馬尾轉身離去了,一掃剛才不愉悅的心情,幾個月來的煩悶也一掃而空。
她決定回家創作。
偌大的辦公室內,坐著二個男人,一個是睥睨群雄的「小說之神」——煌步璘,一個是正在狂笑的「服裝之神」——煌于飛。
煌于飛止不住笑意,因為這種事情頭一回發生在這個自視甚高的小子身上,可見那女人根本不把他當男人看。
「媽的!算我倒霉,遇到一個不講理的女人。」煌步璘用著輕蔑的口氣談論此事,但眼底卻閃爍著對那女人的興趣。
從很久以前,他就知道李心楓是一個奇女子,她總是用獨特的手法寫作,來表現整個小說的意念,每個看過她作品的人,都不禁深深地為故事內容感動而回味不已。
「哈哈哈!」煌于飛忍不住地再次張嘴大笑,他從來都沒見過那麼笨的男人,居然會被一個女人用鞋丟,尤其這種事竟然會發生在一向自視甚高的大哥身上,簡直是天下奇聞。
「有那麼好笑嗎?」他怎麼都不覺得。
煌步璘一邊納悶的想,一邊還用手搔搔頭,擺出一副無辜的模樣,那樣子煞是迷人。他也是生平第一次在眾人面前這麼被對待。
「也許!」話雖然客氣了點,但煌于飛的舉動一點也不客氣。
煌步璘擺出一副根本就不信的表情。
見狀,煌于飛又再度抱著肚子大笑。
「夠了!別笑了。」從他一進門開始,這個死小子就一直嘲笑他,最後干脆幫他取了個綽號——你本是笑點。
「有點難。」煌于飛雖然這麼說,但也漸漸地收歛起來,不再開玩笑,改而認真地與他談論。
「這個女人是不是與你犯沖?說真的,一般女孩子是不會做出丟鞋的舉動,但她卻敢這麼做,可見這個女人挺大膽的嘛!」
「這跟大膽無關,OK?」煌步璘想起剛才所發生的糗事,突然間一股怒火席卷全身,他有種想把她捉回來好好地「教」一下的沖動。
他可不是好欺負的!
但也用不著那麼火吧!煌于飛忍不住看了他一眼,總覺得事情也許不如他所想的那麼簡單,這小子似乎在偷偷進行什麼陰謀似的。
他邊攪拌著曼特寧咖啡,故作無心狀問道︰「對了,大哥,那個女人叫什麼名字?」
「李心楓。」他直覺地回答。
「沒听過。」他不知道她是誰。
「是嗎?」真是的,孤陋寡聞。
那個女人有著魔女般的腦子,再配上獨一無二的創意,所寫出來的小說,總令人贊不絕口。
「其實我也不認識她,只是以前有听過她的名字罷了!」他為何要認識她?她又不是什麼特別的大人物,認識她會有什麼好處?
「喔!」原來是這樣,他還以為他認識她,害他白高興一場。
「沒錯!只是听過名字而已。」煌步璘再次強調。
敝了,大哥的反應怎麼那麼大!不認識有差別嗎?他究竟是怎麼了?
如果于飛不認識她的話,那就好了。奇怪!為何他會有這種想法?難道……他隨即用力地甩甩頭,丟下一句話︰「我要出門了。拜拜!」不願去細想這其中的道理,他只想逃開這個可能被審問的場所。
「這小子心里一定有鬼。」煌于飛望著他離去的身影,心頭的懷疑開始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