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什麼了不起,不過是錢多了點嘛!
若不是為了三百萬,她才不會如此委屈自己呢!
天哪!他居然將她為他買的蚵仔面線往她身上倒?!
不過,依他那多得數不清的“惡行”來看,
這樣的“代志”根本是小CASE,
基本上,他簡直是把她當下女在使喚!
有沒有搞錯呀!她只不過是他的特護耶!
干嘛這樣演出全武行呢?是想逼退她嗎?哼!門都沒有!
咦!他他他居然還想用強吻讓她知難而退?!
這個天殺的大渾蛋,難道他不知道狗急了可是會跳牆的嗎?
可是,想想那個吻還真不錯,吻得她心慌意亂,小鹿亂撞,
然而……只不過是個吻,她干嘛這麼“沖動”,
莫非……她已不命的愛上了他?
這還得了,她可是已經簽了“互不侵犯”的合約了耶!
更何況,在那個吻之後,他們還有了“進一步的接觸”,
不行不行,為了“信用”,她只得三十六計走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