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不過是不小心用玻璃鞋砸到這個撒旦般的男人  
 然後要求他當自己一天的情夫,還付了錢給他  
 為何他還老愛在她身旁轉來轉去、糾纏不休?  
 甚至還到處亂放話,說她是他的女朋友……  
 
 八萬塊!八萬塊就能“租用”他當她一天的情夫嗎?  
 他可是曾經在停車場救過她一次,如今又假裝她的男友幫她解圍  
 更何況他的身價可是不凡,怎麼說也該有更好的報酬才是  
 嘿!錢他有的是,他想要的是其他的“東西”……  
 
 既然他已經從情夫升格為男朋友,那總該有些“福利”吧!  
 啥?她說要重新開始?他們不是已經開始很久  
 該做的做了,不該做的也做了  
 現在才要“談”戀愛,只能陪她看電影、逛街  
 這樣下去是沒有結果的,既然什麼都不能做  
 那他就干脆假裝生病,先把她騙到手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