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叮咚!叮——咚!
噢,又來了!真是孽緣哪……
想想他實在太佩服自己了!
竟可以和這女人當了五、六年的鄰居?
瞧瞧!她恣意地進出他家,像在走自家廚房似的,
不僅霸佔他的按摩椅,還自動分享他的晚餐!
這也就算了,最“超過”的是——
這女人還常常半夜跑來找他,呃,說故事……
太過份了,他可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耶!
哪像她是個啥自由作家的,還可以大白天在家補眠!
而且,她到底有沒有把他當成男人啊?
為何總愛三更半夜跑來按他家門鈴?!
哼!要敦親睦鄰是吧?
沒問題!他絕對“熱情參與”奉陪到底!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