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喜歡一個人哪需要什麼理由,喜歡就是喜歡,
看著開心就好了。
看著……開心就好?那意思是……
她看著他那張十幾年前被她從雜志上剪下的一顆頭、
然後縫上黑色邊框、收藏在皮夾里的“照片”就開心?
雖然得知有人“崇拜”他這麼多年,心里是有些得意啦,
但,她該不是因為他才走上模特兒這一行吧?
他都已經“隱遁”那麼多年了,影響力不至這麼深、這麼大吧?
而且,現下此刻他人就在她面前,
她卻完全無感他就是那個當年她崇拜的陽光青春少年。
是因為他變了很多?應該不會,他自信仍帥到萬人迷。
好吧,原諒她一時眼拙沒認出他,
那,靠近一點,再靠近一點,讓她仔仔細細看個夠……
還是沒看出端倪?
看來,她該去眼科掛號了,而他……
真的被她的粗心眼拙給惹出了心火,
當年,她“真的”有喜歡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