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離婚的三大罪狀︰
一. 事事工作擺第一,老婆永遠擺家里;
二. 從不曾親自挑禮物送老婆,連她生日都放她鴿子;
三. 他不曾愛過他老婆!他們只是利益聯姻罷了,
所以,前妻舍棄他跟他的特助跑,他真的可以理解。
可她對他而言,意義絕對不同!
因為他是真心喜歡她,所以決定親自出馬追求她,
但這次他會改掉之前所有的“壞習慣”,絕不再犯相同的錯!
他會自己到機場接她,自己打電話約她吃飯且從不爽約,
甚至當她腳踝扭傷、行動不便時,他親力親為送三餐,
從不嫌麻煩,就怕她餓著、累著,他會心疼,
平時還會努力搜集資料,一到假日就載她四處品嘗她愛的咖啡,
明明一切都很美好,誰知他才出國一趟,她竟然鬧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