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離婚後,好友開始幫她惡補“矜持”這東西,
 說當初她就是太不矜持,才會前夫連勾指頭都不必,
 她就乖乖點頭嫁他,然後被惡婆婆欺壓得慘兮兮。
 很好,說的有道理,她也準備奉為新戀情的最高指導原則,
 但怎麼她練習了兩年的矜持最後還是用在這男人身上咧?
 說來可悲,誰讓她的愛情雷達只遇到他才有反應,
 而他也賊,堂堂一位外科名醫,手術室不待,
 卻深情守候在她開的甜點屋附近,于是當她被混混搶劫時,
 “路過”的他立刻飛奔來救美,教她想自欺看錯人都不行,
 唉,如果可以,她也想爭氣一點,跟他切八段,
 但他光一句“重新開始”就讓她把持不住,還怎麼保持距離?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回她沒有愛昏頭,
 至少懂得拚命警告自己他家的飯碗不是普通的難捧,
 用力不甩他“結婚”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