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為閃避“愛情轟炸”而“逃出”台北;他為爭取“生存自由”而自倫敦“潛逃”。兩個異文化的“小逃兵”竟在巴黎“短兵相接”——他竟敢搶她的相機,又摔壞,還逃跑?!咦,他一見警察就溜,難道是……通緝犯?!這大好的活題材怎逃得過她這小說作家的手掌心!炳!終于逮到了!可是他帥得令她有點愛……不可能!她是“愛情=奇跡”論者耶,既是奇跡,就表示機率小得可憐,好吧,就跟著他,她也好刺探他的底細……哼!他最恨愛追又愛照的“蒼蠅”記者了,費心設計的秘密假期,他可不想被媒體搞砸,而這位東方美人竟使這假期“蓬蓽生輝”!她听了他的金噪子,還建議他去當男高音,殊不知這是他的老本行呢!但還是先別開講吧,免得又要“曝光”……他,本是捍衛單身自由的戰士,卻因她而自亂陣腳;他,活躍于歌劇舞台,卻到現在才找到生命中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