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她銀行戶頭里有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錢,
卻比不上領到幾萬塊薪水時的快樂與成就感。
所以,在那件不怎麼愉快的“五十萬元”事件後,
她到法國血拚了一個月消氣。
氣是消了,但工作卻得重新找。
嗯,剛好這家公司的制服美、伙食贊,
她當然要去試試嘍。
不過,發生這樣的事會不會太扯了?
她只是走錯地方、排錯隊,
然後又因迷路找不到應征工作的地方而已,
竟被中途攔截,點名要她去當什麼汽車廣告model,
還強拉她去見“老板”。
啊!“這個”老板不就是“那個”誣指她有企圖,
以一張五十萬元支票要打發她的男人?
哼哼,她可不為這種財大氣粗的人工作,
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