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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食女又怎樣 第1章(1)

莫柏森不喜歡操場──他覺得學校的體育課很無聊,因此動用腦子,跟學校的行政人員拉了一點關系,從此不必上體育課!

所以,學校的操場對他來說是個很陌生的地方。

這次會經過是因他想爬牆出去,誰教前門有外校的女生想向他告白。

真無聊,他根本就不曾跟那個女的相處過,她卻只憑長相就喜歡上他,實在是有夠草率!

而他,即使故意講話像毒蛇般,但卻還是拒絕了一個,又會有另一個前來接棒……就像蒼蠅般的煩人!

他從操場旁邊的樹林穿過去──這條步道很隱密,通常很少人會經過;當他正要穿越時,視線意外捕捉到一抹粉色身影此刻很逍遙的在跑道上賣力奔跑,扎著馬尾的頭發則是順著身體左右擺蕩著,四肢的韻律則自成一篇音符。

即使看不見她的長相,他也認為她必定是面帶微笑的在跑步,因為光是看她的步伐,就可得知她跑得多麼輕松、多麼愜意,多麼……享受。

許多人跑步是為了健康或是為了練習,而她──似乎只是單純的享受跑步這件事。

她彷佛是一道流暢的風,姿態飛揚飄過,教人不禁回首多看她一眼。

他盯著她跑步的姿態也像是一種──享受。

流連,不已。

孫曼凌很喜歡跑步,尤其是在學校的操場上繞著圈圈跑,更是她最愛的興趣──因為可以放空腦袋,順著步道不停的繞圈子,什麼都不必想,盡情徜徉于夕陽西下的橘紅色天空,並且享受舒適的涼風迎面而來,即使閉上眼楮也不怕撞車,或是被路上的東西絆倒,總之,繞著操場跑步就是一整個自由又愉快。

從小,什麼都普通,樣樣都不精的她,唯獨體育成績永遠位居第一,這讓她找到了一條前途──體育老師。

她立定志向要朝著體育老師這條路走下去。

一想到未來可以教導可愛的小朋友運動,她便不自覺的露出笑容;除了運動之外,她也非常喜歡小孩子,覺得他們是最可愛的天使。

未來,那些可愛的國家棟梁將會對著她尊敬的喊一聲「體育老師」,天!這畫面是多麼的美好又溫馨,簡直就……

「啊?!」

由于七月考試的時間逼近,學生不是放學回家,就是留在學校自習,操場上只有小貓兩三只,而那兩三只小貓也是在旁邊玩,根本不會佔用跑道,因此她才會放心的閉著眼楮跑步。

她總會閉上眼楮十幾秒後再睜開,從來都沒出事過,怎知今天竟會撞上一只龐然大物!

由于撞得毫無防備,她這一摔也摔得很結實,整個往後一坐,疼得她當場變臉。

無奈自知理虧,不敢先聲奪人,她只能沒好氣的注視著眼前這堵突然砌好的牆──

嗯?咦?嗄……怎麼會是他?!

這是什麼鬼意外,她居然撞到莫柏森!

一般來說,學校里總會有幾個帶頭的風雲人物,而那群風雲人物通常都會物以類聚──不是家世好,就是成績名列前茅,總之就是跟她這種平民小老百姓沒有牽扯就對了;而她也對那些風雲人物沒有好感,路上見了連看也不看一眼,擦肩而過都嫌討厭。

莫柏森就是那種家境還好,但頭腦非常優異,還成績一級棒的風雲人物之一。

這會兒撞上他,實在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不過即使她閉上眼楮,沒有瞎眼的他也該自動閃躲才對,怎會傻傻的不知避開,還直挺挺的站著讓她撞上呢?

不過即使這個意外百分之八十都是對方所造成的,她仍會道歉。

道歉後,孫曼凌繞過莫柏森繼續跑步,跑著跑著,突然察覺身旁有異物靠近,頭往右一偏,那家伙竟然追了上來,難道他是嫌她道歉不夠嗎?

「我剛剛已經道歉了,同學。」她冷冷的說。

莫柏森長得很好看,自然有驕傲的本錢,事實上,他也確實有些自大,不過這都不是他惹人厭的原因,他最可惡的一點就是對女生的身體非常有意見。

上回她的好友向他告白,他拒絕就算了,沒想到自大的他竟嫌棄起好友的身材,說話也一點都不婉轉,更談不上紳士態度,讓好友很沒面子,從此以後,他和她這原本毫無交集的兩條並行線就此有了厭惡的起點,而她深信終點也是厭惡的。

「嗯。」他面帶微笑,輕輕由喉嚨發出這個聲音,听得出來他的心情不壞。

孫曼凌一听,立刻收回目光,自顧自的往前跑,懶得再理會這個沒事找事做的家伙。

風依然涼爽,夕陽是那樣的美麗,然而……有個不太美麗的「東西」正陰魂不散的跟著她!

視線再偏過去,莫柏森始終與她保持在一個有點近又不會太近的距離;由遠處看,他們兩人就像是在一起跑步似的。

這個錯誤認知可是大大的不好,她一點都不想跟這個家伙有一丁點的牽扯;當附近那幾只小貓開始注意到他們時,她毫不遲疑的拔腿往前狂奔。

跑步是她的強項之一,百米賽跑第一的頭餃、五公里慢跑第一的名號可不是假的,都是她努力不懈的成績,她也以此為傲……但是、可是,為什麼這家伙竟臉不紅、氣不喘的就追上來了?!

不是有傳言說他從不參加體育課是因為腿受傷嗎?這會兒看他健步如飛,實在不像是受過傷,可惡!肯定又是在搞特權,真不曉得這些總是不上體育課的家伙腦袋里究竟是在想什麼,好不容易可以出去曬曬太陽、去去霉氣,沒想到他們那些飼料雞卻寧可窩在教室里吹冷氣、吃零食,或是大談八卦,一點都不健康,她才不屑與他為伍!

哼!他想追就追吧!她倒要看看他能跑到什麼時候?

她不理他,繼續往前奔跑。

于是,你追我跑的游戲就在操場上演。

五分鐘過去,莫柏森依然與她維持在一個曖昧的距離,近到她足以听見他換氣的聲音,近到她很想伸出腳去絆倒他。

終于,孫曼凌忽然踩煞車,轉身面對他,喘了幾口氣後問︰「同學,你一直跟著我做什麼?」

「我只是想跑步。」他回答得理所當然。

瞄了一眼旁邊空空如也的步道,她好心的建議,「那邊有其它的跑道,你用不著跟我這麼近。」看得她既礙眼、又礙事。

「我喜歡這個跑道。」他說得理直氣壯。

孫曼凌悄悄握了拳,又放開,很好──山不轉,路轉,她換到最外圈的跑道繼續跑。

沒關系,她的修養好,懶得跟那種風雲人物計較──他愛跑就讓他跑,她閃遠點就好。

原本平心靜氣的跑步因為莫柏森又故意的靠近而讓她開始有了一些惱怒,她再次換了最里面的跑道,沒想到那個陰魂不散的家伙也追了過來。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幾次之後,孫曼凌再也忍耐不住被他糾纏,二度停住腳步轉身,這會兒她不再和顏悅色,大聲的叫著,「同學!你一直跟著我跑做什麼?別再跟我說什麼你單純是在跑步而已──我跑里面,你就跑里面;我跑外面,你也跑外面,干嘛一直追著我跑?」

她只差沒揪著他的衣領逼問,事實上,莫柏森很高,就算揪住衣領,她的氣勢也比不過他。

「原來你終于看出來我是在追你啊?」莫柏森似笑非笑的抱胸凝視著她因跑步而顯得紅潤的臉頰,覺得好像一顆鮮女敕欲滴的水蜜桃,教他心癢難捺的直想狠狠咬上一口。

此追非彼追,怎麼他故意要用這種曖昧的口吻說話?

簡直是居心不良!

孫曼凌雙手叉腰,擺出不好對付的姿態。「笨蛋都知道你根本就是沖著我來的,剛才撞到你,我已經說對不起了,你還想怎樣?是不是要索賠醫藥費?」真沒想到莫柏森竟然這麼小氣,這讓她對他的印象更糟了。

莫柏森一貫的微笑著,隱含的意圖深得教人猜不透。「我並不在意你剛才輕輕一撞,那根本沒對我造成影響。」

孫曼凌揚高眉毛,冷冷的打量著他好整以暇的模樣,內心不禁反問難道是她太過敏感,他是單純的跑步而已?

她思索了一會兒,駁斥了是她太敏感的念頭──他們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一個永遠往右邊、一個永遠往左邊,按照並行線理論,絕不會有任何的交集,因此不是她太敏感,絕對是莫柏森存心要找她麻煩!

「那你干嘛一直跟著我跑?」

莫柏森的笑意更深了,眼底釋出的溫柔也隱約可見。「我追你,這種情況不是很淺顯易懂嗎?怎麼還需要我說明呢?」

孫曼凌不由自主的感覺到一陣寒意自腳底沖上腦門,讓她冷得打了個冷顫。「很抱歉,我不是你那一掛的,根本不清楚你為什麼要追著我跑,你干脆直接告訴我吧!」努力糾正他曖昧不明的話語。

前陣子莫柏森才剛拒絕了她的好友的告白,難道他改變心意,想透過她來傳話嗎?

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會幫忙呢!畢竟一開始就是他先嫌棄她的好友,對于這種膚淺又派的蠢蛋,她可是相當的鄙視。

莫柏森停了幾秒,像是在思考,最後勾起一抹勢在必得的笑,看得孫曼凌不由得往後退。

他為什麼要笑成那樣?好像將她當作是他的獵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對,你說得沒錯……」察覺她的動作,他更往前靠近。「這種事由男生來說確實比較好,坦白說,這是我的第一次,連我自己都覺得很意外,所以可能會不太專業……

「事實上,我確實沒有模擬過,因為這種事還是要講求感覺,不然就算練習幾百次,沒感覺依然沒感覺對吧?」

啊啊啊……孫曼凌突然覺得頭頂上飛過了幾百只烏鴉──他到底是在說什麼?她怎麼有听沒有懂?他是在說火星話嗎?

「同學,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說什麼,能不能用白話文再說一次?」她的國文造詣還不錯,簡單的台語也還可以,但翻譯火星文就有難度了。

莫柏森頓了一下,微笑的說︰「我喜歡你。」

孫曼凌聞言,沒有羞怯、沒有錯愕,就只有無比的驚恐!

莫柏森依然維持著無懈可擊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麼主意?

孫曼凌也沒追問他是否腦袋壞了,或是做了什麼打賭才會突然這麼說,當下她只想有多遠就閃多遠,她要離這個家伙愈遠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見,于是她一轉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經病──這是她對他最後的感覺!

真是一場噩夢!上班第一天就作噩夢,還真不是個好兆頭──對于學生時代的事,她壓根就不願再想起,只能用噩夢來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經是往事了!

當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慶幸到最後她回頭是岸,沒有傷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麼一大早就夢到那個家伙,真是太慘了。

孫曼凌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緩緩拿起一旁的鬧鐘,原本還很得意比鬧鐘早醒來的她定楮一看,差點沒將古董鬧鐘給摔爛──什麼早起!她根本就是睡過頭了。

七點就該醒來,以便有足夠時間準備,給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鬧鐘居然沒叫醒她!

看到短針指著八點──她驚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準備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鐘後,她便有如火箭般沖出家門。

途中買了一個三明治後,急忙跳上公交車再換搭捷運──已經很久沒這麼早出門的她,這四十分鐘內活像是剛參加了一場百米賽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斑中畢業後,她一心想考體育學系,無奈在去參加考試的當天出了車禍,試沒考到,反而在醫院里躺了一個多月。

車禍的後遺癥也讓她不得不放棄當體育老師的願望──猶記得當醫生告訴她這個壞消息時,她哭了一整天,可是為了讓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來,來年重考,考上一個吊車尾的學校,渾渾噩噩的也混到畢業。

她的長相普通、功課普通,個性也普通,可以說就連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輩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跡,對此她並無異議。

如果用ABC三種程度來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險邊緣的C,而是中規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點也不出色。

B這個程度就是介于好與壞的中間,有點多又不會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會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體育曾經是A的程度,無奈這個A已經遠離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沒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順順的過其實也未嘗不好,她本已認命,想在家鄉隨便找個工作就此了結無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見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輕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尋事業的第二春。

唉!除了體育,她什麼都不會,是要如何找尋未來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慘的事實,為何不讓她再多哀怨個幾年呢?反正她本來就沒什麼野心,就讓她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不好嗎?

奈何她的家人口徑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個五年,還數落她太早放棄只是懦弱的表現;她不堪其擾,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職。

很幸運的,她北上尋找高中好友,經由好友妹妹介紹進入公司當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這趟北上,誰都沒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揚,就是想靜悄悄的來,五年後再揮揮衣袖不帶一片雲彩的離開──像她這樣的笨蛋,還是回到家鄉會比較安全。

台北這個地方實在是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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