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
情人風流不下流 第三章

三天過去——

沈博奕沒有來過一通電話。方韶茵老神在在地繼續她忙碌的工作,她了解這種欲擒故縱的把戲,他還算有點腦袋。有些男人,一副急色的樣子,吃相難看,只會讓女人倒盡胃口。

女人喜歡被追逐,但那絕對是在沙灘上小跑步的浪漫畫面,而非被惡犬般的色男追得花容失色。

接著第一個星期過去——

方韶茵從信心滿滿到開始對自己的魅力產生懷疑。

她對著化妝鏡左顧右盼,回想采訪當天,兩人的對話……

雖然她一開始就很沒氣質的朝他破口大罵,而後勉強撐了十幾分鐘的上流美,然後就因為听不下去他的「愛情流星論」而開始露出尖銳本性,和他杠上了……不過,看得出來,他仍舊對她保持高度興趣。

就說了,美洲豹胃口奇佳嘛!這樣她也樂得省去裝腔作勢。

到了第二個星期——方韶茵不得不認清一件事實——沈博奕已經把她忘了。

她產生嚴重的挫敗感。

五年來,采訪的對象不下上百個,除了對美女產生同性相斥的少數幾個外,最慢一周內她一定會接到電話,就算沒展開追求,邀約吃飯總免不了,至少也會熱絡地保持聯系。

他——沈博奕,居然連屁也沒放一個。

說什麼「沒關系,我可以等」,她把他當時噁心巴拉的語氣模仿一遍,然後又對自己的無聊舉止感到沮喪。

嘆了三個氣後,她對著空氣大喝一聲——「好!」

不能因為被忽視而喪志,應該化悲憤為力量,加倍燃起斗志才對!

無論俊男或美女,凡是經常被注視、吹捧,知道自己有幾分姿色的,通常都有種既討厭被盯著不放,卻更討厭被當成透明人的自相矛盾心理。她得想想辦法,無論如何都要讓他記起她的存在,然後,他會挫敗地發現她根本就不把他當一回事,早就把他忘了。

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就當她拿出一張A4空白影印紙,打算寫下縝密的獵豹計劃時!突來的電話鈴聲中斷了她源源不絕的靈感。

「喂,有事快說,沒事掛斷,無聊想打屁的話請找別人。」她以為是內線,隨口就用習慣和同事哈啦的說詞應對。

不久,話筒傳來低沈、感覺隱忍得十分辛苦的笑聲。

耳尖的她一下就認出了笑聲的主人——沈博奕,

完了,作戰計劃因主將耍白爛,不戰而敗。

失憶……現在的她只能再度假裝失憶,不、不對,要假裝她不是方韶茵。

「對不起,我叫沈博奕,請問方總編輯在嗎?」那充滿磁性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

她捏起鼻尖,細聲地說︰「我們美麗的總編剛好外出,請您留下電話,我請她跟您聯絡。」

「這樣啊?」對方的笑意似乎並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沒關系,我再跟她聯絡,謝謝你,甜美可愛的小姐,期待能再听見你美妙的聲音,拜拜。」

「呃……喂、喂……」

什麼跟什麼呀!居然這樣就掛了,而且還用她的專線跟她的部屬調情?!扁听聲音就能掰出對方甜美可愛?這只豹也太神了吧!

她很生氣,十分生氣,雖然那個部屬是自己假扮的……

最氣的是,錯過這通電話,下次,她又要等上幾天呢?

為什麼計劃總是趕不及變化?嗚……

另一端,沈博奕掛上電話後,忍不住放聲大笑。這個女人也太妙了,居然用這麼蹩腳的方法掩飾她那有損美女形象的口吻。

他實在是怕自己忍不住笑,破壞了她如此辛苦維持的形象才急急將電話掛斷,可是,電話一掛斷,他就後悔了,他很想知道,除了他新發現的搞笑天分外,她還有什麼驚人之舉。

其實,從采訪過後,沈博奕一直沒有忘記那性格多樣又嫵媚迷人的方韶茵,只是,手邊的工作趕在這個月底收尾,兩個星期都在忙這個案子,抽不出空。

今天,見識到她的機智反應後,原本停留在他腦中的身影更加鮮明,不自覺地咧開嘴笑。

他輕輕啃著食指上彎曲的指節。這迷人又有趣的小女人,突然讓他十分期待快點再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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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的期待並沒有很快實現。

雖然隔天上午他立刻再撥電話到雜志社找方韶茵,但得到的答案是

「對不起,月中是我們雜志社排程最緊湊的時候,全公司都進入備戰狀態。如果能抽出時間跟你去吃頓飯、看看夜景,多好啊……」方韶茵失望地說。

「沒關系,我再打電話約你。」

然後——

「博奕,訪問你的這期雜志才剛印好,我得發落下期雜志的事,要向專欄作家邀稿、接洽被采訪者……」

再來——

「哎呀,你的電話晚來了五分鐘,我剛才答應一位從法國回來的朋友的約會,早知道你會打電話來,我一定跟他另外約時間。」

還有——

「這個星期我得回台中一趟,因為工作忙碌,我已經半年沒回家了!怕我媽都要認不出我來了。」

她那些緊湊的工作,加上許多「重要」朋友不斷的出場,沈博奕從滿心期待到一次次落空,偏偏她每次說「對不起」的口吻,都讓人感到她真的很難抉擇、恨不得立刻奔到他面前,卻又不能對「多年」不見的朋友失約……

最後,還不忘嬌滴滴地加上一句埋怨。「你說過會等待的,沒想到你的耐心就這麼一點點……」

一塊錢逼死英雄好漢,一頓飯讓一個瀟灑男子一顆心就這樣忽上忽下,狼狽至極。前一刻充滿期待,下一刻就變成泄氣的。

幣上電話的方韶茵吹吹剛涂上的紫紅色指甲油,然後在記事本上,朝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標語下方,再劃上一筆。

沈博奕,加油啊!再四通電話,就集滿十次,可以換得與美女共進晚餐的大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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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沈博奕的那期雜志發刊後,一個星期過去,各零售商開始急傳訂單,要求補貨,客服部忙著接電話、回覆傳真,搞得人仰馬翻,訪問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那期都不及這次的回響熱烈。

偏偏此時發生一件令雜志社措手不及的意外事件,已經準備付印的下期雜志緊急停下。

「總編,下期的主題人物爆發性丑聞,我們采訪的內容還寫他與妻子結縭三十年恩愛如初,會被人丟雞蛋的。」

方韶茵按著太陽穴。「我知道,我現在試著聯絡其他名人,想辦法再補一篇采訪。」

她邊說邊撥電話,整個辦公室鈴聲、人聲、踫撞聲亂烘烘的,她向走出去的同事交代︰「有我的電話先留言,暫時別打擾我。」

方韶茵過濾最近曝光率較高的話題人物,一通一通電話,不是時間無法配合就是人不在台灣。終於,聯絡上一位最近剛出書,還算有些知名度的旅游美食家,願意在上飛機之前挪出一個半小時接受采訪。

她按了內線廣播。「那個誰,幫我叫輛計程車,我現在要趕到機場。」

她一邊收拾錄音機、數位相機,一邊列印從網路上抓下來的受訪者資料,等一下必須先到書店買本書,然後在到機場的路上快速消化,再擬出采訪方向。

準備齊全後,她沖出辦公室。

「計程車幾號?」她問。

發現所有的人都肩夾著電話,兩手不是忙著輸入電腦就是在紙上抄抄寫寫,她從她們的眼中得到答案——沒人有空幫她叫車。

「算了,我到樓下攔車。」

方韶茵急急走出公司,在門口卻撞上了一堵牆。

「哇勒!」她揉揉肩膀,正要開口咒罵眼前的冒失鬼,一抬頭,卻發現一個不大可能也不應該會出現的人。

「沈博奕?!」

「喲!」沈博奕朝她揮揮手,神情瀟灑迷人。

他到這棟辦公大樓談一個純設計的案子,臨走時才想到方韶茵的公司似乎也在這附近,詢問客戶之後,發現就在樓下。

他想見她,所以就來了。而且,發現她還是一樣慌慌張張,與一身干練的套裝打扮一點也不相稱,不過,他喜歡她見到他時眼中頓時發出的光亮。

「有時間一起……」他要約她吃飯。

「沒時間了!快,載我去機場。」她驚叫著,不由分說,拉起他的手就往電梯沖。

沈博奕這才了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為見到他,而是見到一個「司機」

走出大樓,她問︰「車子停在哪里?」

「前面大約五十公尺。」他跟著她急速的腳步,十分佩服她腳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當成「運動鞋」

「不好意思,麻煩你了,我趕時間。」方韶茵坐進車內,用極盡嬌柔的聲音,軟軟地說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盡司機之職,雖然他也找了些話題,但是,她除了要他在書店前稍停一下外,沒再理過他,整個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資料。

說實在的,他雖然不敢自詡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書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邊的女人真的把他當成司機了。

車子駛入國際機場第二航廈。

「到了!那邊停就可以。」方韶茵高興地喊著。「感謝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們再聯絡。拜拜!」她提起隨身的大袋子,下車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謝意。

沈博奕看著她沖進機場的身影,想著,通常不是應該親親臉頰之類的嗎?

他突然有種感覺這個女人,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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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沈博奕決定做最後一次嘗試,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動電話號碼。

「博奕?!听到你的聲音真是太好了。」電話那頭,方韶茵不同以往的興奮語調,讓他對上個星期見面時所產生的疑惑一掃而空,情緒也隨之高漲。

他正要開口,方韶茵卻先問︰「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還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頭燃起的希望,頓時被新竹風給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該退場了吧!這兩個月來,為了一個約定,打破了他一向隨心隨興的原則,而兩人之間卻仍在停滯不前又牽連不斷的狀態,再這樣下去,他就要覺得自己是個窮追猛打的無聊男子了。

「采訪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嗎?」他停頓片刻,悶聲地問。有種無法快刀斬亂麻的心煩氣躁。

「嗯……時間敲得比較晚,結束時搞不好都快半夜了,還要搭夜車回台北……」

其實,她人正坐在雜志社辦公室里,臉上堆滿勝利的微笑,靠在旋轉皮椅椅背,兩腳蹺上桌面,得意地在筆記本上劃上第十個叉叉。

「最毒婦人心」這曠世名句究竟是哪個充滿智慧的先人說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轉起筆來。

「你約在什麼地方采訪?結束時打電話給我,我過去接你,一個女孩子搭夜車太危險了。」他打起精神問她。雖然惋惜兩人無法有進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對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筆掉落桌面,她趕緊捂住手機。

「你是……說真的?」

「當然,我待會兒沒什麼事,可以先開車過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結束就告訴我。」

「呃……可是……」他的溫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惡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個同事一起來的。」

「喔,那就好,不過自己還是要多注意點,到家時傳個簡訊給我。」

「嗯……」

「那……再見。」第一次,沈博奕覺得「再見」這兩個字,很難說出口。他抓抓頭發,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別覺得煩躁。

「嗯……」方韶茵遲遲沒有按下結束鍵,直到耳邊不再出現任何聲音,她的手才緩緩落下,思緒一片茫然。

「別、別被他一、兩句體貼的話沖昏頭了。」她自言自語。「這不過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倆。」

沒錯!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擔心她因工作忙碌飲食不正常而打電話關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無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還那麼認真地對他產生罪惡感。

他肯定練習不下上百次,才能說得這麼自然,讓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輕蔑地哼了聲,捧起筆記本,繼續為那第十個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終於還是讓他當上了「國父」,遭受了十次挫敗。

當然,她深知人的耐性與毅力有限,再繼續拿翹,最後只會落得鏡花水月,無法為這次「獵豹行動」畫下完美的句點。

等他下次再來電,她會讓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將赴約,然後,讓他開始期待充滿激情的那一刻來臨……最後,她會冷冷地告訴他,這頓飯,不是開始,而是結束。

她腦中布滿想像,想像他滿臉挫敗,獨望黃昏,感嘆既生「茵」何生「奕」,相見不如懷念……

在這麼緊湊忙碌的工作下她還能抽出心思與他周旋,方韶茵簡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來的一個撞擊聲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慘狀。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擱在桌面的腳一滑,方韶茵整個人失去支撐點,身子往前一傾,就這樣成了地面上的一個「大」字形。

她爬起來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見她這副蠢樣,大概就不會把什麼「成熟」、「嫵媚」、「高雅」之類的形容詞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從地上爬起,正經的工作還是要做。

再過兩個月,就是「當代女性雜志社」創刊滿二十周年的社慶,雜志社社長方凌雲特別叮嚀要擴大舉行,並邀請方家長輩參加。

二十年前,方凌雲進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時,差點將方韶茵的爺爺送進太平間。

當時,方老爺將她的嫁妝匯入她的銀行帳戶後,氣憤地對她放話——「只要你那間小鮑司能撐過二十年,我就承認你的能耐,不僅是這份嫁妝,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產繼承權,如果失敗,就算去乞討,也不準你再踏進方家大門一步。」

二十年的光陰過去,方凌雲苦撐過來的雜志社,業績年年成長,從第一年的幾百名訂戶累積至今,逾五年的長期訂戶將近十萬人,每月零售數量至少也有三、四萬本,不僅跌破方老爺的老花眼鏡,更讓她的姊妹欣羨不已。

因為創辦雜志社的緣故,方凌雲人脈廣闊、艷遇不斷,如今雖已年過半百,還有一個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側,一生波折不斷卻豐富多彩。

不過——

方韶一因不禁覺得感慨,為什麼四姑姑簡單的一句「擴大舉行」,卻要她累得像條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點了,人家有「資深帥哥」溫存,她卻只有幾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辦公室里的日光燈燈管下飛舞……

唉……

無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啞的聲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設定,非得讓他經過十通電話的考驗才能平復她心頭的那日怨氣,這個時候,她倒覺得他會是個不錯的玩伴。

唉……

再嘆一口氣,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亂的企劃案,夜晚是萬惡的淵藪,讓女人心變得軟弱,意志力變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虛而入的最佳時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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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沒再打電話給方韶茵,一個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別再打電話就愈是經常想起她,像是一種癮,幾次畫圖畫到一半,停下來就會習慣性地拿起電話,最後只能悶悶地自嘲一番。

這樣想念一個並沒有太多交集的人,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雖然工作幾乎滿檔,思念卻半點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來就冒出來。

沈博奕來到他高中同學開的咖啡店,為了重新裝潢,老板特別請他挪出時間給點意見。

假日的緣故,早上十點多,店里已經坐了七、八成滿。

門上的風鈐響起,又有客人上門。

下意識地,他隨著老板的視線抬頭瞄向門口,然後兩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設計圖上。

「老樣子。」甫進門的客人向服務生點了餐。

這個聲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頓了下,回頭確認——果真是她!一個在電話里听過數次的聲音,就算對方重度感冒還是聲帶長繭,他也能從那軟軟扁扁的慵懶語調辨別出來。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質的寬松運動服,腳下趿雙勃肯涼鞋,點完餐後挑了幾本雜志找個座位坐下。

沒有安排采訪行程的假日,她習慣睡到自然醒,找來鐘點清潔人員後,來到位於大樓一樓的咖啡館,點份豐盛的美式潛艇堡搭配她最愛的藍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頭蓬松鬈發用橘色章魚造型的發夾隨手一抓綰至腦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邊框眼鏡,一邊還十分沒氣質地打了幾個呵欠,跟她上班時的優雅嬌媚形象完全搭不上邊。

放假嘛……

在這里吃了兩年早餐,沒遇見過熟人,就算踫上了,只要她頭一低,沒有人會將這個像剛從菜市場買菜回來的「歐巴桑小姐」—聯想成高貴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雜志,舒適到不時會忘情地將一只鞋甩飛,然後再用光著的腳丫在桌底下搜尋失蹤的涼鞋。

瞧她那一副慵懶的閑散模樣,沈博奕像發現新大陸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棄,她的人就出現在他面前,是想考驗他的毅力嗎?

「她是你們這里的常客?」沈博奕給了老板一個眼色,老板順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對啊,你認識?」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來這里,都打扮成這樣?」

「她就住在我們這棟大樓樓上,我們很多住敖近的客人都差不多這樣,放假時,休閑輕松一下。」

「有沒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訕?」他又問。

「搭訕?」老板又回頭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覺得不可思議。「你說方小姐?」憑她那副模樣?

沈博奕視線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鏡框,一邊還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麼地方去了,而她那雙大眼,到現在才只撐開不到七分。

他輕輕地笑著,居然覺得她這個模樣比第一次見面時還生動、可愛,這完全違反他對美麗事物的認定。

老板朝他眼前揮揮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剛才說到哪里?」他拉回視線,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見空氣中冒出這三個字,方韶茵霍然抬頭,四下尋找叫這個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會吧……是他嗎?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見一個身形、發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連忙把臉埋進豎起的雜志里,拉高耳朵想從他們對談的聲音里尋求更確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覺得相似度達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見的人就是偏偏會出現在你面前;想在對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這就是讓人恨得牙癢癢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計劃即將完美落幕時,卻因為在台上跌了個狗吃屎導致形象受損而提前陣亡。

「嘿……結帳。」她小聲地喚來服務生,三兩口將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雜志,然後將手伸進運動褲口袋模索鈔票和零錢,想在神不知鬼不覺的狀況下偷偷溜出咖啡館。

奇怪……鞋子咧?

結完帳後,她一只細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動尋找,東點點再西踏踏,怎麼……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雜志彎腰到桌下找時,沈博奕突然站了起來,她倒吸一大口空氣,趕緊又將雜志扶好,恨不得將整個身體擠進那本雜志里頭。

她不敢露出臉,只能側耳從他們的對話間猜測,他要離開了。

木質地板上傳來皮鞋的摩擦聲,愈來愈近、愈來愈近……聲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來了?!

她像鴕鳥般閉緊眼楮,心中暗自祈禱他沒發現是她,一口氣憋得就快要翹辮子了。

看著她藏在雜志後面那頭亂發上巴著一只可愛的章魚大頭,沈博奕忍著笑,彎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涼鞋,輕輕移到她細女敕的小腳旁,然後直起身,拉開玻璃門,走了出去。

听見玻璃門上的風鈐聲響,方韶茵張大眼楮,從雜志中探出頭來,看見門外那筆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個人虛月兌地垮在沙發椅背上,臉色青白,猶如剛歷劫歸來。

真危險。

才剛讓他集滿十次拒絕,可以換與她共進浪漫晚餐一次,差點就搞砸了,要是讓這只美洲豹瞧見她現在的模樣,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說……身為一個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無時無刻都要保持最佳狀態,絲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計劃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里是天鵝還是丑小鴨,是公主還是灰姑娘,那種只看得見美貌看不見心靈的膚淺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過,話說回來,距離他上次打電話給她,似乎已經超過一星期了,難不成……他決定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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