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她雖急于籌錢幫孤兒院買回土地權,
不惜成為一個愛錢如命的“錢嫂”,
但她“搶錢”也有三不政策──
不殺人、不犯法、不昧良心,
才會這有月入百萬的好康生意找上門來──
假扮他的未婚妻以擺脫他爺爺安排的相親,
可這Case不是“錢多擱做輕可”嗎?
為啥她不但得當個女僕供那“惡公公”虐待,
還要兼做愛情顧問幫小泵建立自信解決煩惱,
慘的是連他也來湊一腳竟說“呷意”她,
Oh!拜托,沒錢、沒名、沒背景的她,
怎敢肖想能麻雀變鳳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