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修個車要二十萬?打劫呀!
早知道就不該刮他的車,踹他的保險桿……
這下可好了,被逮個正著。
沒辦法,只好找工作,兼幾個差,
盡快賠給人家就是了。
怎麼會這樣--先是潘朗瑟,後是盧廷南?
我什麼也沒做,
怎麼會無端惹得人家女友的敵視?
而潘朗瑟又口口聲聲說要主導我的生活!
我到底被卷入什麼樣的復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