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事來了,肚子悶悶的痛。
蜷縮在被窩里,林可葳蹙著眉,忍不住伸出手指用指甲刮著身旁熟睡男人的臉。
他還是沉睡著,沒醒;她的手即不由得在他臉上放平。
「丑男人……」她低喃著,撫著他臉的手卻十分輕柔。
認識他,是在剛入行的時候,那時,他不過是個被電視台封殺卻傲氣不減的搖賓歌手;而她,也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的化妝師助理。
他其實不帥,相貌平平,一張四方臉,一個不怎麼挺的鼻,一雙沒有什麼精神的眼楮,她奇怪這家伙的自信到底哪跑來的,之後一次在PUB看到在舞台上的他,才曉得他為何如此自信。
這男人風靡了全場,那一次她才知道什麼叫做熱血沸騰,也才曉得什麼叫做舞台魅力。
很難想象一把電吉他一支麥克風,竟然就能讓人改變如此之多;但他就是這樣的男人,平常沉默寡言教人不知他是害羞還是冷漠,但一站上台,那渾然天成的狂野、無與倫比的氣勢,那一舉手一投足,都教人為之迷醉。
打從那一天起,她便知道自己在這人的生命中,只會是一部分,也只能是一部分。
因為在舞台下,他著迷于創作音樂,在舞台上,他則讓人著迷;無論是哪一部分,她都無法擁有他的全部,只有在這樣夜深人靜時,在他躺在她身邊時,她才會覺得他是她的。
她的男人……
一個在平常生活上少根筋的男人。
她從不說他帥也不說他酷,即使這幾年經過她的巧手照顧,他那張臉皮已經差堪能看,當年視他這張普普相貌為畏途的媒體輿大眾也早拜倒在他的音樂下,將他稱之為搖賓天王大肆吹捧,說他有多酷、多的、多有魅力。即使如此,除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說過那麼一次,這些年,她那沒再說過,反而一天到晚叫他是丑男人,他也不在乎,每次听到只是扯扯嘴角,她懷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為什麼老愛故意這麼叫他……
她的手輕撫過他的額角,然後插入他濃密的黑發里,將他的腦袋瓜扳過來些,在他唇邊印上一吻。
他那麼少根筋,想來一定不知道,搞不好到現在還以為那是她的劣根性。
真是……教人生氣……
忍不住咬了他薄唇一口,他終放醒了,習慣性的回吻著她。
「又睡不著?」雨眼仍未睜,他一手攬著她的後腦勺,貼著她的唇,聲音帶著濃濃的睏意。
她不語,小手探進他敞開的襯衫里,撫弄著他的胸膛,然後往下,再往下。
他規律的呼吸突然變得粗重,她整個人像只小貓一樣地貼著他磨蹭著,直到他終于睜開了眼,一個翻身將她壓在身下,俯首啃著她的雪頸。
她嬌喘著輕笑出聲,推著他的肩頭,「不行……」
「為什麼?」他雙瞳沉暗,聲音粗嘎。
「我月事來了。」她嘟噥。
他停下動作,擰眉,抵著她秀挺的鼻,惡聲惡氣的,「那你還撩撥我!」
「誰教你叫不醒。」她揚眉,一副「你活該」的表情。
「妖女。」他說。
「丑男人。」她皺著鼻子回敬。
他俯捧著她的臉吻她,直到她全身都忍不住因渴望而顫抖,他才猛地放開了她,
雙眼晶亮得喘著氣,像是才剛下舞台的模樣。
「惡劣。」她輕喘著嗔他一眼。
「和你學的。」他嘴角噙著笑,以拇指輕撫她被吻腫的唇,跟著才一挑眉滿意的翻身下床,到廚房幫她端水拿藥。
吃藥時,她兩眼睨著他,看著他坐在床邊,手里拿著那杯開水,嘴里卻忍不住打著呵欠,不覺伸手模模他的臉。
「你很累?」
「還好。」
「巡邊演唱會不是辦完了嗎?」不信他的回答,她蹙眉輕問。
「那是國內,接下來要去東南亞和香港。」他遞開水給她。
「真忙。」她接過手,喝了一口,將藥吞下。
「唉。」他應了一聲,扯扯嘴角。
要去很久嗎?
本想問,但那問題即卡在喉嚨,她繼續喝水,什麼都沒說。
他的去處及動向,不是她能同的,因為她不是他的女友,也不是他的老婆,只是一個認識十年的好友;和普通朋友的差別在于,他們倆偶爾會上上床。
奇怪的關系嗎?也許。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情況會變成這樣,一開始只是一次酒後亂性,既然是意外,兩人又還想繼續當朋友,所以便有了共識,當沒那回事。可不知從何時起,她和他的關系就變成這樣了。
她起初真的不是很在意,男人和女人嘛,總是會有生理需要的,既然他們倆在這方而出乎意料的合,于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漸漸就演變成現在這種奇怪的關系,兩人雖沒說清楚講明白,但也都了解道只是為求方便,各自還是有交男女朋友的權利。
這幾年,她也曾交遇幾位男友,他同樣也和不少女人交往過,但不知為何,總是沒多久就分手。
于是,他們這種關系就這樣斷斷續續的延續著,直到半年前被好友白雪問起感情生活,她猛然發現自己已經三四年沒交過男朋友,仔細一回想,她才察覺情況有些月兌序,才發現她似乎在不知不覺中,習慣了他的存在,而且——愛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