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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蝴蝶賢夫 第4章(2)

兩人正在嘻嘻哈哈時,金英朗的手機響起。

雅樂探過頭,不認識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為什麼她會有你的電話?」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給了?」有沒有一點節操啊,要電話就給。

兩人在討論的時候,電話停了,三秒後,再度響起,雅樂來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經接起電話。「喂。」

「金醫師,你現在有沒有時間?」可憐兮兮的語氣。

「有一點,什麼事嗎?」

意識到不是兩三分鐘內可以結束的電話,雅樂不滿地把耳朵貼過去,女生的聲音透過話筒清楚傳來。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鑰」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樂用嘴形跟他說,「掛掉。」

他也用嘴形說,「等一下。」

無視雅樂的殺人視線,王子開始安慰起電話那頭的小女生,電影都假的,那是騙人的,是道具火光,是電視特效……三十分鐘後,等他安撫完小女生回過頭,雅樂已經走了。

留下滿地的購物袋。帶走了車鑰匙跟他的皮夾,只留給他社區感應卡跟大門鑰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時,雅樂睡了。

她平常會故意橫在床中間,等著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卻睡在靠外側的地方,臉孔朝著牆壁,還把所有的棉被卷在身上,很明顯的。她生氣了。

金英朗伸手模了模她的臉頰,不得不承認,其實她說得對——他們對彼此的了解還不夠。

如果他對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體諒一點。

他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面對,他想起很多事情,從小到大,無止盡的期望與孤單。

很多人都以為美國出生的他只是回國尋根,但其實不是的,正確的說法,他是逃回來。

金家早年就已經移居美國,三個孩子都在市立醫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個孩子。

上面的哥哥從小出類拔萃。一路跳級,不到二十歲就大學畢業,念的是法律,但卻會彈琴,唱歌,繪畫才能也備受肯定,考取律師執照後開始執業,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師辦公室就搬到舊金山最豪華的辦公大樓,手下的律師以及助手超過百人。

而在這樣忙碌的創業過程中,他開過一次畫展,還申請了兩個專利,上過幾次電視,無疑的,是金家的榮耀,要說是郡上榮耀也不為過。

他的妹妹,幼時因為意外而傷了腿,從此拄著拐杖走路,身體孱弱,父母對她憐惜萬分,什麼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將星星摘下來給這個小女兒。

比起會發光的哥哥,他顯得黯淡無比。

比起需要人照顧的妹妹,他又顯得完全無須擔心。

他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靜悄悄地長大,他在家中成了一個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對于大兒子的事跡倒背如流,對小女兒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卻不知道次子穿幾號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麼人交朋友,生日沒有派對,當然也沒所謂的畢業驚喜。

有次他去同學家玩游戲,後來兩個大男生在沙發上睡著,醒來時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沒發現那個晚上,他們家的二兒子沒有在房間里,還以為他六點多進家門是因為早上去晨跑。

他們並非故意偏心,只是出色的長子與體弱的ど女佔據他們太多注意力,何況這個次子又很乖巧,什麼都不用擔心,也從不會惹是生非,讓他們很放心。而放心過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幾乎就是個沒聲音的人。

走出家門。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扮哥太優秀了,老師跟長輩幾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會叫他「英朗」,什麼叫暗淡,這就是了,雖然不太願意,但也無可奈何,金英朗就這樣度過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級時,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踫傷後,將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給了他,說與其放在家里供著,不如給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極佳的小提琴,附帶的琴弓輕巧柔韌,在弦上滑動起來時非常順手,試完琴他就非常喜歡,但他卻只拉了一次,因為爸媽說,英生要參加比賽,好一點的琴更能展現指法的技術,先借給哥哥比完整個比賽,但後來比賽結束,那把琴還是沒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說再帶他去買一把,不過卻一直沒空。

今天雅樂問他爸媽喜歡什麼,他卻答不出來。不是沒注意,也不是男孩子粗心,而是親子關系疏離,除了父母的飲食習慣,其他的他實在不了解。

斑中畢業時,他突然覺得不想再這樣下去,他想要過金英朗的人生,而不是「英生的弟弟」,也不想永遠只扮演成全別人的角色,于是他回到這里,遠遠離開對他而言沒有陽光的南加州。

這里是個好地方,真的。

考取醫學院,參加各種社團,在這里,他就叫金英朗,沒人會叫他「英生的弟弟」。

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可以很受歡迎。

也許是為了彌補成長過程中的缺憾,他喜歡別人注意他,關心他,再怪的女生對他示好,他都會覺得很感謝。

被別人放在心中的感覺太好了。他要怎麼樣告訴雅樂,他的內心有個五歲的幼兒始終沒有長大?

想要愛,需要愛。

小時候他常常看爸媽稱贊哥哥,擁抱妹妹,忙著展現哥哥的聰明優秀,忙著關心妹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有沒有什麼需要,而他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句「英朗要乖。」

他哪里不乖了,他是全世界最乖的孩子。但是父母從不以他為榮,也沒給他深切的擁抱,無論到哪里,母親總是牽著哥哥到處炫耀,父親則抱著妹妹噓寒問暖,他什麼都沒有。

從小到大,他的獎狀也不少,踢了六年校隊足球,是隊上主力,角球開得極為漂亮,教練曾經告訴他,如果有意走職業,他願意寫信推薦他到足球名校去做更好的歷練。

如果他是出生在別的家庭,絕對會是受到寶貝的,偏偏他出生在金家——沒有光芒,沒有聲音,微弱的存在感。

成長過程過度被忽略,所以他渴望受到注意,希望每個人都喜歡他。

他不願拒絕任何人,因為「被喜歡」與「被注意」對他來說,是很珍貴的,孩提時代,他曾經天真許願想要這一切。

好不容易,他終于有了。

他知道雅樂不高興,因為她的模樣就是在抗拒,可是,挨餓的人不會舍得丟掉任何食物,曾經缺愛的人也不會舍得拒絕任何的喜歡。

看著她的睡臉,金英朗露出一絲苦笑,在別人眼中佔盡天時地利,仿佛天之驕子的他其實什麼也不是。

他要怎麼告訴他這個喜歡他,又有點祟拜他的新婚妻子說,其實我自信不足,其實,我很缺乏關心,很缺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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