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有人曾經因為文字而入獄
 但她只不過是寫了一本叫做《縛綁王爺》的小說而已
 為什麼也會慘遭同樣的待遇?!
 見她的“獄卒”一字字把她寫的書從頭看到尾
 身為作者,她是很欣慰沒有錯啦
 但她不能幫他簽個名以茲獎勵就算了嗎
 一定要照著書里的情節演一回喔?
 她都說了“故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偏偏這個剛好排行老七、職業王爺的家伙十分青番
 不管她說什麼,他老大不听就是不听!
 算了,邪惡壞王爺最大,他要怎麼處置都隨便啦——
 啥?他對她的懲處竟然不是剁手指砍脖子
 而是強佔她這個良家婦女,還說這是皇親國戚的權利?!
 哇咧點點點又圈圈圈,她和這個七王爺杠上了!
 最後結局不是他死,就是她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