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過是欠他十文錢,外加一個人情,
就得當他一個月的隨從,跟前跟後的伺候他!?
這是什麼狗屁倒灶的鬼道理,
她活了整整十八個年頭,這還是頭一次听到!
也許這是江湖上的規矩,她這半路出家的外行人不懂,
就看在他管吃管住的份上,
她大小姐就委屈一下,當他一個月的小苞班——
他好心的提供錢袋被扒走的她掙錢的門路,
她竟然還敢叨叨念念地跟他討價還價,
要想想,她的身分可是他白虎堂主那逃婚的未婚妻,
這樣該死的“待罪”之身,
只要她當他一個月的隨從來償債,還算是便宜她了!
她講的是什麼鬼話?還不能共騎一匹馬!?
好啊!她要再加深她的“罪孽”,他是不會介意,
不過,這下他不只要她一輩子,還要她生生世世來“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