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你的帮忙。”霍德往大皮椅内一靠,轻松写意地吐出一句话。坐在他对面的男人——他难缠的妻舅之一,显然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他的妻舅重复。“你需要『我的』帮忙?”
霍德不怪他的讥诮口气,因为任何有脑筋的人都不会想到他竟然会向眼前的人求援。
他的两个妻舅都不是好相与的。诺兰难缠是本来就知道了,思克虽然以平易近人出名,但那绝对不是对一个害他妹妹掉了半根手指的男人。
搬回勒里西斯的这一个月不算长,他们几个大男人依然是看在那两个女人的份上,勉强容忍彼此存在,无论如何谈不上什么真心的大和解。霍德这一生服的人不多,朱菲雨是少数的一个。一开始对她的敬仰,单纯只是因为她数十年如一日的帮助贫童妇女。后来真正对这位岳母大人心悦诚服,却是在回国的第一个星期。
那一天,乐雅刚带里斯去附近的幼儿园绕绕,看看有没有适合儿子就读的好学校。仆人就来禀报,菲雨夫人来了。
霍德带着应有的礼貌迎了上去,告诉岳母乐雅不在家。菲雨微微一笑,眼神清朗地直视女婿。
“我是来找你的。”
霍德心下微纳罕,但仍保持礼节。“岳母有什么事吗?”
“嗯。”菲雨微笑地盯着女婿。“你这次回来,思克他们没少为难你吧?”
霍德挑了下嘴角。“还好。”
他才不把那几只跳梁小丑放在眼底。
“那好,我也是来找麻烦的。”菲雨认真地点头。
霍德倒是愣住了。那几个臭男人摇狠话是一回事,但是以温柔善良出名的菲雨夫人,无论如何都不像走这种路线的。
“愿闻其详。”他霎时敛去所有敷衍招待的态度,冷静地回视岳母。菲雨依然是那副认真的表情。
“我知道那些什么『你要是对我妹妹不好,我就把你切成十段』之类的话,你已经听腻了,所以你放心,我不是来加油添醋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你务必要好好地待我女儿!”
霍德想插嘴,菲雨举起一只手,阻止了他的开口,神色严肃。
“你放心,我不是说你们永远不能离婚、分开什么的,我知道『爱』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约束的事。它的来与去,有时候是由不得人的。所有现代人拥有的权利,包括对一桩婚姻的缔结和放弃,我都认为你应该保留。所以你不必急着现在向我保证你会爱她一辈子什么的。真正能知道你会不会爱她一辈子,只有等到盖棺论定的那一天。”
霍德的眼眸转为锐利。“那么,夫人想听我说什么呢?”
菲雨夫人笑了,笑得很甜,和他妻子对他歪着头笑的样子一模一样!他开始有点明白,阿比塞尔为什么会为这个女人痴爱了半生。
“我一开始就讲了,我不是来听你说的,我是来说话的。”菲雨甚至倾身拍拍他的手,一副安慰的样子。
这……实在不太像一个来说狠话的人应该有的举动吧?
“我只是要告诉你,当你们有爱的时候,请你一定要尽心的爱她。有一天若爱情不存在了,也请你尽最大的努力,让伤害降到最低!说到底,根结一句话只是:请你在你有能力的时候,给我女儿最大的幸福。也请你尽你最大的努力,忠实于一桩婚姻应有的承诺。”
“嗯。”他慎重地点头。只是表示听到了,不是表示应答——因为菲雨夫人并不需要他的答应。
就如她所说的,现在的所有承诺,都只是言语而已。他也不是一个靠言语表白自己的男人。
“好,难听的部分来了。”菲雨夫人又是那副认真的表情,一点都没有什么装狠耍酷之类的,只是很认真的,甚至是诚恳的看着他。“如果你对她不好,我只是一个弱女子,我打不过你。所以我不会像我丈夫儿子他们说要把你抓起来抽筋剥皮之类的,我只是要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正可怕的,是女人。
“女人的力量超乎你想象的坚韧。我没有体力,可是我有耐力,还有数不尽的国际友人。我们虽然只是平凡无奇的慈善机构,但是我们要钻空子的时候,你还是会想不到我们的人可能从哪个地方、哪个管道,让你的日子很难过。
“你在其它国家的生意会受到刁难,你的国际形象会受到损害、而且可能会有很多我们帮助过的人开的餐馆再也不欢迎你进入,面包店不让你买面包,洗衣店不洗你的衣服。
“我只是一个母亲,这是我用自己身为母亲的微小的能力,来保护我女儿的方式。一如将来你和乐雅必然也会用同样的能力保护你们的子女一般。”菲雨紧紧地盯着他,“虽然承诺不可靠,但是到头来未能免俗的,我依然要一句你的承诺!霍德,你能答应我,你永远不会再让我的女儿遭受她三年前遭受的那些事吗?”
霍德突然站起来,在她面前单膝跪下,手按在她的手上,毫不回避地迎视着她的目光。坦诚,无伪,无畏。
“菲雨夫人,我以我的生命发誓,永远不会再让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伤害乐雅一根寒毛。”
菲雨盯着他半晌。蓦地,一抹笑容跃上嘴角,她倾身拥抱女婿。
“那么,欢迎加入这个家族,亲爱的霍德。”
他的心,自此被岳母的坚毅勇敢收服。
菲雨夫人不是讲场面话而已,此后她便真心地对待着这个半子,两家往来频繁。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女人,他,即使随着妻子搬回勒里西斯,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踏进阿比塞尔府邸半步。
不过或许有菲雨夫人居中协调是好事,起码他今天能找来这位心不甘情不愿的妻舅就是好处之一
接下来他要说的这件事情太过重要,如果再加上筹备期,霍德不认为自己还有太多时间可以拖下去。
放眼身旁所有的人里面,他不得不承认,他的两个妻舅是最好的人选,他只需要决定要找哪一个人合作而已。而他选择了眼前的这个。
“等你听完之后,我相信你也会非常、非常想要帮助我。”
霍德微微一笑,然后把这阵子以来的难题轻松愉快地丢了出来。
随着他的话讲完,书房里陷入沉默。
还是沉默。
沉默。
继续沉默。
然后——
“你是在告诉我,加那手中有一颗核子弹头?”他的妻舅猛然爆发出来!
嗯,有反应就好。
霍德两手指尖轻触为塔状,优闲地放置在红木书桌上。
“更确切的说法,是一颗经过改装,既轻便可携,又可以轻易引爆的钸制核子弹头。”
“而那颗核子弹头正在勒里西斯?”
“没错。”
“而且还下落不明?”
“大致来说是这样。”
妻舅重重靠回椅背里,两手盘起来,瞇紧的黑眸里射出火爆的神色。
唉,唉,阿比塞尔生的两个儿子实在跟他长得太像,害霍德有一种好像被阿比塞尔瞪的感觉。
“你再给我重头说一遍!”妻舅命令。
霍德很乐意从命。
“我是在六年前发现这件事的。当时加那已经对我有所警觉,担心我有朝一日会踢掉他取而代之——不能不说他在这一点还算敏锐。他一直在暗地里吸收一些忠于他的新人,并且私下取得武器,但是都被我派人暗中阻扰了。
“你知道,我要养一大群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除了搞搞投资,私底下也接一些『生意』……”
“我对你那些肮脏事不感兴趣!”军火走私就是军火走私,还说得这么美化。霍德不以为性。
“通常这些生意都是由我一手筹划的。可是有一次,我们替一群巴基斯坦组织走私武器的时候,接头的人被他们内部窝里反干掉了,突然我们手上就多了一批无主的武器。
“那批武器暂时由我安排的人藏在一个秘密的地点,准备有人出面来将它赎回去。不得不承认,加那还是有他一点小门道。半年后,当我们要将那批武器送回去的时候,有人呈报上来,里面少了一颗核子弹头。”
“加那的人模去了?”
“没错。”
“而你没有试图将它找回来?”如果可能的话,他的妻舅应该会徒手把他的喉咙撕碎。
“我试过了。相信我,而且试了很多方法!可是加那独独在那一次脑筋灵光了起来,他找来一个黑市的科学家,将那个核弹头取出来,改装成非常轻巧易于携带的外型——据我从那位科学家口中『友善询问』出来的答案,它的外型不超过四十公分见方,可以轻易地放在任何容器里,由一个人独力携带,而且已经被改装成可以手动或遥控输入密码引爆。”
“然后呢?”他的妻舅脸色铁青。
“我最后一次知道那颗钸弹的行踪是,它被走私进勒里西斯了。”自曝其短的感觉真不好,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
他的妻舅一串精采绝伦的咒骂。
霍德难得没脾气地听完了。
“那是在五年半以前的事——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容忍加那这么久?因为那颗弹头的下落只有加那知道,谁知道这个狂人发起神经来会做什么事,在没有找到它之前,我不敢动他一根寒毛。”
“加那人呢?”他的妻舅杀意十足。
“宰了。”霍德谦虚地承认。
他的妻舅眼一瞇,眼看又是另一波咒骂,霍德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阻止他。
“我既然敢动他,当然就是因为我知道那颗弹头如今也不在加那手上了。”他的妻舅不敢置信地瞄他一眼。这等于是加那的保身之物,他可能那么轻易地送人吗?
“后来我才搞懂,原来加那在拿到弹头的第二年,他底下有人黑吃黑,又把那颗弹头搞丢了。这些年来他一直瞒着我,让我以为他还持有那颗弹头,其实他也一直暗中在派人寻找那颗弹头的下落。”
“你们这些人是白痴吗?一颗核子弹头可以这样一而再,再而三丢了又丢、丢了再丢吗?”他的妻舅毫不容情地缦骂。
“我已经告诉你了,它被改装得相当轻便,就算一个女人或小孩也可以很轻易地把它放在一个不起眼的包包里偷走。”霍德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评论。
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很想杀了他。
“你确定那颗弹头还在勒里西斯?”
“非常确定。”
“而你完全不晓得那颗核子弹头在哪里?”
想到有一颗核弹头就在他的国家里,而且由某个居心叵测的人把持着,妻舅背心出了一身冷汗,坐立难安。
“你的运气很好,我最近有了那颗弹头的下落了。”霍德拿起旁边被忽略了许久的咖啡,啜了一口。
“在哪里?”妻舅像吐钉子似地吐出来。
霍德先喝了两口,呕了呕嘴,对变冷的咖啡滋味不怎么满意,不过还是耐心地把它喝完,然后把空杯子放下来,两手继续交迭回原样。
“加那有一个女儿。”
加那有一个女儿?
他突然天外飞来这一句,妻舅迅速做出反应。
“弹头是被他女儿偷走的?”
“是。”
“你知道他女儿现在在哪里?”
“非常清楚。”
“那你他妈的为什么不……”讲到这里,妻舅顿了一下。他不确定让“霍德”把弹头弄回“霍德”的手里,会是个好主意。
“我想也是。”霍德的白牙一闪,很清楚他的妻舅在想什么。“你们应该不会喜欢那颗弹头落回我手里。不过,要我出面把它弄回来也确实有一点难度,所以!你以为我为什么找上你?”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他的妻舅神色阴晴不定。
“我也是在几年前才知道加那有一个女儿。似乎是有一年加那强暴了某个部族的女人,生下了这个女儿。天生重男轻女的他对这个女儿完全不重视,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到了很后来才知道她的存在。
“加那平时从来不关心她们,那个女孩子十四岁那年,母亲死了,她的族人又容不下出身不正的她,她不得不投靠自己的父亲。
“那个女孩子倒也有一点心计。加那有个得力助手叫『索达』,专门帮他处理这些不敢让我知道的事。那女孩在十九岁那年姘上了索达,成为他的情妇。据说索达对她相当迷恋。我想,她应该就是在这段期间知道了核弹头的存在!最后,她搞了一招黑吃黑,把那颗弹头带走,自己也跟着消失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妻舅冷冷地问。
“四年前。”
“那个女人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有没有近照?”
“二十四岁,长得还可以,叫米亚。”霍德从左边的抽屉里翻出一个档案夹,丢到妻舅面前,妻舅立刻拿起来。“索达弄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加那当然气个半死,不过大概是身边没有多少可用之人,加那倒是没立刻对他下杀手。
“加那死后,旧势力被索达接收。这些年来他的人在找她,我的人在找她,那个巴基斯坦组织也在找她。她东躲西藏了四年,可以说是一只受惊的老鼠,寝食难安。
“她很聪明,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待超过三个月。她尽量在一些比较蛮荒、不太需要用到信用卡或现代科技的地方打临时工,不跟任何人深交,所以我竟然也无法完全掌握她的行踪。每次一有人发现她的所在,等我的手下赶过去,她已经消失了。”
这也可以看出,那个改装的核子弹头必然是真正很容易携带和隐藏,否则一个弱女子不可能带着它躲了这么久。妻舅下颚一硬。
“不晓得是她终于累了松懈了,或是从哪个管道听到加那已死,以为自己可以稍稍放心,总之,我在不久前终于掌握到她的行踪。”
妻舅慢慢地将档案中的每一页都细细读过,最后,停在一张照片上―
这张照片拍得有些模糊。照片中人微侧着脸,看着左方,头上包着一头部落妇女常见的头巾,下方松松地绕在脖子处,只露出一张素净的脸庞。鼻头因为阳光曝晒而略显发红,双颊也被晒得泛红,一张脸上没有太大的表情。
可能因为画质太差的缘故,她的相貌看起来平凡无奇,是属于那种可以很安全融在人群中的长相,不像翡莉安娜或乐雅那样美到一眼就夺人目光——这点对她的生活方式显然相当有利。
但是,她眉眼间有种神态很易感应人心。
那双深褐色的眼眸是如此的空洞茫然,充满了疲惫,而且,苍老。
这样的眼神不该出现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上。
“为什么找我?”妻舅不免狐疑地盯着对面的那个男人。
没想到霍德神色罕得的严肃起来。“你知道,我只是讨厌你们而已,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勒里西斯是我的母国。”妻舅不知道哪一点让他比较诧异。是这家伙真的会找他帮忙,或这家伙竟然有爱国心!
一个黑白两道通吃、为非作歹,私下里不晓得干了多少肮脏事的家伙竟然有爱国心?真是奇谈。
“你有什么计划?”妻舅把档案放下来,决定先听听他的说法。
霍德皱了皱眉,陷入沉思里。
“她太机警了,而且,追了她三年之后,我不会再小看她消失在人海中的能力。”霍德边思索边开口:“我们现在占了一个优势,她刚来到费森的老家!东漠的老部落,有暂时落脚的意思。目前她一个人住在附近的流动部落,偶尔到老部落里打零工赚点现金,大部分时候都是独来独往。”
流动部落是一个让沙漠旅人歇脚的地方,东漠的一些城镇附近都会出现这样的流动部落,打零工的人来住一住,没工作了就离开到下一个城镇,也有一些流莺之类的住在那里。这种部落是治安的死角,一般来说很难管理。不过费森老家附近的那个流动部落,管理还算良好。由于老部落里固定有临时工提供给这些人,所以流动性并不像其它地方那么高。
“她对陌生人警觉心一定很高吧?”
“非常高。”霍德点头道:“而且一个陌生人也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取得她的信任。我不能给她任何机会起疑,然后再度消失。”
“也不能就随便将她逮捕,关了起来。”妻舅沉思道。
他们只知道她拥有那颗弹头,并不确定她就真的随身带着它。她有可能把弹头藏在某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这颗弹头是可以遥控引爆的,如果那个女人一觉得不对,惊慌起来,启动了遥控装置,没有人承担得起这个后果。
一颗核子弹,就在勒里西斯的东漠!
妻舅的心沉了一沉。“老部落的人口很固定,如果临时派一个人过去,可能会引起她的警觉。”
“是的,所以我们必须派一个就算出现在费森老家也不奇怪的人。”霍德说:“这人可以是她知道的人也无所谓。甚至,就因为是她知道的人,所以心理上她会感觉自己站在有利的一点。”
“例如,我?”他的妻舅轻嘲讽道。
“你是阿比塞尔的儿子,全勒里西斯的人都认识你们父子,也知道你们和费森家的渊源。你们三个人又长得这么像,走到哪里那张脸就是个活标志。而且,那里算是你们朋友的老家,部族里面的每个人都认识你,你趁着放假期间回那里走一走、看一看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我另一个兄弟?”妻舅对这点倒是有点好奇。
“因为我自己分析过了,诺兰和思克两个人,哪一个比较适合呢?”霍德愉快地微笑。“那女人很寂寞,很孤独,却又不敢真正的交朋友。除了不信任对方之外,她可能也怕和人深交之后,她的敌人会抓住这个人来胁迫她,这样等于害了人家。所以去接近她的人必须本身有一定的背景和能力,让她相信,即使真的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个人也能充分地保护自己。
“任何人都知道你们兄弟的背景,在勒里西斯,有人敢动阿比塞尔家的人等于找死。“然后,这个人本身也要有一点身手,将来出了状况才有能力自保。关于这一点,诺兰是侍卫队的分队长,能力是无庸置疑的;思克呢,从小在爸爸哥哥叔叔伯伯的熏陶下,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要像诺兰一样赤手空拳入敌营全身而退或许没办法,但是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所以,诺兰和思克、思克和诺兰,哪一个好呢?”
霍德左右两手摇晃秤了一下,好像在选猪肉。
他的妻舅给了他一个很不爽的眼神。
“最后我发现,我以前和你们作对时的担忧,恰好也就是她的忧虑。”霍德耸了下宽阔的肩膀。“表面上看起来诺兰是比较合适的,他是专业的水平,可是糟也糟在这里。就因为诺兰是侍卫队的,他的官方身分会让我们这些做贼的人感到害怕。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过哪个强盗愿意和官兵打交道的。
“思克就不一样了。诺兰有的条件他差不多都有,而且他比诺兰随和好相处,更容易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果将来出了什么事情,思克的背景可以罩着他,那个女人不必担心思克会受伤,而她也可以安心地在一堆官兵赶来之前赶快跑掉。这样比起来,思克显然是适合多了。”
他的妻舅眼神微瞇,莫测高深地盯着他。
霍德笑得很愉快,慢慢靠回椅背上。
“所以,亲爱的思克,你愿意帮这个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