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九
今天,她到公司递了辞呈。
鲍司有公司的制度,当然不能说走就走,起码得做到月底。所以她还是很有责任感地上了一天的班;熬到了下班时刻,才飞奔到医院找他。
这是她第一次,在身体安然无恙的时候到医院找他。以前,只要电话一打,他不论人在何处都会飞奔过来,她从没来这里找过他。
现在回想起来,她这女朋友当得失职又任性,七年来他居然没有半句怨言。
她苦笑了声。
一整天心绪不定,老想着赶快来见他,真正站在医院里了,反而拿不定主意。
她该怎么跟他说?如果告诉他,她和邵光启已经没有关系了,他会不会又觉得,她是因为寂寞孤单才来找他?
那感觉好差劲!
何况,他都决定出国了,她说这些有什么用?能叫他留下吗?
当初放弃他的前女友,在他另有人生计划时,回过头来要他放弃大好前途--
这感觉更差!
她有什么资格这么做?她欠他的已经太多了,她不想更唾弃自己。
或许是她的脸上写著“茫然无措”四个字,柜台的服务人员很亲切地问她:“请问是探病还是挂号?需要我帮忙吗?”
“噢!”她如梦初醒,硬着头皮说:“我是来找任牧禹医师的。”
“请问你是?”
“……朋友。我姓梁。”她生硬地挤出几个字,然后看到小姐按下内线,对另一头说:“任医师,有朋友找你哦,是一位姓梁的小姐……好的,我知道了。”放下话筒,说:“任医师请你到他的办公室找他,从那个电悌上去十三褛,问人就知道了。”
“好的。”道了谢,上到十三楼,她深吸了口气,敲下办公室的门。
“进来。”是任牧禹一贯沉着温煦的嗓音。抬头看了她一眼。“影,你坐一下,我还有点事。”
看得出来,他很忙。
他又转头低声向护士交代些注意事项,她找了张椅子坐下,欣赏他专注的侧容。
十分钟后,他收拾桌面上的病历资料递给护士归档,一面问她:“吃过饭没?”
她摇头。“还没。”
“想去哪里吃?”
“如果──我说想吃你煮的菜呢?”
“好啊,一起去买菜。”
一旁的护士小姐听到,一脸惊异。“任医师会煮菜呀?真是新好男人!很难想像操手术刀的手去拿菜刀的样子呢!”
任牧禹温和地笑了笑。“巡房时,五二一号病房的病人多注意一下,他明天要开刀,有状况随时联络我。想看我操手术刀的样子,明天就可以了,至于菜刀,你恐怕没什么机会看到了。”他月兑下医生袍,伸出手。“影,走喽!”
温柔的大掌握住她,自然温馨。
接下来,她又发现,他除了在医院人缘好、她老家吃得开外,连菜市场都没天良到混得很熟!
“啊那狗任一书,好走不赠──”
任牧禹笑笑地朝菜贩挥挥手。“是啊,好久不见。”
她崇拜地看着他,小声低问:“这么让人生不如死的“台湾狗蚁”你也听得懂?”
他低头在她耳畔悄声回答:“习惯了,虽然刚开始差点发疯。”
“和女朋友来哦?啊任一书今天素要买省魔菜?槌子不错啦!”
“谢谢,她不敢吃茄子。”结果他挑了一把韭菜,菜贩还多送了他好几根葱,推都推不掉,可见他做人有多成功。
接下来他买了只鸡,肉贩自动打八折,还问他八折是多少,她差点暗笑到内伤。
“麻烦帮我剁好,我不太会,谢谢。”
“你素医生柳,哪钦不会?”好像是这个市场的流通文化,人人一口台湾国语,很整齐划一。
“医生会解剖鸡的器官,但是不会宰鸡。”他温温地回道。
她笑着跳到一旁去买虾,他接过刺好的鸡肉,老板问他:“恁不素两个人?买那魔多,粗的完吗?”
望向不远处的纤细身影,他眸光放得更柔,轻声说:“她最近瘦了好多,想帮她补一补。”
“禹──”她扬声唤,回过头问他:“你要螃蟹还是蚵仔?蚵仔可以加点酒去腥,然后再──”
不如买鳖羹蛇血算了!
“影,你别害我。”他哭笑不得,手中都已提一把韭菜,还有她刚员的虾子了!
她干么净挑些壮阳的东西?居心不良。
最后,他还是同意她买蚵仔,但那是明天的菜色,他绝对不会允许虾、韭菜,还有蚵仔一同出现在餐桌上,存心置他于死地。
买完菜回来,他一边料理食材,分神瞥她。“你要不要先去客厅看个电视或听点音乐什么的?”
她坚定摇头。“不要,我们一起煮。”
他没坚持,让出流理台给她洗菜。
炒完一道菜,盐巴没了。
“影,你看着炉火,我去买盐巴。”
“等一下。”她快步跟出来,从抽屉翻找出那串钥匙,放进他手中。“收着。”
他看了看掌中的金属物,微笑点头。
合力煮了简单的几样家常菜,吃起来格外温馨。
上一次这样面对面坐着和他吃饭,似乎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才知道,这种平凡的幸福,有多么珍贵。
她痴痴地,看着他吃饭的样子,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不舍得移开目光。
“影,你不要这样看着我。”他低吟。虾和韭菜的杀伤力或许不大,但是她那柔得醉人的眼神绝对让他必死无疑。
她恍若未闻。“你可不可以吻我?”
很好,这下,叫死无葬身之地。
他叹息,认命地伸出手,她偎靠向他,而他轻轻拥住,很怜惜地贴上她的唇。
她异常热情,启唇迎合纠缠。
唔──这又叫什么?置之死地而后生?
最要命的是──她什么时候跨坐过来的?还贴近了两人的敏感部位……
他心跳乱了序,呼吸逐渐急促紊乱,一手托住她脑后,压向他深入缠吻,另一手由她衣衫下摆探入,扯落恼人的遮蔽物,覆上柔软浑圆。
“嗯……”她细细娇吟,也没闲着的双手,忙扯他的衬衫、裤头。
他低哼,手往下移,探掬到一片温暖春潮,没有疑虑地挺身埋入。
“禹──”莫名的充实感,涨满了身心,她幸福得想哭。
任牧禹扣紧了她纤细的腰身,随着充实阳刚的律动,一面柔柔吮吻她的耳畔、颈际,给予温存。
他的强势,与他的柔情,融合成一股教她悸动、心折的心灵冲击。
禹,我好爱、好爱你,你知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喊出来没有,只感觉到他更为狂热的激情,双手将她抱得好紧,紧到她觉得自己已经融入他体息之中,眼前似有无数火花绚烂,他们同时攀向极致──
他靠着她的肩,而她搂着他的颈子,两人同时闭上眼喘息。
“禹。”她轻喃,赖在他怀中不肯走,被他这样温柔护着的感觉真好。
“嗯?”他柔柔挲抚她曝露在空气中的肌肤。
“没事,只想听听你的声音。”
他低低笑了,吻了吻果肩,拉好她的上衣。“吃点东西吧,虽然又冷掉了。”
她摇头,缠赖着将脸埋在他颈间,不舍得稍离。
以后……这样的机会不多了。
“都瘦了那么多,不能不吃。”他怜爱她揉了揉她的发,挟了满满一碗她爱吃的食物。“来,我喂你。”
她凑上前吃了一口,感觉满满、满满的酸楚幸福。
他还是没变,宠她宠得毫无道理。
以前怎么会觉得他不浪漫?
那种发自内心的珍宠,就是全世界最浪漫的事了啊!
看着他专注喂食的温柔神态,准备了一整天想对他说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
他为什么不问她和邵光启谈得怎样?他不想知道吗?还是──这对他已经不再重要,他不在乎了?
“禹……”
“嗯?”他剥着虾壳。
“你不是问我,什么叫自我厌恶吗?”
动作顿了顿,他抬眸看她。
“今天早上,看着你离开的背影,而我甚至没有办法追上去,对我来讲就是一种自我厌恶了。”
他放下剥好的虾,很专注地凝视她。
“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心里的感觉,就是……好痛恨自己……”她硬咽着,两道清泪顺颊滑落。
他没说话,默默地将她搂进怀中。
“我知道……我伤你很深、很深……可是我不知道,这样的亏欠该怎么还……我一直想向你说声……说声……对、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柔柔地抚了抚她颤动的纤背。“好,我接受了。”
“你……”她仰起泪眼。
“我接受你的道歉,所以,不要再觉得愧疚了。”
泪,再一次迸出,决了堤。
他──连她的心都护着了,不要她难受……
“傻瓜!”他柔叹,浅吮住带泪红唇。
她不明白吗?这种事,没有谁欠谁,只有情不情愿。他情愿,她就不欠什么。至少他是这么觉得。
几乎是有默契的,他们绝口不提过去。
不谈邵光启,不谈分手的事,也不谈他出国进修的事。
这算复合吗?她不知道,至少,他没有任何的表示。
下了班,一起上菜市场,煮一桌温馨的晚餐。
休假时,陪她打理家务,帮Luck洗澡,边玩水嬉戏。
偶尔,手牵着手看一场电影,然后在后半场睡倒在他怀中。
夜里,相拥着分享彼此的温暖体息,纵情缠绵。
他待她,就像没分手前那样,疼惜、关怀,以及照料。
一切,都好像和从前一样,没有变,只是现在的她,分外珍惜与他共处的每一刻。
她没有忘记他出国的日子,一天天数着,一天天心痛。
其实,这样就够了,分离前,还能拥有最后的温存,笑着跟他说再见,这不是她当初所奢求的吗?不能再更贪心了。
她已经打定主意,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更多,她等他回来。如果,那时的他,心里仍然没有其他人住进去,那她就和他,再一次找回过去。
“喂?”
“影,是我。”肩颈夹着话筒,一面还在翻找不齐全的资料。“我,不过去了,你自己要记得吃,别又饿过头。早上我在炉子里炖了一锅鸡汤,别忘了吃。”
“好。”
“还有,天气阴阴暗暗的,晚点可能会下雨,阳台的衣服收一下,如果要出门,记得带把伞。”
“好。”
“啊,对了,你那件套装我送去干洗了,有空要去拿。”
“好。”
交代了一长串,终于察觉她异常的沉默。“影?”
“没事。你不要担心,我会很好的。”
“那就好……”隐约觉得她不大对劲,但现在已经容不得他多想。“那,我去忙了……”
“嗯,你去吧!”
币了电话,心里浮动着淡淡的不安,为她方才电话中的口气……
无法全神贯注,他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X光片。“Miss何。”
“啊?”
“有哪些情歌,是你们女人觉得浪漫的?”
Miss何挑挑眉,了然的勾唇。
“想对女朋友唱情歌?”难得有机会,怎能不调侃一下这位平日成熟稳重的任大医师?真想看看他学十七、八岁少年郎唱情歌示爱的样子!
俊容浮起淡淡的困窘。“她觉得……这是很浪漫的事。”
“是很浪漫。”她点头附议。“挑首“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吧!这首歌有一段日子了,刚出来时,深情缠绵的歌声,曾经感动不少像我们这样的纯情少女。”
他点头,表示知道了。
再美好的日子,都有结束的时候。
不必看日历,她心中也有个底。
就像是一只沙漏,一幕幕的过往甜蜜,随着时间的消逝,在今天彻底终止。
今天,他不会过来了,往后的每一天,也不会了,只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着。
他说过,未来难以预料,他不会对她说再见,也不会要她送。
所以,他交代她照顾身体,交代生活琐事,却没为他们的感情,作任何一句的交代。
她放手,要他安心地走,不必为她挂怀。
时间过了多久,她没去算,果然,就如他预料的,过没多久,雨水滴滴答答地下了起来,愈下愈大……
蜿蜒的雨水流过窗户,她坐在同样的位置,轻划在泛雾玻璃上的无意识长指,勾勒出的仍是耶刻骨铭心的三个字──任、牧、禹。
记得──他与她,也是在这样的雨天分手的,对吧?
那天,也是十五号。
距离那一天到现在,正好满三个月。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将彻底走出它的生命。
但是,真的就这样让他走了吗?他甚至,不曾开口要她等他。
就这样不清不禁地结束,她真的能甘心吗?如果不把心里的话全告诉他,往后,她一定会后悔的!
想到这里,她跳了起来,冲到电话旁,连思考都没有便迅速拨下一组号码,偏偏,只传来该死的语音信箱。
她心急地改拨医院的电话,转到他的办公室
得到的答案却是:“他到机场去了哦,请问你哪里找……喂?喂?”
她无心再听,丢下话筒冲了出去。
但愿还来得及,但愿来得及!禹,等我!
彼不得被雨淋得一身狠狈,梁心影急急赶至机场,经询间之下,才知道飞往伦敦的班机,已经在十分钟前起飞。
她的心冷了。
最终……还是迟了。
没勇气留他,没勇气跟他说再见,也没勇气告诉他,她有多爱他……她的懦弱,就连送走他、给他一记吻别的机会都失去了!
失魂落魄地走出机场,她甚至无法辨明方向;不是雨势的关系,而是空茫的心,已经找不到方向。
她好懊悔!如果,能够早一步积极争取,而不是消极等待,就算留不住他,起码让他明白她的等待与深情,他走得也能欣慰些。
她不知道自己在外头晃荡了多久,游魂似地漫无目的,早归晚归都没差别了,那个空寂冷清的屋子里,已经没有人等待她。少了他的家,不再是家。
“你去哪里了?我好担心!”略含焦急的嗓音,透过雨声,飘进她恍惚的意识中。
回神望去,家门前,那道伫立在微弱街灯下的身影──
依常理来讲,她该激动地冲过去紧紧抱住他才对,可是那一刻,她只是僵在原地,完全无法动弹。
是幻影吗?还是──
她如果伸手碰触,会不会消失不见?
“你──没走?”声音,颤抖得让人心疼。
“走?去哪儿?”他茫然反问。
“护士小姐说……你去机场……”
“噢,我送同事。”似乎领悟了什么,他皱眉说:“我没告诉你吗?我把这次进修的机会,让给我同事了。”
“为什么?”她一定是白痴!居然还这样问。
“这还用说吗?那晚……我就说过了。”飞机载不动他过于沉重的牵挂,有她在,他怎飞得高、走得远?
“哪晚?”她还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冲击中,脑子无法正常运作。
“我们……亲密那晚。”他声音微窘。
“你说了什么?”依稀记得,他好像真的在她耳边说了些话。
“我说,我不走了,留下来陪你,好不好?”为她,他连医生都可以不做,何况只是微不足道的出国进修。
“好!”她哭着、笑着回答,扑进他怀中,用力地抱住他。
虽然回应得有些迟,但终究让他等到了。
“你都湿透了……”他心疼地护着她,为她挡去雨水。“你去了哪里?怎么那么晚才回来?我不是要你记得带伞吗?”
“你也没撑伞。”
“我想体会,你那一天淋着雨等我的心情。”原来,是那么的痛,那么的慌。
“我去机场找你……你呢?不是说今晚不来了吗?”
“那,你去机场,是想告诉我什么?”
“我想告诉你──”她抬眼,很轻很轻地说:“我已经把工作辞了,你要不要养我?”
“那──”他笑了,眸底闪动着水光,不知是雨,还是泪。“我来是想告诉你,我找了一处店面,里头的格局和外面的景观都不错,很适合开咖啡屋,想问你,愿不愿意当里头的老板娘?”
他相信,她一定又哭了,因为她语调微弱轻颤地问:“你这是在求婚吗?”
“不是。”两只落汤鸡,她可能会觉得不浪漫吧!“影,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唱歌?”小毛驴吗?她很想叫他不要破坏气氛……
“嗯。”他顿了顿,轻浅低唱:“相信我,无悔无求,我愿为你放弃所有,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至少我尽力而为,相信我,别再闪躲,我愿陪你直到最后,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至少我尽力而为,相信我……”
梁心影说不出话来。
她相信,她流的泪一定比今晚下的雨更多。
不必里这首歌来诉说什么,他已经用行动向她证明,他能为她放弃所有,陪她到天涯海角,为她撑起一片天,挡去所有风雨……
“虽然你不是在求婚,可是……浪漫得让我好想嫁给你。”
啊?这样会浪漫?他只觉得好冷。
“那,你可以先保留这个答案,戒指稍后再补上吗?”
她笑了,这一回的泪,是喜极而泣。“再加一个吻,就可以。”
他没有迟疑,深切缠绵地吻上她。
雨中唱情歌、拥吻,外加求婚。
他总算出现那么一点恋爱该有的公式了。
也许,这会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的浪漫,但却让她──刻骨铭心。
分手的三个月整,她终于明白,她要的爱与浪漫,始终停留在最初、最真、最美的那一刻。
懊将那本分手日记封箱收起了,没有他的日子到久今天正式结束。
伸出双手,牢牢环抱住失而复得的挚爱,她知道,这一回她将不会再轻易放手──
深夜的收音机,传出这么一段信件内容──
言仲夏先生,您好!
这是我第二次来信,因为你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够陪她一起老,别忘了来信让你说声恭喜,所以──说恭喜吧!
是的,我和她复合了,在分手整整三个月的那一个雨天。
她喜欢雨中的浪漫,所以我陪她淋雨。
她喜欢情歌的浪漫,所以我在雨中唱情歌。
她爱雨中缠绵的浪漫,所以我明明冷得想叫救命,还是淋着雨唱情歌,然后吻她。
于是她就觉得浪漫得想嫁给我了。
你觉得这很浪漫吗?我唯一想到的是,这种人再多一点,我们当医生的会集体上吊给你们看。
唉、唉、唉!我还真的很缺乏浪漫因子,是吧?
啊,对了、对了!后来我才想起,我还是没有说爱她──嗯,好吧、好吧,其实是忘了,淋雨淋得脑子都糊了。
可是我想,她是知道的,因为她再也没问:“你爱不爱我?”的问题了。
我打算今晚再一次正式向她求婚,攘她戴上我准备了好久的戒指,这一次,我一定会记得认真专注地对她说句:“我爱你!”
祝福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