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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 第1章(1)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对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许,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丝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

但是,将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拣”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碱,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马的!傍我回来——”

自从对面搬来那个怪人画家后,这样的怒吼声,临江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个人是在他住进来之后的半年,随后搬进绮情街的。

那时他在大卖场堡作,这个人偶尔会来买包烟、补充一些泡面之类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点熟。然后有一天多聊了几句,知道对方在找房子,他很顺口地问他要不要搬到44巷来。

他记得旎旎还有一间空屋没租出去,如果要的话他可以回去孙旖旎。

在别人眼里,他们44巷的人好像都会被当成异类,以奇怪的眼光看待,虽然他不晓得为什么,他觉得绮情街的每个人都很好、很友善啊,为什么大家好像都不敢住进来……

没想到这个人一口答应,而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怎么说呢?是一种同类的直觉吧,觉得这个人就是适合绮情街,他们一定可以处得很融洽。

后来旎旎也答应了,他们正式成为邻居。

类似的吼叫听多了,有一次,他好奇问他在叫什么?

对方丢了一张图稿过来,教堂、水池、广场,构图是很赞,可是——

“你还没画完啊!”

“完了。”

“可是——”纸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飞走了。”

“咦?”

“鸽子。”他懒懒地补上一句。“飞走了。”

所以他是说,这张图空白的地方是要画鸽子,但是画完,鸽子飞走了?

听起来很扯,就像上个月中元普渡,邻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饼干后赖给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级。

临江左看右看,“喔”了声,将图还给他。“那再画一次好了。”

小时候被当成没做作业扯谎,出社会后被总编当成拖稿时蒙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谦早就习惯了,第一次有人一脸认真地将他非常不认真的说词照单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没有在开玩笑,为什么不相信?

这是哪里来的怪胎……

寇君谦哑口无言地瞪了临江片刻,大笑出声,抡拳朝他胸膛一击。“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头一回遇到这种连谎话都不会说的傻大个儿,不将他列为保育动物好好看管,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虽然临江不太懂,交朋友为什么要用打仇人的手劲……他好粗鲁……

今天下班回来,看到那个粗鲁男又在狂踹二楼栏杆,临江很同情地仰头看向阳台上那个满眼血丝、不修边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赶起画稿就没日没夜、废寝忘食,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画图,但是临江觉得,他还是很热爱他的工作,只是沮丧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种心情,任谁在劳心劳力之后,发现自己呕心沥血的得意作品转眼间不留痕迹,连滴墨痕都没有,就是毕加索也会怨恨地诅咒绘画这回事吧?

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乱得像鸟巢,咸菜干都没他的衣服绉……好可怜,为了赶那张图稿,不知又几天没好好吃饭了。

这就是单身汉的悲哀吧,家中从里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面还是泡面,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喷喷的美食,被宁夜喂得饱饱的。

朋友在受苦受难,他顿时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扬声问:“我家晚上吃牛肉饭,你要不要来一碗?”

前一刻还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动作,急巴巴地点头,完全忘了前一秒钟的愤怒,只差没搭配吸口水的声音。

他家婆娘煮的东西很好吃!

“那晚一点我端过去。”

酒足饭饱了,寇君谦窝进工作室,认命地打起精神来干活,否则明天交不出来,总编会杀了他。

“那……你慢慢画,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临江没再打扰他,收拾好空碗盘,离开前还细心替他锁好门。

丙然,隔天早上他出门替宁夜买早餐时,只见对面的阳台打开,一副只剩半口气的男人气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买早餐,需要替你买一份吗?”

“等我一下。”寇君谦迅速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五指顺势扒梳了几下声称那叫“乱中有序”的鸟窝头。“走吧。”

临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帮你买回来就好了啊。”寇君谦一点都不像会跟他客气的人,一夜没睡,还那么有精神地出来觅食?

“因为——算了,讲了你也不懂。”寇君谦挥挥手。

“喔。”点点头,临江完全没有被看轻的恼怒,乖乖地不再追问。

人类心思好复杂,他确实不太懂。

寇君谦斜瞥他一眼,暗叹一口气。

这愣头愣脑的家伙,究竟是怎么追到朱宁夜那种正到翻的大美人?

这个疑问已经成为绮情街年度十大疑云排行榜之一,实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这点他可以举例说明——

就在上个月,一同出来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声问:“我问你,女孩子要怎么追?”

虽然觉得问临江这种问题有点蠢,不过他能把到朱宁夜,应该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那个大美人,美则美矣,看起来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别提让大美人对他死心塌地,宠他宠得跟什么似的,光是这一点临江就值得被大大赞许一番。

“追?”彷佛首度听到外星球语言,临江双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鲜花、礼物、接送、请吃饭那一类的啊,不然你是怎么把朱宁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着她,然后她就答应带我回家了。这样算吗?”

“……”这样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还真找不到确切话语来形容了。

“原来……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双方说好就行了吗?他记得古代也只要请媒人去提亲,女方想要的话点头就可以了,原来之前还有一个叫做“追求”的程序,惨了,他好像忘记追求宁夜了……

发问的极度无言,被问的皱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女敕女敕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它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它自己乱跑,我要给它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它吗?”

“呃……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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