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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 第四章

“爸,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蛮牛哥、阿海哥他们都已经死了?”孟小球还无法平复这个消息带给她的震撼。

戴著斗笠,正在花圃里翻土种花的孟鸿基闻言停下手,“你都知道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直被蒙在鼓里,傻傻地相信他们真的是金盆洗手,月兑离黑社会了。

他淡然地反问了一句,“就算你知道了又能如何?”都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改变不了了。

她能……孟小球倏地默然,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力量太过薄弱,打架打不赢、杀人没胆子,她是无能为力。

孟鸿基又继续翻土,“事情都过去了,多说无益。”

“爸,你明明有那个能力,为什么不帮葵哥拿回原本属於他的一切?”她知道父亲有那样的实力、

他不带半点私心地评论,“葵和荀都是你彦伯父的儿子,他们谁当赤日盟的老大我都没有意见。”

“可是……葵哥才是继承赤日盟的第一人选,是荀哥背叛葵哥的信任,夺走一切的。”她想帮葵哥讨回这一切,她希望葵哥能回复原来的样子。“爸,你帮帮葵哥好不好?”

“就算我答应帮他也没用。”

她不明白,“为什么?”

“葵现在自我放逐的颓废情形你也看见了,彷佛他的生命已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就算我帮他把赤日盟老大的位置要回来,他也坐不稳、坐不久。”

以前的葵有著敏锐的判断力,是个果决、魄力十足的老大,不论失去什么他都有能力去讨回来,现在的他只剩下躯壳,

“葵他得先重新振作起来,而后人助才能发挥作用,要是他自己没那个心,就算是有老天爷帮助他,也是徒劳无功。”

她知道父亲说的没错,但是要怎么做才能让葵哥走出心中的愧疚,重新振作起来?

佣人快步走来通报,“先生,宋先生和沈小姐来访。”

建达和丽媚?他们来做什么?

“请他们到客厅用茶……”孟鸿基拍拍手取下斗笠,一转身才发现他们已经跟在佣人的身险走进花圃,不经意瞥了孟小球一眼,眸底闪过一丝光芒。

“鸿基兄。”宋建达今年四十六岁,但是保养得宜看起来像三十几岁。

“达叔,伯母。”孟小球礼貌地出声叫人。

“鸿基,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沈丽媚一头大波浪鬈发染成酒红色,涂著蓝色眼影的眸光一转,“小球也在那正好。”

商量什么事?他已经不大管盟里的事了,“嫂子、建达,我们进屋里谈吧。”为什么要小球在场?事情和她有关系吗?

“好。”沈丽媚点点头,“小球,你也来。”

被点名的孟小球来不及找藉口遁逃,只好乖乖地跟著他们走进客厅。

佣人很快地送上咖啡。

孟小球选了一张离他们比较远的单人沙发坐下。

沈丽媚跟宋建达的目光都胶著在孟小球身上,看得她浑身不对劲了起来。

他们为什么这样一直盯著她看?爸去洗个手怎么洗这么久?她开始有如坐针毡的感觉。

沈丽媚漾出相当满意的微笑,“小球啊,你觉得阿荀怎么样?”

她觉得荀哥怎么样?孟小球心中的警铃登时大作,他们该不会是想……“荀哥他就像是我的亲哥哥一样。”她不著痕迹地点明。

沈丽媚闻言神情上掠过一抹失望,随即又不死心地道:“小球,你难道不觉得阿荀他特别关心你、照顾你吗?”

她佯装出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那是因为荀哥也把我当亲妹妹看待。”爸怎么还不出来?

谁都没有注意到宋建达的眼中急速闪过一抹不寻常的光芒,转瞬间就隐没。

孟鸿基终於返回客厅,落了座,不疾不徐地端起咖啡尝了一口,才悠然地开口道:“不晓得嫂子有什么事要跟我商量?嫂子应该知道我近来已经不太插手管盟内的事了。”

沈丽媚立即澄清,“不是盟内的事。”

“那是什么事?”他也不点破,极有耐性地等她自己主动说出口。

“小球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沈丽媚笑吟吟地称赞。“追求者一定多得可以排队绕台北市三圈。”

孟小球对她的夸奖没什么感觉。

“谢谢。”孟鸿基淡淡地回应。

她又继续说下去,“阿荀已经二十四岁了,各方面的条件也都很不错,他很喜欢小球,你和彦是比亲兄弟还要亲的生死至交,如果我们两家能够因为下一代的结合成为亲家,彦在天之灵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没错。”孟鸿基频频点头同意她说的话。

爸不会是认真的吧?孟小球轻蹙著眉头,打算开口反对之际,接收到父亲示意她稍安勿躁的眼神,她只好将话吞回肚子里。

沈丽媚连忙又加把劲,“阿荀那么喜欢小球,他将来一定会好好照顾小球,给她幸福的。”

荀喜欢小球,他也知道。

沈丽媚偷偷地用肘子顶了宋建达一记,白了他一眼——你是哑巴啊!

接收到她眼底传来的讯息,宋建达开口帮腔起来,“鸿基兄,你是不是愿意把小球嫁给阿荀?”

“小球还年轻而且也还在念书,结婚的事过几年再说。”这个回答合情合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沈丽媚退而求其次,“那么……就选蚌日子让他们小俩口先把婚约定下来好了。”

孟小球在一旁听得很火大,她是当她死了还是当她不存在?好歹也该尊重一下她这个当事人的意愿吧。

孟鸿基徐缓地道:“要是他们年轻人能看对眼,我当然乐见其成,要是不能也不勉强,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所以我才说先让他们小俩口订婚,好好培养感情,要是将来真的觉得不适合,再解除婚约就好了。”沈丽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促成这段姻缘的机会。

“小球你的意思呢?”他徵询女儿的意见。

孟小球毫不考虑,“我不要。”

沈丽媚的嘴角微微抽搐,面子有些挂不住地乾笑,“小球,难道你觉得阿荀对你不好吗?”

“荀哥对我很好,只不过对我来说他就像是亲哥哥一样,我没有办法和他订婚。”重点是她爱的人不是他。

她仍不放弃,“小球,感情是可以细心培养的啊。”

“伯母,你死心吧,我和荀哥是不可能的。”孟小球连一丁点的希望也不给她。

宋建达不是挺认真地加入说服她的行列,“小球,不要拒绝得那么快,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试试看,反正也没有损失啊,你说对不对?”

“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浪费彼此的时间。”她依然很坚持。

“小球……”沈丽媚还想说些什么,

孟鸿基适时地出声制止,“嫂子,事关荀和小球两个人的终身幸福,不能勉强的,还是让他们自然发展就好。”

是她太急躁了,果真是欲速则不达。沈丽媚深吸了一口气,“嗯,你说的有道理。”

“两位要留下来一起用餐吗?想吃什么?我让人去准备。”他微微笑,打算开口唤来佣人。

“不用麻烦了,我们等会儿还有事,也该走了。”她立即出声阻止,站起身准备离去。

孟鸿基起身送他们到门口,“不送了。”

在他们离去之后,孟小球立即按捺不住地主动声明,“爸,我是不可能会喜欢上荀哥的。”爸应该不会被说服,进而同意她和荀哥的婚事吧?!

他调回视线,对女儿的心思了然於胸,“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葵。”更何况他们会这么积极地想要柳荀娶小球,主要是想拉拢他的势力,当然,荀喜欢小球也是不争的事实。

她的脸倏地飞上两朵红霞,“爸……”

他脸上的浅笑敛起,严肃地道:“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若是葵他一辈子就那样堕落颓废下去,你要怎么办?”

“我会一直陪在葵哥身边,我相信他会振作起来的。”她坚信不移。

“希望那一天不会让我们等太久。”他有感而发,顿了一下,这时他才有空档问出心中的疑问,“对了,你的手指头怎么了?”十根手指头里有七、八只都贴了OK绷。

孟小球的脸更红了,连忙把双手藏到身后去,轻描淡写地道:“没什么啦!”

孟鸿基好奇地探头查看,“真的没什么吗?你的手指头好像都受伤了。”

她扭捏地推著父亲转过身去,“没事啦。”

*****

翌日,孟小球不放心柳葵,也想知道他昨儿夜里有没有醒过来,吃了她煮的菜,一早就搭车来到他的住处。

她探手握住门把一转,门立即应声而开。

客厅的沙发上有抹黑影背对著她,她先是狠狠地倒抽一口气,多瞟了几眼之后,随即发现那抹黑影就是柳葵,已经提到喉咙的一颗心又慢慢地降回原位。

“葵哥,你醒啦!”她绕过沙发,桌上的酒瓶立即映入她的眼帘,“怎么一大早又在喝酒了?!”

“我不是叫你别再来了,你又来做什么?”他没有抬眼看她。

她一点也不受他的冷漠态度所影响,“葵哥,我昨晚煮了菜就放在冰箱里冷藏,你吃了没?”

“我不饿。”

“一日之计在於晨,早餐是最重要的,我去把饭菜热一下,很快就可以吃了。”语毕,她转身朝厨房走去。

柳葵在她转身之际瞥见她的手指头好几根都缠了OK绷,他的胸口像挨了一记闷棍。

孟小球到了厨房,打开冰箱却找不著她昨晚下厨用心做的三菜一汤,心下有些纳闷,那些菜不会平空消失不见,那么……她的心猛地—荡,忐忑不安地—步步走向洗碗槽前的垃圾桶,凝目一看,心头像被划了一刀,痛楚悄悄地蔓延到四肢百骸。

她昨晚的心血全都赏给了垃圾桶,又想起不小心被油烫伤、被刀子划破皮,伤痕累累的手指,顿时一股热气直冲而上,觉得既伤心又委屈,眼眶儿一红,盈盈水光在她的眸底闪闪烁烁,随即凝聚成泪珠沿著颊畔滑落。她捂著嘴,不让呜咽逸出口。

虽然她的心里再清楚不过了,葵哥故意这样践踏她的心意就是想把她气走,最好是从此不要再来找他。可明白归明白,她还是感觉被刺伤了,控制不了心中的难过,那酸楚像乌云一样漫开来。

无声地哭了一会儿,心情才逐渐恢复平静,孟小球吸吸鼻子,抹去脸上的泪痕,深呼吸调匀气息之后,转身返回客厅。

怎么这么久还不出来?柳葵又灌了一口酒,有些坐不住了。

他知道她看见那些菜都被他丢进垃圾桶的时候一定会很伤心,但是,为什么他没有听到一声呜咽或者是抽泣?

她在厨房里做什么?

就在他按捺不住,重重地放下手中的酒瓶,发出“砰”的一声,准备起身之际,孟小球自厨房走了出来。

他不著痕迹地瞟了她—眼,她泛红的眼眶和鼻子陡地跃入眼帘,狠狠地撞击著他那颗早该被酒精麻痹的心,撞击出一阵阵的抽痛。

“葵哥,我昨晚煮的那几样菜都不合你的胃口啊,那……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一定努力去学。”她竭力地撑起嘴角,将伤心放下。

她的强颜欢笑比哭更教他难受,他的心像有千百万只蚂蚁在啃咬—般,她为什么要这么委屈地承受他的无理对待?她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我、只、要、你、滚、远、一、点。”就让他独自一人继续在这里堕落糜烂下去,直到发烂发臭。

孟小球的眼眶又不争气地蓄满泪水,她知道哭哭啼啼是没有用的,连忙深吸一口气将泪雾逼退,力持语调平稳地道:“我、办、不、到。”

“你——”他气结。

她对他怒发街冠的样子视若无睹,“从昨天到现在你一定都没吃东西,我去煮一些粥、煎几个荷包蛋,我们一起吃早餐。”

她为什么还是愿意对他这么好?!那只会让他更加烦躁不耐,“你要煮粥煎蛋回你家去,不要来烦我!”他继续灌酒。

“葵哥,酒喝太多不好——”她探手想将他手中的那一瓶酒抢走却未果。

“滚出去,不要管我!”他瞪眼咆哮,瞥见她伸长过来贴著许多OK绷的手指,让他的心忍不住又瑟缩了一下。

她的态度坚定,“我不走。”

“你不走我走。”柳葵霍地站起身,几个跨步走向门口。

“葵哥,你还要这样糟蹋自己到什么时候?”孟小球激动的嘶喊中带了一丝哭音。“蛮牛哥他们都已经死了,不会再回来了。”

他浑身一僵,“你知道什么?”

她对著他僵直的背说话,“我知道蛮牛哥、阿山哥、阿海哥他们都已经死了,不管你再怎么自责,再怎么糟蹋自己,他们都不可能再活过来,更何况他们一定也不愿意看见你现在这种堕落、醉生梦死的样子。”

她的话刺痛了他心底最脆弱的地方,他将手中的酒瓶扔了出去,重重地击上墙壁,酒瓶的碎片随著破裂的声响四处飞散开来,“够了,不要再说了!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孟小球的肩膀陡地一震,莫名的惊惧在心中荡漾开来,可她不能退缩。“我知道,你认为蛮牛哥他们的死全都是你的错,你宁愿死的人是自己,对不对?所以你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放任自己堕落,你在糟蹋自己也让别人糟蹋你,你是故意用这样的方式来惩罚自己。”

再多的痛苦磨难都是他应该承受的,这是他的报应。柳葵像尊雕像似的动也不动。

他愿意做任何事情、付出任何代价来挽回蛮牛他们的性命。

是他的一念之差铸成无法挽救的大错,即使已经过了一年多,他心中仍旧懊悔不已。

“我们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但那却是在黑社会中打滚的每一个人都该具备的认知,毕竟在刀口上舌忝血的日子一不小心就会失去宝贵的生命。”若不是近年来父亲因为诸多原因已经渐渐淡出赤日盟,她也会每天为了父亲的安危提心吊胆。

“是我、是我害死他们的!”他猛然握住她的肩膀剧烈摇晃。

“葵哥……”孟小球楞了一下。“这件事不全是你的错。”

“是我——”他恶狠狠地低吼,眼眶泛红。

望著他的样子,她比谁都心疼。

放开双手,柳葵颓然地滑坐在沙发旁,怔怔地开口说了下去,“蛮牛他们早就察觉到不对劲,不只一次地提醒我要小心防范,是我固执不愿相信荀会做出背叛我的事,就这—念之差……就这—念之差害蛮牛他们枉送了性命……”他暗哑地低语,无限的悔恨在他的心版上烙下一个又一个的印记,让他的心坑坑疤疤、伤痕累累。

他好恨呐,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会被蒙蔽了双眼!

只是再多的悔恨也唤不回已经逝去的人。

“你只是错在太相信荀哥了,蛮牛哥他们不会怪你的。”孟小球在他的身前蹲下,放柔了语调试著纾解他心中的罪恶感和歉疚。

可他却没有办法原谅自己,这是他的疏忽,为什么付出代价的却是他忠心的下属们?这不公平!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上天凭什么做这样的安排?他不服气啊……

“葵哥,你应该要好好地——”

柳葵没听她把话说完,突然推开她,站起身就住屋外奔出去,远远地将她的叫唤声抛在身后。

“葵哥,你要去哪里?葵哥……”她跌坐在地上,随即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跛著脚追到屋外时,只看见他的身影消失在转角。

她不死心地追过去,男女生的脚程本来就有很大的差异,再加上她的脚又受了伤,更不可能追得上他。

她的腿一软,跌坐在路中央,目光直直地望著柳葵身影消失的方向。

“叭叭!”

孟小球完全没有反应。

轿车见状只好方向一转,绕过她直驶而去。

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葵哥推开她的那一瞬间,她瞥见他的眼泪滑落,她的心痛得无法呼吸。

“叭叭叭!”伴随著喇叭声而来的是一句恶声恶气的咒骂,“你活得不耐烦了?要找死去别的地方,别挡路!”

车子从她的身边急速呼啸而过,看来十分惊险。

她还是不动。

忽然有一双手将她抱离大马路,“小球,你这样坐在马路中央太危险了。”真教人替她捏了把冷汗。

这个声音……“放我下去!”她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想要离开男人的怀抱。

柳荀只好顺她的意,将她放下来。

“葵哥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都是你害的,葵哥是你的亲哥哥,他比谁都关心你,更是真心对待你,你却背叛了他,亲手把他推入地狱里……这就是你的回报?”孟小球愤愤不平地指责。

他默然了,小球说的全都是事实,他没有资格也没有脸为自己辩驳。

“凶手!蛮牛大哥他们也都是被你害死的。”她嘶声呐喊。

他紧抿著唇,默默地承受她的怒骂。

“荀哥,你以前不是这么无情,会为了权力不择手段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不懂,真的不懂,权力真的有那么大的魔力,能让人性腐败至此?

柳荀还是没有开口。

“你……你已经不是我认识的荀哥了,我讨厌现在的你。”孟小球朝他大喊一声,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她又回过头来,“还有,请你管好你的爪牙们,别让他们再来找葵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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