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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忙线中 第1章(1)

泰国曼谷

一个人孤伶伶地来到蜜月villa度假,天底下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悲惨的事吗?

用小费打发了帮她提行李进来的管家,夏迎曦双眼喷火地站在主卧室的正中央,该死的,这里任何一项摆设都非常碍眼,令她非常火大。

玫瑰花,到处都是玫瑰花!

地板上撒满了玫瑰花瓣,圆形大床上有以花瓣排成的心形图案,真丝枕头是粉红色的,茶几上的高脚烛台有粉红色的香氛蜡烛,附赠下午茶的骨瓷茶具也是粉红玫瑰图案,沙发上还有一对相互依偎的泰迪熊,手上都拿着心形气球……

最可怕的是从私人游泳池、玄关、更衣室、卧室到浴室,地板上全是花瓣,每个角落还各自点缀著一束束的粉红玫瑰,放眼所见全是粉红色,呼吸之间也都是花香,浪漫到一塌糊涂。

这还没完,浴缸里已注满热水,水面上撒著粉红玫瑰花瓣,一旁的精油甚至是颇具催情效果的“依兰依兰精油”,总之,就是要让新婚夫妻或情侣从私人游泳池、发呆亭、客厅到床上和浴缸都尽情地翻滚再翻滚,连续三天三夜不出房门……

她火爆地吼著:“啊~~我受不了了,是谁叫他们放蜡烛的?放这么多玫瑰花做什么?做什么?”

火冒三丈地把床单扯下来,让花瓣纷纷散落,瓶子里的玫瑰花也一束束扔进垃圾桶,心形抱枕狠狠地砸个老远,香氛蜡烛干脆收在柜子里眼不见为净。

再把泰迪熊上的气球都拉下来,恶狠狠地以高跟鞋踩破。

“男人都是烂货!是欲求不满加上满口谎言的王八蛋,该千刀万剐丢到十八层地狱去,还要被拔舌头——”

随着她的怒吼,被踩到的气球也发出“啵啵啵啵”的爆裂声,瞬间四分五裂,万分凄惨。

仍旧怒气冲冲的迎曦拿起赠送的两杯香槟一饮而尽。“我不需要男人,谁说一个女人就不可以来住蜜月套房?谁说单独旅行很可怜的?不,这是我夏迎曦的快乐假期,我期待已久的海岛之旅,我要痛痛快快地玩,快乐地晒太阳,天天穿比基尼做日光浴,晚上还要去夜店玩通宵!”

她把行李箱的衣物通通倒出来,里面有一套套性感的比基尼、性感小洋装、超短迷你裙和短裤,还有防晒油、太阳眼镜、充满海岛气氛的藤编包包及人字拖鞋……从头到脚的行头都准备得超齐全,就是为了迎接曼谷灿烂的太阳。

尽管现在已经十月初,欧洲气候一片寒冷,不过啊,拥有“天使之都”之称的曼谷果真没让她失望,一下飞机就可以感受明媚阳光的热情。所以,带这么多套比基尼来是对的!

可,迎曦瞪着那一套套超火辣的比基尼,有金色、粉红色、桃红色,图案也五花八门,从豹纹、小碎花到海岛扶桑花……她却越看越沮丧,忍不住悲从中来,扑倒在床上大叫。

“我好像白痴,到底为什么要一个人来这里啊,为什么为什么?”

好惨──天底下还有比她更悽惨、更倒楣的女人吗?

这里是风光明媚的曼谷,融合古老的神秘文化以及时尚的流行品味,是女人的消费天堂,满街的潮店、道地泰式美食餐厅、收费便宜的脚底按摩和全身SPA,当然,还有最顶级的精品酒店以及度假villa。

例如她所住的这座度假村,就获选为全球十大蜜月饭店,想入住者必须提早半年前预约,它就盖在海边,拥有十几间不同主题造型的villa,每一间的布置都匠心独具,浪漫到最高点,对很多女人而言,可以来这里度蜜月就是人生一大美事。

如今,她的确来到蜜月villa了,可是,她却觉得一切很荒谬,超级想哭。

太讽刺了,打从她答应邵敏德的求婚开始,她就悄悄上网预订这间很热门的蜜月villa,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自从两人开始计划婚礼细节之后,就是一连串争吵的开始。

不,不只是争吵,到最后还是荒腔走板的恶梦!

一开始先是为了婚礼规划而起争执,交往三年,一直到论及婚嫁,迎曦才赫然发现自己原来并不了解邵敏德,不知道他是个这么难沟通又大男人主义的人。

她希望婚礼一切简单温馨,但因为邵敏德的父亲是商业钜子,邵家坚持要办得非常豪华隆重,单是婚礼就要在上海、台北还有香港各举办一场,迎曦婚后还必须辞掉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绝对不可继续在外抛头露面。

这太离谱了!

和邵敏德交往时,她就知道邵家的经商版图十分庞大,但她一直天真地以为和自己谈恋爱的人是邵敏德,不是雄霸一方的邵氏企业,长辈应该不会过于干涉年轻一辈的婚事,她也曾多次向邵敏德询问这个问题,他都一口保证他父母亲的观念十分开明,会完全尊重年轻人的意见,不会拿任何传统规范束缚她。

没想到,真正论及婚嫁时,所有的问题都冒出来了。邵敏德像是变了一个人,完全不支持她的想法。口口声声说既然她是邵家未来的媳妇,当然要辞掉工作,以夫家为重。他的父母亲还希望迎曦尽快在两年之内怀孕生子,最好要生两个,就像先前进门的大嫂和二嫂一样。

迎曦完全不能接受,倘若邵家要的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传统媳妇,那么一开始邵敏德就不该欺骗她,口口声声说他就是喜欢她的独立、她的率性自然,还表明他很清楚她有多热爱目前的工作,多喜欢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成就感。

而邵敏德也很生气,一再指责她,说她如果够爱他,就会为了爱情而配合他,当养尊处优的豪门少女乃女乃有什么不好?不用外出上班看老板脸色,不用在职场冲锋陷阵,可以坐拥豪宅、名车,还有一张不限额度的信用卡,爱买什么就买什么,他真的不知道她在坚持什么?

两人开始一见面就吵架,吵了好几个月,原有的甜蜜已荡然无存,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她还无意中赫然发现邵敏德劈腿!

不是她多疑,而是铁铮铮的事实就摆在眼前,某天,去伦敦出差的她因为合约比预期中还快签定,所以提早两天回到台北,她没有通知邵敏德,想等到家之后再给他一个惊喜。

没想到,就在她以备份钥匙打开男友家门的那一刻开始,恶梦就来袭!

一踏入客厅她就呆住了,沙发上放著一个很陌生的红色包包和女生外套,鞋柜中还有两双陌生的高跟鞋,不是她的,也不会是敏德姊妹的,因为他根本没有姊妹。

她疑惑地推开卧室的门,大床十分凌乱,地毯上还扔著东一件、西一件的性感内衣和女用睡袍,她的大脑都还来不及正常运作,一个只围着浴巾的半果女郎兴冲冲地走出浴室,劈头就娇滴滴地喊著:“Honey,你下班了,晚上我们去吃麻辣锅好不好?啊──?”

原来是邵敏德的前任女友,他和她分手半年后才跟迎曦交往。后来,迎曦的朋友曾撞见他和前女友仍持续见面的事,迎曦问过敏德,他信誓旦旦地说因为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住院,他去探病时巧遇对方,所以两人就喝一杯咖啡聊聊,没有什么别的目的,只是认为分手之后也不用变成仇人。

他一再强调自己最痛恨劈腿,绝对不可能乱来,因为他的坚定保证,迎曦选择信任他,素来不疑神疑鬼的她也从来不检查他的手机,认为自己要全心信任自己的男友。

看来,她的信任给错了对象。

发觉进门的居然是夏迎曦而不是邵敏德,对方也吓呆了,无法反应,两个女人都杵在原地时,刚好回家的男主人也适时出现,瞠目结舌地看着自己卧房内的两人。

夏迎曦当场没有大吼,也没有哭闹,只是锐利地看着邵敏德,看得他心虚直冒冷汗,想拉住她。

“不是妳想的那样,她她……是她自己黏上来的,她说她会安安分分的,不会跟妳争什么,我爱的人真的是妳……”

迎曦终于狠狠地赏他一巴掌,决绝离去!

她作梦也料不到已经在筹备婚礼,自己差点就要托付终身的男人居然是这副德行——迫不及待地偷吃,她前脚才刚到桃园机场,可能都还没登机,小三已经堂而皇之地带着行李入住了!这几天两人应该都极尽缠绵之能事,夜夜笙歌、过著只羡得为不羡仙的好日子吧!

而且这小三居然也有他屋子的钥匙可以自由进出,俨然像是另一个女主人。

她真的觉得很可笑——原来这屋子的女主人不止她一个!

婚礼当然是立刻告吹,虽然邵敏德拚命挽回,但看清事实的迎曦已心灰意冷,什么鬼话都不想听。她坚持要分手,并退还戒指。

一再吃她闭门羹,邵敏德也恼羞成怒了,他张牙舞爪地暴吼。“夏迎曦,这一切都是妳的错,因为妳不够温柔体贴,女人就是女人,还逞什么强,在家乖乖当少女乃女乃给男人养哪里不好?妳为何就是不肯听我的快点跟我结婚,就是因为妳不够听话,我才会跟她这样藕断丝连!”

他吼得面红耳赤,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

“更何况,这一次的事件是发生在我们结婚之前,严格来说我并不算背叛婚姻,所以没那么严重吧?等我们结婚之后,我当然会好好对待妳,当个好老公。妳应该聪明一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看到的东西全部忘掉,当作没有这件事存在,我都这么低声下气了,妳还再这么得理不饶人的话真的很不懂事!”

迎曦已经懒得跟他多说任何一句话了,连生气都觉得浪费精力,她眼神陌生地望着他,很难想像自己真的跟他热恋过吗?

最令她难以接受的是——算算时间,邵敏德居然可以一边和小三同居;同时另一边又和她一起筹备婚礼。婚礼意见不同时,他还理直气壮地指责她不够成熟懂事、不识大体,没有即将成为人妻的自觉。

什么是“人妻的自觉”?那为人夫的自觉呢?就是继续包养情妇,快乐地左右逢源?

哈哈,怎么如此荒谬?到底是谁自私?谁任性?谁丑陋?

好友陪她狂哭之后,都语重心长地说:“虽然是马后炮,但只能说──幸好这事是在结婚之前发生,妳还没嫁给他,还来得及后悔。否则万一真的注册结婚了,他若不肯放手,妳可能还不容易离婚呢,届时才真的身陷泥沼、烂戏拖棚,只能想开点,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是啊,只能说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迎曦只能骂自己当初真的是瞎了眼,居然会看上这么毫无担当又自私自利,完全不懂得反省的烂人!

断然分手后,邵敏德居然还三天两头打电话来骂她,仿佛她悔婚是犯下滔天大罪,迎曦气炸了,当下火速搬家并更换手机号码。

唉……没想到三年的感情就这样付诸流水,而且还是以这么残酷的方式结束。

心情恶劣的她只想换个环境好好地清静一下,她把所有的年假累积起来一次请完,再加上事假,休了整整一个月,再不离开台北她真的会窒息!

她先是飞到欧洲自助旅行,一个人由西班牙一路玩到葡萄牙,接下来又转往她喜欢的土耳其,看看古老宫殿。

流浪的过程很安静,一个人置身异国,看着身边形形色色的人种,听着各种不同的语言,常常搭长途火车,一觉醒来就又身在另一个国度,除非必要,都不用跟任何人交谈,让心灵完全沉淀正是她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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