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必应站在“钱来客栈”外,宝贝似地抱着一捆褐色纸包,不断朝店内张望。
午后烈日下,她急急跑过好几条大街,额上覆着薄汗,未施胭脂的粉颊虽然略显苍白,仍难掩内心的雀跃兴奋。
“信顺、信顺!”好不容易盼到信顺忙碌的身影出现,她倚着门框探出半身,以手圈住口,朝店内轻喊。
“必应?”信顺惊讶,急忙跑出店。“你怎么来了?”
“放工了吗?”
“快了,等大掌柜回来我就可以走了。”前夜,女乃女乃的病又发作了,他今天特地跟大掌柜提早告假半天。“我听说你最近也病了,怎还到处乱跑?”
“我想去看女乃女乃呢——”她笑着亮出手上的纸包。“瞧,我还带了人蔘。”
“人蔘?!”信顺惊叫出声,随即又怕被旁人听见似的,连忙压低声道:“那不是很贵吗?”
“可我想送给信顺女乃女乃补身子。”柳必应强调道,她一身淡青色曲裾襦裙,领口、手袖、裙摆处皆饰有绣色滚边,虽然朴素淡雅却显灵秀清丽,和信顺一身补丁的粗衣相比,看得出家境不算太差。
“你哪来的人蔘?柳二哥不可能答应给我这个的……你……该不会是偷拿的吧?”信顺担心道。
柳家医术全城知名,可柳家兄弟严苛的行医条件和特殊的脾性也同样远近驰名,可偏偏柳必应老爱偷拿家里的药材出来给他,每每让他胆战心惊,深怕她回家之后被兄长们责罚。
“不打紧,我家里多得是。”柳必应微笑道。
浅浅甜甜的笑靥,带着发自内心的真诚善意,信顺眨眨眼,在此瞬间,他彷佛瞧见她身后闪动着一道紫白红光,宛若仙佛降临,如幻似真。再次眨眼,那道光不见了,必应仍是必应,瘦小的身子站在阳光下,对他微笑着。
许是日阳太强的缘故吧,才会看走了眼。
“可是柳二哥他……”
“别担心。”柳必应安抚道。没错,她是没经过二哥同意就擅自拿了这上等人蔘,但她知道那是大哥从外地特地托人送回来的,必是上上之选,才会迫不及待想拿去给女乃女乃补身子。“这样吧,我先去买点东西,咱们老地方碰头,我等你一起回去。”
“可是……”信顺心里总觉过意不去。
“就这样说定喽,等会儿见。”柳必应婉转打断他的“可是”,挥挥手,抱着人蔘急忙忙转身跑开。
他打小就认识必应,虽然身家背景相差很多,但她一直不曾嫌弃他家境清贫,反而真心将他视作朋友,尽己所能地帮助他。
信顺望着柳必应如春风般轻拂而去的身影,不禁看得有些入神。
“怎么?现在『钱来客栈』是付钱请了一尊『门神』来镇店吗?”
如北风般冷刮而过的问话在身后响起,顶着大太阳,信顺竟觉背脊一凉,冷到寒毛全竖了起来——
“隐……隐爷。”一转身,果然见到那令他如惊弓之鸟的大人物。
炽阳日照下,仲孙隐一袭细缎金衫,样式虽简单,无太多繁复的绣饰,可那只饰于领口的罕见红绿色宝石仍是晶亮闪闪,尽显华贵,有别于他们这些下人。
“报告隐爷,小的刚刚在『送客』……”面对主子大老板,信顺诚惶诚恐,他不想被认为是偷懒,毕竟这份差事对他很重要。“请问爷现在是想出去吗?还是想用膳?小的马上去张罗。”不想被继续追究的上上策便是懂得转移话题。
“爷想出去逛逛。”回话的依然是仲孙隐身旁最忠心的李衡。“说说这城里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去的?”
“瞧爷今儿个如此精神,若有兴致赏花,百花园倒是首选,那是城里最适合春游的好地方。”许多未婚配的男女都会在那儿聚集游园,也是个认识人的好地方。
“我对花花草草没兴趣。”仲孙隐直言道。“还有呢?”
“不然……百花园再过去有间大仙庙,听说很灵验的,爷若想求段好姻缘,也可以考虑到那儿去兜兜。”信顺再献一计。
“要我去求那只狐狸?不如等下辈子吧。”仲孙隐意兴阑珊。“还有呢?”
“那再下去的『阎君庙』如何?”信顺不屈不挠,试图博大老爷欢心。“这可是兴安城民大大小小最爱去的地方了,庙里供奉的小阎君和跟随祂的十六部司爷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呢——”
“喔?是吗?”
见仲孙隐微挑起眉,有了反应,信顺信心大增,投其所好道:“尤其是那库官司的司爷,更是带财来的,若是想为事业求财,求祂可神了!”
“真的?你求过?”
“是……没有……”口沫横飞的自信瞬间缩了回去,信顺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毕竟穷成这样,哪有啥事业可求的?只是听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
“那么,你有没有听过『求人不如求己』?关于钱,我想我求自己还来得快些。”仲孙隐难得扯出一抹笑,浑身散发自信的魅力。
扁!他身后有光!
信顺眨眨眼,怔愣住。眼前如同之前在柳必应身上目睹的画面,只是在他暗金色的光芒中,似乎带了点闇黑之气。
“也对啦,隐爷如此年轻有为、精明干练,挣钱能力自然不在话下,根本不需求助于神明之力。”他再眨眼,咦,那光不见了。
看来他真该找个大夫去看眼睛了,今儿个净看走眼!
“还有什么好地方吗?”李衡插话道,说了半天,还没半个让隐爷觉得中听的。
“这个嘛……”这倒考倒他了!信顺左思右想,用力动着脑筋。
“有个地方我倒有点兴趣。”看向人来人往的大街,仲孙隐忽然开口,目光深远。
“哪里?”
“刚才说的『老地方』。”
“咦?”
★★★
“拜托、拜托,求求您了!”
声声哀求从街边小铺断断续续传出,渐渐引起路人注意。
“要我卖鸡给你,没门儿!”大嗓吼回,伴随着不耐烦的抱怨。
“求求您,大叔,这不是我要吃的,是要买给信顺女乃女乃的,她老人家病了……”细细的哀求仍不死心。
“跟你说了,不卖就是不卖!再多钱都不卖!”大胡子老板气毛了,冲出来用力推了瘦小的娇躯一把,啐道:“滚开!别挡在这儿妨碍我做生意!”
大胡子老板回身走回铺子,顺带吐了口水除秽气。世道不好、时局纷乱,就算随时有饿死的可能,但有些银子他不屑赚就是不屑赚。
柳必应稳不住身子,向后连退两步,几乎要跌坐在地的同时,一双有力的臂膀稳稳捞住她。
这气息——
难道是……秦大哥?!
柳必应心一跳,逆着日光,转头一瞧——“金光闪闪”!
“该死!”
低沉的嗓音隐含怒气,锐利的目光更像是要杀人,炙热的烈阳下,似有一道刺骨寒风冷刮而过,令人不寒而栗。
“出来道歉!”命令明显是针对大胡子老板,并且不容违抗。
“我说这位公子,你还是别多管闲事,这位姑娘她——”
“废话少说,出来道歉。”他的耐心有限。
“怪了,你叫我道歉我就道歉,你算哪根葱?!”大胡子脾气也上来了,他是个宰鸡的粗人,直来直往、好恶分明,就算对方是个穿着不凡的富家公子,说不让就是不让!
“不管什么葱姜蒜,同样的话,别让爷说第三次。”一旁,李衡跳出来代为警告,因为仲孙隐铁青的脸色,已冷到足以令热闹的大街瞬间结霜。
柳必应被吓到,不明白何以双方突然变得剑拔弩张,眼见这“金光闪闪”的公子似有发怒的迹象,急忙打圆场道:“没关系的,我不要紧。”她直起身,抚平裙褶。“我只是想买只鸡。”
“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
“咦?”什么意思?
“这家伙令我觉得恶心。”仲孙隐咬着牙,直瞪着横眉竖眼的大胡子,森冷的深褐色眼眸似乎散发一抹红光,令人不寒而颤。
围观看戏的路人越聚越多,柳必应更努力想当和事佬。“不会的,这位大叔心地很好,他只是不想……”
“他的口水沾到了我的衣服。”
此言一出,众人皆愕然,不约而同地偷咽口水。听来……似乎真有那么点恶心。
“对不起,你的衣服我赔给你,请你别生气。”她真的觉得好抱歉害到他。
“赔?”仲孙隐冷然的目光终于转向她,带着不可思议的疑惑。
这女人的脑袋是有毛病不成?干么帮欺负她的人赔不是。
“我赔你就是,请你别再追究了。”她不是个逆来顺受的女人,但给双方添了麻烦,她自觉抱歉,不想再牵连更多的人,万一因此而影响大叔做生意,她就更过意不去了。“我认识一家不错的布庄,你跟我来,那里或许有您这款衣料。”这“金光闪闪”的衣裳质地细致,若真要赔偿可能所费不赀,可她还是执意为此事负责。
柳必应拉着仲孙隐的衣袖,慌忙想带他离开这“是非之地”。
“怎么?不买鸡了?”他皱眉道。
她顿了下,为难地看了大胡子一眼,退怯道:“没关系,我改天再来。”
仲孙隐乘隙给了李衡一个眼神,多年尽忠职守,让李衡一接到这无言的命令,立刻明白主子之意,点头衔命办事去。
急匆匆离开围观人群后,柳必应这才感受到男女授受不亲的羞窘,连忙放开他,有些不自在地说道:“那个……你朋友怎么没跟来?”她回过头,没见到李衡跟随的身影。
“他等会儿就来。”仲孙隐没跟着她的脚步,兀自拐往另一个街角。
“咦,你要去哪里?布庄在这一头。”她指向另一方。
“你不是要去阎君庙吗?”
“是……是啊。”她拐个弯,小跑步跟上他,半晌,才后知后觉道:“咦?你怎么知道?”
他似笑非笑没回答,反而问:“谁是秦大哥?”每次见到他,她总有很明显认错人的神情出现,令他不由得好奇。“你老是错认,是因为我们长得很像?”
她摇摇头,沿着街缓缓与他并行。
严格说来,秦大哥的穿着不像他这般富贵华丽、金光闪闪。
当然,跟她第一次见到他比起来,今日他穿得更为低调了些,可仍比一般寻常人来得奢丽亮眼。他是个出众的男人,伟岸不凡的外型,再加上潇洒闲适的气度,她相信无论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在人群里他都是出色抢眼的,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瞧,这一路上,无论经过的是姑娘闺女或是市井大婶,不都纷纷投来关注的眼光吗?
“因为你身上有股和秦大哥相似的气息。”虽然两人长得不像,但这是实话,她不知该如何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