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死的!怎么这么麻烦,老是忘不掉那家伙!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时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时想他,
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时也想他!
就算他是第一个能吻到她的男孩,
可她就爱这种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
她没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偏偏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
不过——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
所以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啊!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身为公司大总裁的他竟赛跑似的狂追她,
完全不顾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正跟在他后头……
哦!这就是他爱她的方式——她跑他就追!嗯……她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