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幸福。
凌彩两手托腮的看着眼前高大又漂亮的男人亲手为她做菜的背影,唇角轻轻地勾起一抹极为单纯而甜蜜的笑。
厨房满溢着属于霍曼的味道,一种介于男人中温柔与阳刚的味道,一种幸福的味道。
也是他亲手调理出来那独特的、唯一无二的美味佳肴的味道。
包是他在做菜的时候,那一举手一投足所带给她的感动与幸福的味道。
对她而言,这样可以为心爱的女子做菜的男人,是世界上最有男人味的男人,只不过,她不是他心爱的女子,甚至只能是个过客。
胃还是闷闷的疼着,可是她不想说,怕破坏了这一夜她难得得来的幸福,要是他知道她犯胃疼,他现在就不会在厨房里为她做饭做菜,而是直接开车下山把她载到医院去报到。
呵,天知道她的胃是不是被这个大名厨给宠坏了,自从住进这里以后,除了他煮的东西,她根本毫无胃口。
所以,她今天一整天只吃了早餐,午餐和晚餐呢?真正下肚的就只有咖啡和女乃茶--那种混着浓浓不甘又不醇的女乃味的咖啡女乃茶,闹胃疼对她来说已然是上天对她的恩赐了,幸好没拉肚子。
可笑得很,来到布拉格几个月了,现在才开始水上不服,这真的就只能怪眼前这个男人了,谁叫他煮出来的东西就是入她的胃,而且百分之百满足她的味蕾,常常让她吃着吃着便下由自主地笑了。
像花痴--他说的,因为他不明所以,总觉得她是在作什么思春等大事的白日梦,每次让他见了就生气。
“又在想什么?”
霍曼的话伴随着一盘五颜六色的意大利面,满呈着香气与雾气的被端到凌彩面前,顿时让她的眼眸一亮,立即拿起他送到她手边的刀叉,大口大口的把面送进嘴里。
好吃!好吃极了!
凌彩像是只被饿了三天三夜的狮子,将食物大口大口的下肚,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吃得满嘴油光,呼噜作响。
“好吃吗?”霍曼两手插在裤袋里,居高临下好笑不已的瞅着她那难看又粗鲁的吃样。
“还可以啦,吃得饱就行了。”随意敷衍两句一向是她的作风,就算他的东西真的好吃到不行,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忘形,她还是不说实话的好。
“那妳吃饱了吗?”瞥了她面前已然光溜溜的盘子一眼,他好笑的直摇头,“妳究竟是几餐没吃饭啊?要是让喜欢妳的男人看见妳吃东西时是这等模样,大概没有人敢开口说要娶妳了。”
凌彩放下叉子,淑女似的拿出纸巾擦了擦唇角,“不会吧?乔哥哥从来就不会嫌我吃东西粗鲁啊,他说像我这样毫不做作的女人才是真的可爱,娶到我的男人将会非常幸福。”
听到乔恩斯的名字再度从她嘴里吐出来,霍曼不悦的挑起眉,“妳不要忘了人家是有妇之夫,而且婚姻幸福又美满。”
“是啊,他都快当爸爸了,一定幸福过了头。”她没忘,霍曼还曾经当着她和乔恩斯的面骂他们两个是奸夫婬妇。
好重的帽子,当场压得她变脸,像个泼妇般的指着他鼻子骂人。
炳,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半年?
忘了,好象很久了,因为从那一天开始,她对他的在乎便一日比一日多,多到从一见钟情变成没他不行。
“知道就好,破坏别人的幸福可是罪加三等,我最瞧不起这种人。”长手一伸把她眼前的盘子抽走,霍曼转身走到锅炉前,背对着她,手臂动啊动地,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他嫉恶如仇,而她就是他眼中那个曾经勾引人家老公的第三者,一个该死的女恶人。
这辈子他大概都不会忘记她跟乔恩斯两个人,曾经跑到世界各地去开房间的事吧?虽然他们是各开各的房、各睡各的床,但污名已成,再多的解释也只是越描越黑而已。
“你真的有把握,你这辈子都不会破坏别人的婚姻幸福吗?”她懒洋洋的将背靠在椅子上,边说话边用指月复轻轻的按摩着胃。
背对她的身子突然一僵,反射性的回眸。
“妳知道些什么?”
他的嗓音冷得吓人。
可是她的胆子并不小,只是有些错愕与不解,但,那些微的情绪也只不过在她眼里闪烁不到三秒。
“我该知道些什么吗?”她甜甜一笑,若有所思的眸光在他困窘僵硬的漂亮脸庞上流连。
难不成……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
是关于破坏别人的第三者?
“想要在这里待下来,就不要多管闲事。”他冷冷的别开眼,厨房里的气温顿时降到冰点。
她的笑容敛去、眉头凝起,心,彷佛被人狠狠敲了一记。
胃,此时此刻又骤疼起来。
她伸手按住胃疼的地方,整个身体微微的弓着,两排贝齿紧紧的咬住了粉红色的脆弱唇瓣。
不一会,舌尖便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不一会,霍曼转身朝她走来,把重新装满的一盘面送到她面前。
“吃完它,别浪费了。”说完,他头也不抬的转身走人,看都没看她一眼。
要不他会发现她的脸此刻苍白得吓人,她的额头也不住地冒出冷汗,整个人轻轻地颤抖着。
气啊,气死她了。
什么叫别浪费了?他以为他在养一头猪吗?
养猪的主人就算拿东西给猪吃,也不会用这种口气对猪说话吧?好歹,那些猪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讨好着给吃都来不及了。
“不吃了!”瞪着这盘想吃、爱吃,又不能没自尊吃下肚的面,凌彩觉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过来。
闻言,霍曼凝起眉,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把目光定在她脸上。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
“妳怎么了?”见她的唇正流着血,身子也抖得厉害,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枝叶,还有……她脸颊上的泪。
“没事,我要上楼去睡了。”心虚的想逃,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两只脚却不听她使唤,虚软得站都站不住。
懊死!造反吗?
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刚好选在这个男人正虎视眈眈的瞅着她的时候,她是爱撒娇,若换是平日,她可能会藉病装可怜的倒在他怀里,让他乡正视她一点、宠她多一点。
但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想这么做!
爱闹归爱闹,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践踏,要不是她此刻病虚体弱,为了刚刚他那句话,她也非得拿锅子、铲子K得他满头包不可,怎还可能让他那样趾高气扬的转身便走。
眼明手快接住她软倒得差点跌下的身子,霍曼终于发现她相当相当的不对劲。
“我送妳去医院。”没征求她同意,他将她拦腰一抱,大踏步的走出古堡,走向他停车的地方。
迸堡外,山风又狂又猛,吹得她颊畔隐隐生疼,身子骨从里冷到外,光是从古堡到停车处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已经让她有点吃不消。
霍曼彷佛意识到怀中人儿的颤抖,于是脚步更快,不一会已将她稳稳的放在车子的后座,并径直月兑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盖住了她只穿单薄睡衣的身子。
他真的太胡涂了!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来。
“妳等我一下,我回去帮妳拿套衣服……”
“不要!”想也没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面对他质疑不解的眼神,凌彩才缓缓地松了手,“衣服可以再买,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车里。”
“我很快就回来,用不着几分钟。”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安不安全他比谁都清楚,也不会有什么闲杂人等胆敢找他麻烦。
“不要就是不要。”怕他跑掉,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
他失笑的看着她紧紧抓住他的手,“妳不会是怕鬼吧?”
她不怕鬼,但怕人,一个可能在暗处里看着他们的人。
“是……不行吗?”就当她是怕鬼好了。
“那妳是怎么在古堡里生存下来的?”她进古堡多久了?半年有了吧?如果她真的怕鬼,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
梦幻古堡之所以称为梦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白天,它会像梦境一样的出现在世人眼前让人惊为天人;夜晚,它也会像梦一样的消失,让人找不到上山的路,再加上神出鬼没的幽灵,还有一些飞檐走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梁上君子,及狂猛的风的低啸声……
随便一样,就可以让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却没听见她害怕过,也没听她说过夜里听见过什么鬼声音,或看过什么鬼影子闪过等等。
所以,他真的很难相信她现在所说的话--因为伯鬼,所以不敢一个人留在车里。
问题是,如果她不是怕鬼,那她怕得是什么?这就很令人费疑猜了。
“怎么?古堡闹鬼吗?”凌彩瑟缩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也没有半个人告诉过我……”
“我们是担心妳会害怕啊。”他故意瞇起眼将脸凑近她,“妳半夜里真的没听过什么动静吗?比如猫叫声、狗叫声什么的?嗯?”
唬她啊?
她虚弱的瞪着他,闭上了眸子,“要送我去医院就快一点,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车上我就过意不去了。”
什么?!这个口没遮拦的女人!
听到她嘴里冒出一句这样毫无禁忌的话,霍曼瞬间变了脸,高大的身子探出车外,“砰”一声使力关上车门。
绕到前座,他发动车子,闷声不响地,直到车子开下山都没再跟她说话。
“你没忘了自己曾经答应过我……要当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急性肠胃炎让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却还不忘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诺言。
“嗯。”
当时的他,一心一意关注在病床上面容苍白的她,何时会恢复快乐调皮的笑容。
一颗心,怎么也无法放松。
“那我要你答应我,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开始,实现你的承诺。”她真怕若迟了,连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
“好,只要妳快点好起来。”就算她开口硬要他当一个月的情人也成,只要她别再这样病恹恹的躺在病床上,他会马上爽快的答应。
“整整二十四小时喔。”
“我知道,一分一秒都不会赖妳,可以了吧?”
当时,他还记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调,却一点都不觉得别扭。
谁叫她虚弱成这副德行呢?他怕话说得大声些,便吓凝了她的眉和眼。
就这样,此刻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共九十九朵,一身西装笔挺的出现在她房门口,正准备敲门。
可就不知道为什么,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
怎么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啧,可笑!
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别扭。
苞一个可能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能不别扭吗?何况他的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欢就好。
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这是职业道德,不,说错了,是诚信原则。
想着,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房门却从里打开了,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
“咦?”凌彩被站在房门前的他吓一跳,但下一秒钟,她却勾唇笑开,那嘴儿的弧线越张越大,然后,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噗哧一声回荡在整个长廊。
天啊!
她从来没见过穿得这样正式且老土的霍曼,他的眼光有问题吗?穿这样绑手绑脚的灰色西装,白白糟蹋了他的俊美非凡……
好吧,她承认站在眼前的男人还是帅得不得了,但是,他明明可以更帅更帅的,帅得神采飞扬、帅得倾国倾城、帅得流里流气,也不必帅得这么四平八稳又无趣得像是个国中老师吧?
呵,尤其是他两手紧紧捧着玫瑰花的模样,拘谨得像是前来求婚的八股时代的文艺青年!
好好笑,笑得凌彩整个人捧着肚子,泪还从眼角滑下来。
霍曼脸上的神情从不解、迷惑、僵硬转到铁青。
这个女人究竟在笑什么?他这个样子很可笑吗?竞让她笑到胃又疼了?
有没有搞错?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谁的错?
为了自己答应过的承诺,他做了多么大的努力,只是为了配合她……
“该死的!别笑了!”吼出了声,让霍曼脸上那本来酷似国中老师的斯文线条瞬间充满了阳刚之气。
唉,她还是喜欢他这个样子呵。
被调侃时会凶巴巴的挑眉、瞪眼、挥拳头,充满了男子气概;煮菜、种花,对着生病弱女子的时候又会温柔体贴,迷人得充满着浓浓的男人味……
“对不起,我错了,请你不要生气。”她俏皮的弯身朝他鞠了一个躬。
“哼。”冷冷一哼,霍曼别开脸不去看她。
“耶?这花是送我的吗?”凌彩假装没看见他的大冰脸,主动的伸手接过他手上的玫瑰花,放在鼻尖闻了闻,笑瞇了一双漂亮又幸福的眼。“好香喔!它是我见过最美、最新鲜的花了,不会是你一大早上山亲手摘的吧?”
是,但是他不想承认。
“当然不是了,妳以为我会这么勤劳一大早跑起来摘花给妳啊?那得花我多少的睡觉时间。”
“说得也对。”凌彩点点头,不在意的仰脸冲着他又是甜甜一笑,“还是很高兴啊,你竟然会想到要送花给我,谢谢你,霍曼。”
说着,她踮起脚尖在他的唇边落下轻轻的一吻。
出其不意,让他来不及闪避,便让那柔柔软软又香QQ的唇瓣给贴上了自己的唇。
蓦地,他的心失序的跳了一下后停住。
她看着他微愕的眼,笑得一脸甜蜜,小手一勾,挽上了他有力的臂,“别忘了,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喔。”
陡地,霍曼微愕的眸瞬间转为慌乱。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方才带给他震撼的那股柔软,不仅仅只是她的小嘴儿,还有她此刻亲昵下已的偎靠到他胸膛上,那起伏的胸脯。
彼不得什么承诺了,他下意识地伸手把她推开,连退了好几步,才有些狼狈的靠在墙边停下来瞪着她。
她在玩火!
一场很大的火!
懊死的!她如果知道他有多久没碰过女人,就不会胆敢用这种直接的方武来撩拨一个长期性缺乏的男人了。
可他一向很为自己卓越的意志力而自豪,为什么方才那只不过是一个蜻蜓点水似的吻,竟然可以引发他体内那暌违已久的骚动?
还有,她那对每个女人都会有的柔软胸脯,为什么单单只是一靠上来,他就有一股强烈时爵动想要抚模它们、揉搓它们、亲吻它们?
喔,老天爷!霍曼以掌击脑,懊恼的低咒一声。
他真的是太久没碰女人了吗?所以他才会像是濒临发情的动物,无法忍受一丁点的异性刺激?
抑或是……仅只于这个女人该死的性感,又该死的柔软?
“怎么了?亲爱的。”凌彩眨眨她无辜又纯真的眼,轻挪莲步上前,伸手抚模上他漂亮好看的脸。
“别碰我!”他低喝一声,蓦地转身就走。
手旋在半空中,凌彩的眸闪过一抹失落,幽幽地望着那离去的背影。
没听到身后有人跟上的声音,霍曼脚跟子一旋,回头看她。
是眼花吧?她怎么又是那副惹人心疼又可怜兮兮的表情?好象是一只被主人丢弃的猫般。
而他,就是那个弃猫的主人。
有片刻间,他竟因此讨厌起自己。
“还愣在那里干什么?”
被他一唤,凌彩幽幽的落寞目光突然间精神了起来。
他在叫她呵,并没有真的就这样丢下她。
其实,这点小事根本不需要感动,可是她骗不了自己的心,因为他的停驻,她的世界彷佛一下子由黑暗见到了阳光。
“想去哪里玩,说吧。”他刻意的放柔了嗓音、放柔了眼神,并温柔的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女人,都需要男人的温柔吧?
瞧,她感动得都快要流下泪来了。
“是不是我说要上哪儿,你就陪我上哪儿啊?”
“是,妳说了算。”
“不会再这样一生气就掉头走掉吧?”
“我没有生气,也没有要丢下妳的意思。”只是刚刚如果不马上抽身走开,他怕自己会冲动的伸手一把将她抓到怀里来吻。
他是在保护她,她却不知道,在男女的世界里,这个千金大小姐还纯洁得宛若一张白纸吧?
“那你刚刚为什么……”避她像是瘟疫似的?
“告诉我妳想上哪去吧。”他打断她,不想向她解释自己在三分钟前,正处于雄性动物的发情期。
不是很近的距离,她看起来更美了。
今日,她穿著一身的白,白色七分袖、胸前缝着好看皱折的衬衫,白色长裤,大腿的地方还绣着一朵清丽秀雅的红玫瑰,整个人看上去亮眼而清爽,长长的黑发柔顺的披在肩上,美得夺目却又空灵。
霍曼突然问变得温柔而专注的目光让她羞怯不已,两手在衬衫下襬绞啊绞地,咬着唇,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